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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近年来死刑制度的存废更是刑法学界争论不止的问题。目前国际社会对死刑已采取严格限制并最终废除死刑的态度,我国大部分学者也认为死刑应当废除,只是在现阶段中国不能废除死刑。本文认为我国的死刑制度在现阶段能够废除,并阐述了我国死刑制度应当立即废除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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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死刑案件具有其它刑事案件所不具备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因而需要慎之又慎。我国现阶段的死刑制度从总体制度上来讲是基本合理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本文试从我国死刑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列举我国死刑制度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完善我国死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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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死刑的基本法学理论作为出发点,对我国的死刑制度做一定的深思,根据我国的历史和社会现实条件,提出死刑在现阶段仍将存在的几点理由,同时也肯定的死刑必将走向取消的前景推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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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是近年来我国死刑程序改革的重大成果,再次激发了人们对死刑复核程序的关注热潮。本文从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功能着手,主要阐述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我国死刑复核程序运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想和改革建议,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真正实现将死刑复核权收回的改革的初衷,更好的贯彻我国对死刑慎杀、少杀的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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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许多国家,废除死刑已经成为现实,就目前来看,我国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各项条件。死刑的保留是与我国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从我国的政治环境来看,保留死刑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并且有利于维护政治环境的稳定;在经济基础方面,我们还不具有废除死刑的物质条件,并且难以承受死刑废除的代价;从民众的社会心理来看,人们还有很深的报应观念,死刑在很多人眼中仍然是正义的体现;从我国的治安状况来看,死刑在打击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目前不宜立即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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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死刑制度改革的难点及对策——从刑事实体法视角的考察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的死刑制度亟需朝着严格限制、逐步减少的方向改革。我国现阶段死刑制度的改革面临四大难题:一是国内外尤其是国内的重大社会环境条件尚不充分;二是立法方面存在死刑罪名过多、刑罚体系严重不协调等问题;三是司法方面还缺乏限制死刑适用的规则,死刑核准权收回后的成功运作还面临着重重困难;四是我国崇尚死刑报应的观念根深蒂固,社会各界的死刑观也不尽相同。针对上述难题,论文提出并论证了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五项对策、建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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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判处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死刑难以一时废除,因此死刑复核程序成为我国限制死刑数量、确保死刑质量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近年来逐步得到规范和完善,但是其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本文从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入手,着重分析了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方式,并探讨其完善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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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存废以及死刑制度的取向一直都是理论上和立法上的热点问题。我国现行死刑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有明显弊端。在认真分析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现状及其弊端的基础上,我们需要采取种种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国死刑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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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人生命的极刑,一旦实施就不可以挽回,世界各国对死刑的适用都采用了十分谨慎的态度,一些国家甚至废除了死刑。目前,废除死刑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我们应慎重的适用死刑,因此,死刑复核权的收回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它的收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死刑,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同时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死刑存在及限制死刑的必要性、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必要性以及死刑复核权收回的弊端几个方面来论述限制并慎重的处理死刑与死刑复核权的收回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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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废除是当今国际社会法治发展的进步趋势。中国的国情使我们还不能废除死刑。我国通过死刑复核制度来限制死刑的适用,这一制度还存在问题。文章通过分析,提出了完善死刑复核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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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废除死刑已成为世界性趋势,国内对废除死刑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死刑制度的废除必将成为现实。从目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现阶段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死刑废除还不能被立法机关及大多数民众所接受。因此,由限制死刑到废除死刑应是我国死刑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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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死刑政策的完整内容,是在保留死刑的基础上慎用死刑。尽管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曾一度背离上述死刑政策,但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却始终认为,"少杀、慎杀"依然是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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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比较了中日刑法涉及死刑条文数量、中日死刑的适用条件、中日死刑的适用范围、中日死刑的规定方式。在比较的基础上,文章得出一些启示:我国在立法上应该削减死刑的罪名,即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抽象的死刑适用条件也为我国在司法上限制死刑提供了空间;取消我国刑法中的绝对死刑,变为选择性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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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世纪中叶以来,死刑问题尤其是死刑存废问题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之一,且争论至今未有定论。笔者以为,对死刑存废问题不应作极端考虑,尤其是就我国现阶段来说,根本废除死刑与推广死刑均不可取,而应该从理性角度加以深思,探讨死刑存在的价值与局限性。就我国的现实国情而言,死刑的存在是大有必要的,但同时也要限制其弊端,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本文拟从死刑存废之争开始,结合世界和我国死刑的现状,探讨死刑存在的价值,并进一步提出对我国死刑改革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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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又称生命刑。由于它是刑罚体系中诸刑罚方法中最重的一种,因而又被称为极刑。最突出的体现在死刑所剥夺的是犯罪分子最重要的权利——生命权。死刑的适用对犯罪分子来讲是不可逆转的,而且死刑对犯罪分子造成的痛苦也是最大的。我国是世界上目前仍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的现实条件决定了死刑在我国的继续存在。但是,应该坚持少杀,慎杀,我国的死刑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对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都要作严格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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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废问题上,赞成者和反对者各执一端,互不妥协。本文通过分析对立双方的观点和理由,认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因此应结合我国国情从限制死刑开始,逐步走向完全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