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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青少年网络犯罪态势的长期居高不下,与网络的广泛普及和代际转换有着紧密联系。随着青少年网民逐渐成为网络空间中的重要参与主体,青少年网络应用行为的类型和网络中良莠不齐的信息内容,成为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关键因素。当前,青少年网络犯罪在原有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朝着团伙化、网上邀约化、智能化和向农村扩展的趋势发展。  相似文献   

2.
杨健  陈伟 《法制博览》2023,(26):114-116
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高发态势。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青少年提供技术支撑沦为“制刀者”,其犯罪行为已成为不可忽略的社会问题。本文针对青少年利用计算机技术的高智商网络犯罪,以制作涉诈APP软件犯罪这一现象为案例,探讨了这类犯罪的背景、特点、原因,并结合网上“枫桥经验”提出了预防对策,以期为青少年网络犯罪和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提供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青少年利用网络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盗窃、诈骗等侵害财产权益的犯罪越来越多,在一些网络涉黄淫秽案件中,广大青少年成为主要的受害者,但也有一些青少年称为了违法犯罪参与者。以前的这些网络犯罪或者可以称为网上犯罪,它们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网络或者网络技术为实施犯罪的重要工具。而如今的“尊龙名社”案反映出的问题却又不同。  相似文献   

4.
在论及网络越轨行为时,学界研究大多习惯将网络越轨行为与青少年群体紧紧联系在一起。而这种联系,缺乏必要的实证数据的支持。在某种意义上说青少年的越轨身份和网络越轨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制造”和“生产”出来的,具有意义建构的意味。青少年越轨身份的被制造,来自于作为网民主体的青少年必定存在网络越轨行为的论断和对青少年年龄区间界定的含混;而网络越轨行为的“被生产”,则源自于通过对网络环境容易产生越轨行为的判断而进行的标定。正确和客观地认识网络中的青少年越轨行为,需要将日常生活理论作为理论支点,采用统计概括和田野调查的研究范式对网络越轨中的青少年人口统计学特征和越轨行为特征进行科学准确的把握。同时也不能忽略越轨含义的中性色彩,区别对待青少年网络越轨行为。  相似文献   

5.
网络是青少年最为时尚的天使总的说来,青少年适度上网,对其成长是有诸多好处的。首先,能激发青少年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传统教育中,往往是学校、家长、社会把青少年当成有待灌输的“容器”,压抑了他们求知上进的积极性。青少年上网,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尽情地在网络知识海洋中遨游,网上无限丰富的知识可大大激发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相似文献   

6.
网络黄毒治理与未成年人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互联网在为人们带来美好生活前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被利用来产生负面影响,“网络黄毒”即是突出表现,严重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本文论述了网络黄毒的现状与危害以及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上扫黄的相关法律措施并对第三者的责任追究问题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7.
2009年,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公布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显示,在青少年犯罪的各类案件中,有六至七成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是因为沉迷网络。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网民有将近1.6亿人,占我国上网总人数的将近一半,甜艮告》显示,未成年人中网络成瘾者占十分之一。几乎所有的网络成瘾者都点击过黄色网页。未成年人网瘾患者中聊天、交友者的比例接近50%,网络游戏人数比例in,1超过40%。互联网为青少年展现出了“天使”和“魔鬼”两副面孔。一方面,网络为青少年开启了一扇“探索之门”,为他们提供丰富的知识,开阔了视野;另一方面,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世界难以自拔,网上充斥的暴力色情内容使得他们性格变得孤僻暴躁、不思上进甚至出现一些违法行为。网络,在继毒品之后,成为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又一催化剂。  相似文献   

8.
王境毓 《法制博览》2022,(15):55-57
现如今,智能手机里众多APP都存在隐私政策的相关文件,其可以构建个人信息主体与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为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制定隐私政策是当前信息保护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自我约束的主要途径,告知用户如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以及与第三方共享信息等.从免费服务的基础出发,如果用户不授权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个人信息的...  相似文献   

9.
万丽唯 《法制博览》2023,(33):13-15
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互联网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侵权的新风险。针对隐私权在网络空间内的新特点,本文利用“北大法宝”上的裁判文书,运用NVIvo 11plus工具对170个隐私侵权案例进行编码分析,梳理出网络环境下隐私侵权的现状与特点,为提出网络环境下保护公民隐私的建议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0.
葛凤 《法制博览》2013,(7):21-22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电脑网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当前我国网络犯罪主体低龄化明显,因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侵害的也多为青少年。基于网络犯罪主体与受害主体低龄化的交互分析,呼吁净化网络环境、强化网络监管,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领青少年慎重对待网络,学会判断网络上的真与伪、美与丑、善与恶,增强网络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1.
网络接触中青少年被侵害及相关保护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的出现给人类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相关问题,如网上黑客的攻击、色情内容的传播、信息欺诈等,广大青少年也深受其害。认识网络接触中青少年被侵害及相关保护问题,有助于网络道德建设,加快青少年网络体系建设的步伐,使社会注重青少年网上行为教育,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使青少年在网络接触的过程中,尽量少受网络信息的侵害。  相似文献   

