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地方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及其法制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清单本质上是对行政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权能的细化、整合和集中,它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权的范围并将政府权力置于阳光下,具有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作用和价值。在当下的地方政府权力清单推行过程中,存在着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主动、不积极,权力清单的内容不完整、不客观以及不合法等问题。必须将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予以法制化,这是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顺利推行的需要,是确保权力清单内容合法性的需要,也是保证权力清单内容得以顺利实现的需要。要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对权力清单制度进行明确规定,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权力清单的内容及其制定程序予以法制化。  相似文献   

2.
我国行政法主要规范行政权和维护公共秩序,公共服务领域行政法律规范少,在具体行政法律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现行行政体制不利于行政法体系的完善和行政法正常发挥作用,阻碍了行政法治由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转变,我国行政法进一步发展面临行政体制障碍。行政组织法是我国未来行政法发展的重点和突破点,应当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促进行政法发展。将行政体制改革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由立法机关制定行政体制改革法,通过立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权力基础上,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在不断完善组织法基础上,完善行政程序法、行政救济法和行政行为法。  相似文献   

3.
《北方法学》2019,(2):67-76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对"法无授权不可为"这句法律谚语的完美诠释,充分体现了有限行政权力的法治理念。目前,由于缺少对行政权力清单的法律界定,有关行政权力清单的学理分析又各不相同,因此立足于行政权力清单的基本要素,系统、科学、准确地挖掘、探讨其内涵,并将其与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以区分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正当性源于人民主权理论,价值追求在于控权,目标是实现有限政府。在实现有限政府、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并行驰骋,互相补充、互相支撑,共同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董成惠 《北方法学》2017,11(2):98-109
"权力清单"作为深化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但事实上,目前各级政府推出的所谓"权力清单"主要是政府的行政审批清单,旨在规范政府的行政审批行为,但不论学界还是各级政府都存在对"权力清单"的误读,把行政审批清单作为"权力清单",把行政权简单化为行政审批权。行政职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化,"权力清单"是对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应理性看待行政职权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从法理上厘清行政权力的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权力的制约机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治路径,明确"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三个清单的法治路径。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权力清单制度"快速进入公众的视野。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相似文献   

6.
我国专利法第60条确立的专利行政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的法律属性,通常被视为行政裁决。相比法院而言,由地方各级专利行政机关裁决专利侵权纠纷的合法性并不充分,盖因其并不具有足够强大的专业知识和裁决效率。从专利法的立法演变来看,立法者也并不希望将专利行政机关建成为专利法院。因此,合理的制度选择既不是将责令停止侵权作为行政裁决,也不是将它作为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将其改造为行政调解。  相似文献   

7.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动全面改革的突破口,是本轮行政改革的关节点。目前,行政审批制度存在着的一些观念性、体制性以及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制约着改革的进程。因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在宏观层面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为终极目标,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建立系统的简政放权工作体系,以实现下放行政审批权力的顺利承接。  相似文献   

8.
从我国目前调整中央行政组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现状来讲,无论是从组织法体系还是从组织法的原则、内容和程序上,都没有做好准备.而从国外的改革经验来看,每一次的机构改革,都必然伴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改与规范.为了使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能够取得预期效果,我们迫切需要将改革措施与法律制度完善结合,从改革的权力配置、组织法的体系构建,以及组织法内容的完善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授权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规定行政措施,该项权力的内涵易生歧义,且与法治行政的若干理念、原则与制度格格不入。宪法和组织法应删除规定行政措施的内容,将其归属于行政立法权和决定、命令制定、发布权范畴内,依法理顺行政机关抽象行为权的内部秩序。  相似文献   

10.
"权力清单"制度指的是基于政府权力透明的一项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它的目的在于提升行政效率、简化政府行政程序,理顺部门审批职责、归并交叉重复审批事项、区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事项,将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相对分离。在充分体现行政权力改革的同时,优化政府行政权力,达到廉政的目标。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权力清单"制度、权力腐败以及政府改革问题等内容,对我国目前各地区紧密开展的"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1.
王敬波 《现代法学》2023,(5):112-124
随着数字行政的广泛普及,以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的行政法律制度体系难以有效因应数字政府的发展,“数字+人工”复合型的权力运行机制存在权力约束软化和行政责任弱化的可能性,高度集成的数字行政存在行为边界不清、规则不明、程序缺失等问题。应对数字行政发展所带来的法律难题既需要从宏观上解构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树立整体治理的理念,也需要从中观上重构行政管辖制度,规范数据权力,明确自动化行政边界,更需要从微观上厘清行政证据规则,嵌入正当程序,明晰法律责任,为数字政府构建基本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12.
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是规范行政审批的重要制度,但目前在构建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中存在着审批事项和审批权力设定依据混乱、清单标准模糊、清单形式不一等问题,为此需要明确审批权力清单的法律标准。审批权力清单的法律标准包括审批事项的合法性标准和审批设定权限的合法性标准。审批事项的合法性标准应以《行政许可法》第12条、13条规定为基础,判断可以进入权力清单的审批事项。审批设定权限的合法性标准应以《行政许可法》第14条至第17条的规定为基础,对审批权力的设定依据进行全面筛选,阻止不符合设定权限标准的审批权力进入清单。  相似文献   

