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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刘小勇 《当代法学》2012,(2):105-111
大陆法系公司法将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可这种公司类型的划分并非绝对,也不尽合理,故有些国家另以规模大小区分公司类型,有的国家甚至另创设了新的公司形式以弥补其缺陷与不足。而日本则对公司类型划分进行了彻底的变革,将两者合二为一,并以股份流动性及规模为标准对公司类型进行了更精确地区分。我国也同样存在着类似日本进行公司类型变革的背景理由,故我国也可统合这两种类型的公司,以制定出更为合理、更加精致的公司制度。  相似文献   

2.
刘斌 《当代法学》2021,35(2):105-114
公司类型应当作何调整,系当前公司法结构性修改中的重大争议事项,不但关涉公司法的规范体系,也存在巨大的社会溢出效应,由此决定了纯粹规范研究难以提供充分论证,应当同时关注其社会经济效用.从规范视角观之,公司类型重构的基础在于类型边界的妥当界定,而公司类型差异的核心在于公司法上强制性规则的设定和任意性规则的间隙填补机制,故而...  相似文献   

3.
论公司并购的法定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兼并方与被兼并方及其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依据 ,将公司并购分为四种形式 ,即资产 (股份 )购买式、委托管理式、股份收购式和委托书征求式。并详细分析了各种形式的内涵、特点及操作方法与程序 ,对相关或相似概念作了比较 ,最后还对各种形式的选择适用作了概括论述。  相似文献   

4.
邵文辉 《法制与社会》2011,(12):108-110
本文对现行《公司法》对公司形式的两种分类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保护制度作出分析,指出现行公司法的分类调整方式因缺乏针对不同公司形式的差异性规范,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保护存在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5.
公司在贸易国际化的今日,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活跃的主体。制定有序合理的公司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对我国经济长久可持续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对日本公司法中的公司类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日本公司法与我国的比较与借鉴,明确其可取之处,促进我国公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李莘 《河北法学》2007,25(9):146-151
第二号公司法指令关于法定资本制的各项规则繁琐、僵硬,不能完全适应公司低成本高效率以及激励创新的制度要求,也没有达到充分保护债权人的目的.欧盟2006/68号指令对第二号公司法指令作了相应的修改,其中的辩论、建议和修改的结果值得我们反思和研究.我国未来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应致力于完善对债权人的保护,建立资本与公司负债和资产规模相适应,以公司的偿付能力作为分配标准的资本制度.同时完善其他债权人保护制度,如股东债权衡平居次原则、刺破公司面纱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阻止非法转移财产的制度和债权人对破产公司董事责任的追究等制度.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节省公司设立和运营成本方面,欧盟此次公司法指令修改的内容,可以为我国借鉴和采纳.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此问题的规定较为简单,立法的简单和空白必然导致实践中的无所适从,且理论界对此问题亦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本文拟从笔者曾经操作过的一宗案例入手,并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为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拓展新的融资渠道,公司于2001年初通过变更设立的方式将其直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然后,经过一年的辅导,现正欲积极着手准备在证…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改革已经成为学界共识。本文没有拘泥于公司法的具体条文修改,而是为公司法改革提出了一条新思路:变革立法体系,将有限责任公司法与股份有限公司法进行分立立法。基于两种公司的本质差别,有限责任公司法与股份有限公司法具有不同的立法范式,它们在立法重心、立法技术、概念语词组成及制度架构方面大相径庭,难以求同存异,实有必要对其分立立法。重构公司法体系,这必将对我国公司法的完善和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9.
论作品类型法定——兼评“音乐喷泉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迁 《法学评论》2019,37(3):10-26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对理论界关于《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七个关键词的学理解释的列举,从中总结了学理解释的四个特点,其一该条款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其二,适用标准不明确;其三,有些解释难以自圆其说,其合理性有待商榷;其四,对该条款的解释呈无限扩大趋势,而不顾该法条文义是否能够涵盖,对该条款保护债权人利益所能发挥作用的期待超过了其可承载的范围。从学者们众说纷纭的见解中,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最高法院的法官将出台该制度的司法解释比作"啃硬骨头",更不难理解在学理解释多有争议,而又无相关司法解释情况下,法官们对该制度的适用持保守的态度。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现行立法常与公司运营和证券市场发展以及与司法和执法发生冲突。应当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改造、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关的完善、大小股东平衡机制与股份退出、股权继承机制、董事权利与忠实、注意、信义的结合、承认一人公司等方面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进行重新审视和构造。  相似文献   