12.
网络的出现给人类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是也带来了许多相关问题,如网上黑客的攻击、色情内容的传播、信息欺诈等,广大青少年也深受其害。认识网络接触中青少年被侵害及相关保护问题,有助于网络道德建设,加快青少年网络体系建设的步伐,使社会注重青少年网上行为教育,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法规,使青少年在网络接触的过程中,尽量少受网络信息的侵害。  相似文献   

13.
“网络婚姻”是虚拟婚姻的一种,具有虚拟性和游戏性。由于青少年自身的身心特点和环境因素,网络婚姻可能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形成各种影响。在思想上,网络婚姻影响青少年的责任意识、道德感的培养,性心理,对婚姻的认识等。在行为方式上,网络婚姻具有成瘾性,可能导致青少年种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行为。减小网络婚姻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关键在于加强对网络的管理。  相似文献   

14.
2007年8月22日,经公安部特别推荐,柳州铁路公安处治安大队民警杨顺德。应邀走上有网络“百家讲坛”之称的新浪网“网上大讲堂”,向广大网友作《青少年如何戒除网瘾》的专题讲座。在这个著名专家、学者、作家、主持人云集的讲堂,杨顺德成了全国首位民警“专家”。  相似文献   

15.
青少年社会网络与其权益保障之关系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青少年社会网络与其权益保障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方面,社会网络是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社会援助体系,青少年的社会网络对其权益保障起着保护作用,另一方面,青少年权益遭受侵害的重要来源正是其社会网络,而青少年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又多会求助于自己的非制度性的社会网络,并且青少年社会网络的结构要素如网络规模、角色类别次数等也是其权益遭受侵害的生成性因素。在青少年权益保障中,社会网络承担的是“守门人”角色,围家应当承担的是“守夜人”角色。从社会网络的角度视之,不仅可以看出青少年维权的缺失面,也可为其权益保障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及现实依据。  相似文献   

16.
客观、全面、准确地研判青少年犯罪形势,是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比重基本上保持着下降的态势,青少年犯罪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面临着新问题。在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应注重早期教育,对未成年犯罪中占相当比例的轻微触法少年,尽可能采取非犯罪、非刑罚的处理措施,减少过度司法干预。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中,应树立“以人为本”,“和谐为上”的理念,注意保护相关人群的隐私及注意一些相关表述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范子瑶 《法制博览》2024,(1):133-135
近年来兴起的隐私计算技术,旨在保护数据流通安全,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服务模式,对打破企业数据孤岛、完善个人隐私保护具有创新意义。但是隐私计算技术在医疗、金融和行政领域的广泛运用,也带来了数据安全、数据确权和数据主体行权难等一系列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本文旨在通过分析隐私计算的现存法律问题,为隐私计算技术寻找更加完备的法律规制出路。  相似文献   

18.
关于青少年“二代”现象,最近一直受到政府、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媒体、网络上各种有关“富二代”讨论很多。在我看来,青少年“二代”现象,并不仅限于“富二代”现象。它还包括“民二代”(外来人口二代)和“独二代”(独生子女第二代)等诸多青少年“二代”现象。  相似文献   

19.
信息窗     
瑞士校园性犯罪引发社会大讨论近年来,瑞士的青少年性骚扰和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针对同龄人、同学和朋友的集体性犯罪案件已发生多起,有些甚至发生在10岁左右的孩子身上。面对愈演愈烈的青少年性暴力,人们将矛头直指色情网络和刊物。据瑞士苏黎世大学社会学院针对青少年的一项研究结果,全国至少有5万人可被视为“网虫”,他们每天花费在网络上的时间平均10个小时左右,主要是玩网络游戏、聊天、观看色情网站、下载网络音乐和影像等。人们普遍认为,青少年受到网络和黄色书刊的影响是造成青少年性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日内瓦青少年咨询中心负责人戈尔巴指出,除色情影像和刊物外,人们每时每刻接触的电视和报刊广告中也充斥着暧昧的“情色”广告和过于“写实”的纪录片。这些广告和纪录片诱发青少年的幻觉,导致一些青少年以诱骗和强迫等方式向同龄或低龄人进行“尝试”,而且,从这些年轻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来分析,他们没有任何犯罪感。  相似文献   

20.
编者:别让网络“网”住孩子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并为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广泛的空间。但是,夹杂在网络上的诸多不良信息,也给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侵害的能力相对薄弱、缺乏分析能力的青少年带来了负面影响,以致荒废学业,引发网络病症,甚至因网上交友不慎而走向犯罪。对此,有人称之为“网络问题”。在近年来本刊编辑部收到的来稿来信中,有不少就涉及这个问题。其中,一位署名小蕾的女孩,还在来信中诉说了她被网络“网”住而沦落的经过。她说:“从初二开始,我的行为有了巨大的变化,一放学,第一件事就是上网,OICQ ICQ E-mail吸引着我稚嫩的心灵。上网认识了许多当初我眼中所认为的好朋友,其实不然,那些人简直是……我不知该怎么来描述他们”。但她就是抵挡不住这个诱惑,以致厌学,弃学,先后三次离家出走,和那些“网友”厮混在一起。没有钱花了,就去偷别人的手机。她说:“公安念我还小,给我吃了一个警告处分。现在学校已作出让我退学的决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面对这种因迷恋网络而走上邪途的孩子,相信谁都会感到不安和揪心,何况,类似小蕾那样的情况,在当前青少年中并不罕见。所幸的是,“网络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警惕和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还成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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