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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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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季境 《法学杂志》2014,(4):49-55
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价格调整条款模式的确定,使得原本当期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成就,实现了交易双方以缔结合同的方式达到在上市前对企业投资的真实目的。股权价格调整条款的设置虽克服了在交易时存在标的物价格不确定等因素,但也使得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的法律性质与普通股权不同,故而公司法规范股东义务的条款并不完全适用。投资溢价款在被投资企业业绩承诺兑现前是归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不应依财务制度或惯例决定其法律上的归属。一旦此类条款产生争议,在法律适用层面应严格区分合同法与公司法的适用范畴。与此相关,在资本市场领域,对"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保底条款无效"和"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等法律规定也应严格甄别,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2.
在目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银行信贷和信托融资受阻,地产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产品为中国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条理想而便捷的融资途径。但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和完善。本文针对基金的运作、监管、退出等诸多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优化国内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3.
马三军 《法人》2011,(4):32-33
近日,某省政府出台了该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该省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企业的设立程序、登记注册条件和鼓励扶持政策,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有了法规和政策依据。《办法》旨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融资和增值服务。私募股权融资,有利于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准状况。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私募股权融资是一把双刀剑,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与施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基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政策现状,全面考虑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及风险,为促进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规范和发展,对合伙企业的所得税课税制度进行完善,降低其所得税整体税负就有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私募股权基金(PE)是通过特定对象的资金募集并设立合伙企业的形式,采用收购或增发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利用较充裕的资金及先进的管理推动被投资企业发展实现股权增值、再以股权转让或上市后出售的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的一种经济模式。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已经成为金融行业最高级的投资方式,国际私募基金的并购热潮方兴未艾,且交易金额正呈现出越来越大之势。  相似文献   

6.
私募基金,是指不采用公开方式,而通过私下与特定的投资人或债务人商谈,以招标等方式筹集资金,其实质是一种私募融资。其形式多样,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向银行贷款,获得风险投资等。私募融资分为私募股权融资和私募债务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股权进行的融资.包括股票发行以外的各种组建企业时股权筹资和随后的增资扩股。私募债务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协商、招标等非社会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出售债权进行的融资。包括债券发行以外的各种借款。  相似文献   

7.
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下,股权投资基金的研究对完善我国资本市场,解决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对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现状、投资环境开始考察,进而设想股权投资基金整个运行过程的法律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结合多年从事股权交易实践,对股权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如何进行有效识别与控制进行了分析,以有效维护股权交易中转让与受让双方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9.
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是资本流通和交易的重要方式之一。而由于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缺失,相关股权交易纠纷逐年增加。本文从一则案例谈起,阐述我国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问题。一、问题的提出被告上海卓越纳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非上市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为2100万元,其中525万元由上海南极化工(集团)公司出资。2003年,  相似文献   

10.
傅穹 《政法论丛》2011,(6):66-71
对赌协议虽有赌博的字眼与表征,但与零和博弈的赌博存在本质的分歧与泾渭分明的界限。对赌协议是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一种形式,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即可降低投资方的代理成本,又可降低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非典型合同,与附生效条件合同貌合神离,可归结为射幸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行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障碍。  相似文献   

11.
朱伟一 《中国法律》2010,(6):8-12,65-68
继共同基金、网络公司和次贷金融产品创新之后,私募股权基金大行其道,收购交易金额越来越大。而“圈内互传交易”更在私募股权基金之间悄悄进行,进一步加强各类私募股权基金之间的联系。  相似文献   

12.
金融信托的交易模式包括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产收益权融资、信托受益权融资等,其演进的背景与路径成为整个中国式信托生态演化的一个缩影。金融信托创设了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其法律结构与交易实质以及金融创新的法律边界,引发诸多争议,亦体现了金融与法律的不同视角。梳理金融信托交易结构的演进,回应真实、复杂、多样态的金融现实,从立法规制、司法介入与市场博弈的视角,探究金融交易的秩序生成,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引言19世纪20年代起源于美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又称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Fund,简称PE),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全球范围迅速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公开发行股票的第三大企业融资渠道。〔1〕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初主要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和正向的贡献,各国对私募  相似文献   

14.
林壁 《法制与社会》2014,(16):270-271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基金在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手段,其本质为射幸合同。其虽能有效解决投融资中关于公司估值的争论,但由于具有高风险性,加之我国对此缺乏具体规范,在具体适用时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针对对赌协议存在的不同运作模式及风险,本文通过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以期为企业发展及金融业务创新提供风险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5.
刘俊海 《中国法律》2010,(6):6-8,63-65
时下,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俨然成为商人之间热门的词汇,创业板50多家企业里面,70%都有私募股权基金的背景。但是,PE究竟是“天使”抑或“魔鬼”,评价仍有很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16.
姜东良 《法人》2010,(2):80-82
山西古城乳业早已跻身中国最大的乳品公司行列,但围绕其中的黑幕交易正在损害成千上万的奶农和员工的权益,它再次证明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企业股权买卖的监管依然缺位  相似文献   

17.
刘杰 《法制与社会》2013,(36):105-107
近些年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案例逐年增多,相关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为了避免实务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文章以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交易为例探讨股权投资面临的风险以及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文章从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交易后注意事项等角度阐述股权投资风险与防范。文章从实务角度出发论述了股权投资常见的问题,希望能对投资者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介绍私募股权基金的性质,私募基金在中国的现存状态,以及中国现有法律制度对于私募股权的规制,重点研究中国私募股权的募集与发行的法律规制。笔者认为应当确立我国私募基金合法化,尽早为私募基金专门立法,完善对私募基金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9.
柏青  陈淑英 《法制与社会》2012,(15):100-101
私募基金是市场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收益,而退出渠道是否畅通是关系到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是否成功的重要问题,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本论文选择私募股权基金的IPO退出方式为主要内容,从私募股权基金及其退出机制的概念等基本理论研究入手,在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的IPO退出的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IPO退出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对赌协议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也称为价值估值调整机制,是用以解决投资过程中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估值不统一问题所经常使用的一种投资工具.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和对赌协议都是从国外引进而来,因此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不可或缺的存在,又有着各种误解与判断.出现纠纷之时司法部门也仅能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但由于缺少法律明确规定、对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对赌协议的理解不足,所作出.的判决难免令人有所诟病.本文试从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对赌协议原有价值角度以及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角度试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研究,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纠纷解决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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