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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向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跨国所得进行的交叉或重叠课税。国际重复征税不仅给商品、劳务、资金和人员的国际流动造成障碍,面且增加了跨国纳税人的负担并侵害其利益。消除并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已成为调整国际税收关系中的一个极为突出的问题。鉴于国际重复征税的消极作用和不良影响,各国政府都纷纷采取措施,或者进行双边、多边的协作,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寻到了有效途径。但是,伴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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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国证券税法体系的完善苏号朋朱家贤我国现行税法中规定的对证券市场的税收包括印花税、股利税和营业税。这一税法体系存在着诸多缺陷,如体系不完整,未规定一些重要环节的税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重复征税;内外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收体系,破坏了国家税法的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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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多种税收管辖权并存而产生的冲突如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给跨国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也难免其害。目前国际上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逃、避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消灭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逃、避税。本文试通过分析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逃、避税产生的原因及目前采取的措施的效果,提出在全球范围内实行单一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以从根本上解决多种税收管辖权并存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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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来源于税收法定主义,要求政府征税需经人民同意,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宗旨.从我国的税法立法情况来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途径是将立法权逐步回归到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手中.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要求合理确定税法各要素,避免征税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并在立法程序上体现民主法治,这样才能实现税收法定原则的最终目的,即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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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体系与国际税法学体系是国际税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两个基本范畴.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税收协调关系.国际税法的渊源包括三个部分.国际税法的主体包括缔结或参加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国际税法的客体是国际税收利益和国际税收协作行为.广义国际税法论的论据难以成立.广义国际税法论的矛盾与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在国际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难以确立;传统法学分科的窠臼难以跳出;对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法律规范、客体等问题的论述存在不协调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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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法是涉及对外国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征税的法律规范。因此,常有人把涉外税法与国际税法混淆在一起。其实,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为了清楚地了解涉外税法的性质和特点,本文拟对涉外税法与国内、国际税法作一些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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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炎生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1,(1)
当前,常设机构原则是国际税收协定中划分缔约国彼此间对于跨国营业所得的征税权的重要原则。税收协定通过这一原则对缔约国征税权的协调,使得缔约国之间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中的矛盾和冲突得以协调,同时也为消除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营业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确立了前提条件。因此,在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从当前的国际税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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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保障,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征税过多或过少都会对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目前在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便是重复征税,本文在对重复课税作简要概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重复课税中经济性重复课税的影响,并就如何避免经济性重复课税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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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避免公司间经济性重复征税的税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除公司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应该坚持税收中性、适度消除和区分征税这三项原则.<企业所得税法>极大地完善了我国的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制度,但依然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对与免税收入相关的费用和损失的处理规则不明确;没有规定反避税规则以防止公司间股息免税规定被滥用;间接抵免方法中的核心问题尚不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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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规范作为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规范,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运作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虽然冲突规范衍生于国际私法,但它在国际税法体系中也同样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国际税法中,冲突规范在解决如何划分国家之间的税收管辖权、解决国际双重征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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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 ,法律适用的差异性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管辖权和税法冲突不可避免。本文从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理论的挑战入手 ,针对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就电子商务征税可能产生的双重征税、避税问题及税收协定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冲突等现状 ,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界定相应税收理论 ,中国大陆要不断完善整个税法体系 ,并且大陆与港澳地区要密切税务协助 ,签定税收协议 ,与台湾地区加强税收司法协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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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适用税收协定角度而言,我国现行合伙企业税收法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合伙人与合伙企业的交易关系定性不明确、国内合伙企业与国外合伙企业税收地位不一致、对合伙企业缺乏反避税措施等,且中国与其他缔约国给予合伙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易导致双重征税或不征税。因此,应完善这些相关制度,并根据中国在征税中所处的不同缔约国地位如合伙企业所在地国、合伙人居住国、来源所得国等的角度来分析,消除适用中外双边税收协定的矛盾,避免双重征税或不征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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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公司已成为当今大多数国家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对公司的重复征税减少了公司的可支配收入,影响了公司的投资、生产、分配和劳动力需求等,阻碍了公司的发展。长远来讲,这必然影响国家财政的充盈与增长,影响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态势。所以我们要避免或减少对公司的重复征税,给公司减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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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2018,(2)
破产法主要立足于社会利益,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税法侧重于国家利益,以规范税收征缴行为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系统解决两法之间的冲突,从法理念层面分析,破产程序宜界定为课税特区,征税权力应谨慎介入并作必要调适,实现破产法与税法规则的互认;税收债权宜定性为破产债权,征税机关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应得到破产法的承认,"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之区分原理可做理论依据;税收优先权规则在破产程序中的运用,既要解决解释论上的"税收"界定问题,也要关注立法论上的权益冲突平衡问题;征税权力在破产程序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层面的限缩,体现了破产法的特殊性与税法之人文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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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国际税收筹划与国内节税不一样,它除了受国内税法调整外,还受国际条约、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惯例等的调整。当有关经营或资本投资的实际选择在不同的国家出现时,国际税收筹划就会发生。在进行时,必须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一)选择必须符合法律1,外汇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