13.
从应然层面分析,作为精准扶贫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主体的精准扶贫对象享有了解权、申请权、评论权、获得通知权,以及陈述和申辩等程序权利。行政法赋予精准扶贫对象程序权利,有助于提升其对精准扶贫行政认同感;提高精准扶贫的"精准性";有助于预防和纠正精准扶贫行政权力的违法和滥用。为了确保程序权利的有效实现,精准扶贫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应当转变将精准扶贫对象作为精准扶贫行政过程"客体"的观念;同时,扶贫制度设计者还应当规定国家与地方权力机关相应的职责;此外,行政法需要为精准扶贫行政主体配置义务,并规定精准扶贫对象程序性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4.
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是新一届中央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头等大事,也是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但目前关于省级层面研究较少。论文选取浙江省、河南省和重庆市为研究对象,分析实施现状及其绩效,探寻行政审批改革的共性规律。研究发现:理念上,行政审批改革初步实现了政府职能转变,呈现出有限、法治、服务和创新的特点;从实施过程和绩效来看,推动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带动了新增企业单位数和投资项目增长,激发了市场活力。据此,归纳出有限政府理念下,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权力分散和"因需施政",导致地方在行政审批清单化过程中存在很多差异,还需纵深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5.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和落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伟东 《中国法律》2014,(1):20-23,85-89
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总结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有益经验基础上试点推行的制度。《中共中央关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相似文献   

16.
"行政不作为从其法律后果上看表现为行政主体未做依法应做之行为,因此它一经成立,就必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必然会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建立相应的救济制度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关于行政不作为的事前遏止有所不足,应从立法和内部监督两个层面上完善其遏止机制。虽然在法律救济机制中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但基于其局限性的存在,也应予以立法和制度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体系化的最高表现是法典化.法典化需要具备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条件,目前我国行政法的法典化难以实现.行政法的体系化不限于法典化,国家可以推行以行政法总则为基本法律,以行政行为类型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以众多特别行政法为基础的分层分级行政法体系.行政法总则包括以实体法为主的总则和以程序法为主的总则.行政实体法总则已经止步,主要原因在于行政实体法内容难以统一,国际上并无先例,行政组织法尚未制定,以及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行政法的体系化只有以程序法为主的行政法总则即"行政程序法"一个选项.它既是行政程序的共同规则,又是兼顾了行政实体法一般原则的总纲性法律.它既有行政行为类型化立法所提供的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经验,又有类型化立法所不能覆盖而提出的立法需求.它既是国际上行政法体系化的普遍规律,又是我国地方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它既是法律技术上可行的方案,又是为了实现统一行政程序、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和推广区域协调法治经验的现实目标."行政程序法"兼顾了行政实体法,但又不追求行政实体法的全面、完整,是我国行政法体系化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行政调查中权力的可能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麟 《法律科学》2008,26(6):121-126
作为行政机关执行公务、实现行政职能的基础性手段,行政调查普遍存在于行政过程中。如果将其界定为纯粹的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搜集证据、确认事实的手段,则行政调查至多是一种事实行为,甚至附庸于相关行政行为中,没有单独规制的必要。如果将其界定为一种行政行为的形态,则行政法制度应当对行政调查给予全面规范。其实,行政调查是否属于独立的行政行为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要考察行政调查过程中对公民权利的可能侵犯能否通过既有制度予以监督制约;如果不能,则将行政调查作为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通过法律规制达到既能够保障行政职能的实现,又能够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或言厘定出行政调查权力的边界,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9.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属性是行政契约,征收人的签约行为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主体、程序、内容与方式等进行了要式化构造。通过考察房屋征收补偿的地方法律规范、裁判文书以及征收补偿实践参与者的感受,可以发现补偿协议签约行为要式化在实践中存在征收人权力行使恣意、被征收人的契约性权利遭受严重侵害的困境。落实与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要式化法律制度,应以"权力与契约的整合"为法理指引,建立签约阶段主体地位平等关系,利用签约程序规制行政权力,提升签约内容的合意性以及强调签约方式的合作性,并在上述理念指引下,以限定签约主体范围与进行信用管理,完善前置程序、签约期限与救济程序,优化奖励制度、协商机制与生效要件,实施违法监督与行政问责等为具体出路。  相似文献   

20.
吴秀玲 《行政与法》2001,2(6):39-41
行政权力腐败就是行政权力异化为一种与其所有主体相对立的力量.为了防止行政权力腐败,必须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控制.本文阐述了现代行政程序控权的法律意义,并从控权角度对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了设计."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作者相信,现代行政程序制度的建立将有效地防止行政权力腐败的发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