12.
我国《公司法》存在用连带责任替代连带之债、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补充责任混同使用的现象,给理论与司法实践造成困扰。究其原因是对商事连带责任与民事连带责任的关系界定不清,对公司法中的商事连带责任制度缺乏体系化思考与精细化设计。连带之债起源于罗马法的整体之债,形成于中世纪注释法学的理论抽象,发展于近现代民法。近现代商法将法定原因连带责任引入商事规范,构建了商事连带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与民法连带之债共同具有给付与清偿的整体性特征,但商事连带责任也具有自身的商事特性。由于商事信义义务的道德标准高于民事诚信义务,商事法定连带责任相对于民事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基于商事领域的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商事连带责任可为有限连带也可为无限连带。我国《公司法》未来的修订应在我国《民法典》连带之债规定的基础上对商事连带责任进行体系化贯通,谨慎设定法定连带责任,厘清连带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关系,对有限连带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连带清偿责任与补充清偿责任进行细化区分。  相似文献   

13.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恶”之法律抑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公司,不再是仅与几个股东利益相关的法人实体,而是与数以千计甚至万计的股东(投资者)息息相关,并肩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如何正确行使职权、对其"恶"如何抑制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根据对董事"恶"之抑制机制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对董事的内部抑制和外部抑制。内部抑制主要是通过公司章程对董事之"恶"进行制约,外部抑制则通过法律规定对董事之"恶"进行制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来源于苏维埃行政法实践,其属于社会主义法系模式,既不同于大陆法系模式,更不同于英美法系模式。这种立法模式的基本特点在于以国家管理机关为中心安排法律结构和法律位阶等级体系的模糊性。在当代中国,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应该进一步完善。首先,以组织法律来构建我国行政组织法律体系是必要的。其次,以宪法为指导,确立行政组织法律主义这一组织法治原则。再次,在既有法律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组织立法模式。最后,重视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法或行政作用法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15.
论资本监管与公司治理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司作为独立交易主体的法律安排所产生的矛盾及其在控制条件下引发的公司与社会间的利益冲突 ,决定了公司治理问题的产生及内容。因此 ,在公司法意义上 ,公司治理的范畴不局限于公司机构的调整和改革 ,还应包括公司资本监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这不仅具有理论意义 ,而且作为一种制度安排 ,资本监管在公司法框架内 ,为第三人、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了介入或影响公司治理的法律途径 ,从法律技术上解决了多边治理的制度安排问题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国家与社会,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城市法律理论,但在现有研究中,城市并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尤其是行政法概念而存在。由于缺乏主体地位以及内部行政组织的单一化,法律意义上的城市实际上处于隐匿状态,对此,需要从组织法视角切入,在行政组织多样化和行政权力自治化两个方面加以重构,以构造一个主体化的城市。在这一过程中,借助对城市权力问题和公共自由的思考,行政组织及其相关法律理论也需要进行更新和再造。  相似文献   

17.
维稳压力是形塑中国法院组织形态的重要因素。在维稳工作中,基层法院与地方党政系统形成紧密的互需关系。一方面,基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职能和延伸审判职能的方式参与地方维稳工作;另一方面,在案件审理执行以及涉诉信访工作中,基层法院也需要地方党政系统的支持。在维稳压力的影响下,基层法院的组织形态进行了调适,形成以案件属性转化、责任体系再造、组织运行重构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机制。经过调适的组织形态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基层法院应对维稳问题的能力,不过法官独立行权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缩。在基础性社会矛盾突出的转型期,基层法院组织形态的建构与运行依然会建立在对维稳压力审慎考量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18.
盖威 《行政与法》2010,(5):61-64
建设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有必要在继续保持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优良传统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参与型政府,充分发挥作为市民社会组织形式和中坚力量的各类社团的政策倡导功能,逐步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  相似文献   

19.
薛波 《北方法学》2017,11(1):71-85
当前,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背景下,商法思维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极大重视。我国于2013年12月28日完成的公司法改革,仅仅对公司资本缴纳制度进行了宽缓化处理,不具有结构性的突破。公司法再次修改的呼声渐隆。未来公司法改革,该如何引入和运用商法思维,目前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以公司担保规范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争点为视角切入,对商法思维的意义、内容体系及关键点等问题进行释疑和厘清,在此基础上就公司法改革中引入商法思维的功效及具体运用问题进行系统的阐释和论述,并对公司法改革引入和运用商法思维的留意点予以探讨,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20.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现实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国家社会由一体化向二重化发展,社会呈现多样化,政府在社会管理中覆盖面窄、手段僵硬、效率低下的特点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急需转变社会管理方式。新时期下的社会组织获得蓬勃发展,它自主、自律、民间、灵活、高效、贴近基层的特点能够弥补市场和政府在公共领域的不足,符合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将社会组织引入社会管理,能够实现政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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