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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突飞猛进,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了削弱人类主体价值、加剧算法偏见与歧视、过度依赖拟态环境输出结果、人机协作双向价值对齐困难等伦理难题,亟须从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组织机制、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机制两方面入手,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中的人本主义立场,建构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的伦理规则,为增进人类福祉提供有力的伦理支撑。  相似文献   

2.
以我国近20年来发生的18起精神病人重大刑事案件为例的研究发现,精神病人处遇程序呈现出重惩罚而疏于治疗、重案件事实而轻精神状态、重控方意见而轻辩护意见的特点。总体上,程序是一维而非多元,实践运作体现出社会防御与人权保障价值的双重失效。这既有程序内刑事诉讼制度本身缺陷的影响,也有程序外政治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双重挤压及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的原因。在明确社会防御与精神病人权益保障相结合的理念的基础上,通过程序内织密刑事司法网与程序外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有助于改造我国精神病人处遇程序。  相似文献   

3.
公平、正义的司法是法治国家解决社会争端的最后一道机制,更是构建社会和谐的保障。本文论述了司法公正的二重价值目标:在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下,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实现这一双重价值目标,除应做到司法独立、程序公正和高效的司法监督外,还要在司法制度设计和实践中尊重个人,以实现人权和社会合意,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司法经济效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与成年人刑事检察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重保护,后者重打击。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我国国情,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不增加诉讼主体,不增加诉讼成本,不超越检察机关职权,注意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彻底扭转以往打击至上的导向,坚持"帮人、救人"的理念,以保证逮捕案件质量为核心,着力构建并完善律师介入机制、审查逮捕案件集体讨论机制、非犯罪化处理机制、不捕双重说理机制、不捕不诉未成年人社会帮教管理机制,形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沙区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沙区模式对于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  相似文献   

5.
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应用包括商家定价与平台定价场景。基于市场博弈结构分析,作为传统平台规制路径的反垄断机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存在较大的规制失灵成本。网络平台差别化定价的核心场景特征为,平台与商家以个人信息作为"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判定基础。在当下信息技术发展场景中,个人信息保护应当以维系信息关系为核心价值目标。在用户——平台关系场景中,这一信息关系体现为数字信任。维系数字信任,成为平台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交易成本比较分析,应当通过设置信任公地资源使用规则的方式,建构平台经济中的可信承诺。在差别化定价场景中,数字信任维系路径具体包括:规制价格推荐算法,推动数据共享,设置价格算法解释规则,完善科技伦理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6.
论环境法的价值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刘建辉 《河北法学》2003,21(2):67-72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双重性 ,即它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在涉及环境保护时形成的社会关系 ,也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利用与被利用 ,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这种调整对象的双重性使环境法学的价值内容也具有了双重的内容。这就是环境法具有正义和功利双重价值 ,而正义价值和功利价值又都具有双重的内容。其中正义价值包括人类正义价值和自然正义价值 ,功利价值包括物质功利价值和精神功利价值。这些价值考查 ,有着其哲学、伦理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基础 ,它的内容和界定也是以这些知识为理论基础的。  相似文献   

7.
宁凯惠 《法学评论》2021,39(6):141-147
建立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首先要创制合规律性与合意志性结合、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统一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特质在于它的国家性,它是国家性的社会规范,是法律构成的主要、中介、直接的要素.社会认知是法律规范发生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法律规范的发生,包括宏观的种系发生和微观的个体发生,都必然受社会认知的制约和影响.法律规范的发生过程普遍、始终存在一个社会认知机制,这一认知机制是反映性认知、价值性认知、规范性认知和选择性认知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法律规范发生受到经济、政治、文化、国际环境、社会认知的共同影响,其中社会认知发挥着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连接贯通功能,进而形成了法律规范发生的整体机制.  相似文献   

8.
茅孝军 《河北法学》2023,(10):79-95
数字经济的崛起正加剧征管资源有限性与纳税人生产活动复杂性之间的根本矛盾,以数治税不应只关注纳税人遵从度指标。当前税收治理需要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减少监管障碍。在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治税已成为税收治理的必然趋势。通过税务执法智能控制机制降低税收执法成本、通过税收政策智能推送机制改善税收遵从成本、通过税务风险智能监管机制重构税务监管思路,算法治税将实现税收治理质的飞跃。随着算法治税的基本思路被税收征管改革文件明确,当前阶段应在宏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地位,在中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价值位阶,在微观层面确立算法治税的法律规则,以确保算法治税顺利嵌入现行税收行政体系。  相似文献   

9.
算法治理是智能社会法治建构的核心问题。在著作权法领域,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分配应立足时代法治精神的体系性视角,突破技术中立原则,迈向数字向善原则,研究网络平台在预防侵权、推进数字技术向善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建构有利于推动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支撑多元共治的法律制度。应肯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在特定条件下承担超过“通知-删除”规则的更高的注意义务,应立足行业技术发展情况,结合侵权损害大小、侵权发生概率、预防侵权的成本、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在算法推荐系统中已采取的著作权保护措施,判定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同时,应建立有效通知、高效申诉、恢复请求权等制度,切实保障用户利益。  相似文献   

10.
法律与算法在技术性表征上具有类似性,即产生机制的类似性、功能效用的类似性、表达方式的类似性,这些类似性为法律借鉴算法创造了可能性。法律与算法在价值性内核上具有异质性,即运行逻辑的异质性、有效性来源的异质性、认知方式的异质性,这些异质性提示了法律与算法之间的距离。关于类似性与异质性的分析为法律的算法化限度提供了一个总原则,即法律在技术性的层面可以借鉴算法的模式与成果,但在价值性内核上应与算法保持距离。这个总原则可以分解为三个限度,即科学主义限度、建构主义限度、工具主义限度。科学主义限度要求法律在借鉴科学技术的同时,警惕科学求真逻辑对法律正义命题的侵蚀;建构主义限度强调法律借鉴算法建构思维的同时,防止纯粹建构理性对法治的误导;工具主义限度则提示将法律视为达致特定目标工具的同时,要时刻关注法律的价值属性,尤其重视法律人及其反思在控制算法思维泛滥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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