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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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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澄 《知识产权》2001,11(4):13-14
一、绪论为了能够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并且能够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专利保护制度。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中国政府将给予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分为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且,在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进一步指明,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相似文献   

2.
一、专利法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相似文献   

3.
发明人在完成一项发明创造之后,为使其发明创造获得专利保护,首先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在这些文件中,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撰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该项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法》保护,或能否尽快获得《专利法》保护,以及能否获得最佳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可见,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方式和撰写  相似文献   

4.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有关电路或与电路有关的发明创造是指在发明创造中涉及电路的设计、改进或与电路相结合的其它产品的发明创造。由于电路形状的不确定性,从我国实施专利法开始,对于什么样的有关电路的发明创造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关电路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等问题,就成了专利工作者及发明人、申请人争论的热点问题。为此中国专利局1989年12月11日公布了二十七号公告,其中,第七条确定了种种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关电路的发明创造。此后,新发布的《审查指南》对中国专利局二十七号公告的精神又作了进一步明确。这些无疑为我们处理有关电路的发明创造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关系提供了准则。然而,笔者认为在这方面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并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5.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专利法>第23条中引入抵触申请的相关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间是否可互为抵触申请成为业界争论的问题.从抵触申请制度的立法宗旨、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及国外判例和相关规定入手,分析了尽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者的保护对象及范围不同,但其可以记载相同的发明创造内容,保护范围之间存在交集,因此规定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间可以相互抵触有利于技术或者设计的创新和进步.  相似文献   

6.
“随着专利法施行时间的增长,专利法知识的宣传普及逐步深入。笔者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高兴地看到,大家对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条件,怎样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法的基础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笔者发现,不少人具有动物和植物新品种、药品、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等不存在申请专利的问题的概念。有的从事药品和化工生产的单位,认为自己产品方面的发明得不到专利保护,方法工艺方面的发明申请专利不如采取Know-How保护好,产生上述看法的原  相似文献   

7.
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职务发明专利申请量一直低于非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所占比例,1985年为54%,1986年为65.4%,1987年为66.1%,1988年为65.8%,1989年为68.2%。以上数字可以说明二个问题:一是专利法鼓励、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所以各种发明创造尤其是实用新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二是我国的企业专利工作尚未很好开展,潜力很大。我国的工矿企业有四十六万,应该是申请专利的“大户”,平均每五个企业每  相似文献   

8.
专利法修订中需要研讨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4年我国专利法的制订和实施,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这部旨在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以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的实施对于中国的法学理论、司法实践、社会观念、价值取向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为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实现技术成果商品化,从理论到实践上都提供了法律的依据。1992年9月全国人大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扩大了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使其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基本接轨。专利法实施近十五年成绩是显著的,对我国的科技、经济的发展起了积一极推动作用,但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也较突出,主要表现…  相似文献   

9.
无论是工业社会还是信息社会,“技术”都是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语,而专利法的诞生更赋予了它特殊的内涵。专利法最重要的保护客体便是“技术”。然而,对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这个术语的不同的理解和把握却往往导致了各方当事人的不同观点和态度。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相似文献   

10.
问:我国现行法律是如何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专利权人一旦发现自己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他人非法使用构成侵权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  相似文献   

11.
恩格斯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社会总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利益主体和利益的获取方式发生了变化。依靠科技,凭借智慧,通过知识创新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谁应成为这个社会财富的众多拥有者,除了私营老板和文艺明星,知识拥有者能否告别寒窗,不再做一贫如洗的寒士呢?这次我国专利法的修改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新修改的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六条规定:“被爱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者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者给予合理的报酬。”专利法的修改无疑将保护的天平向发明者个人倾斜,这一改动意味着中国社会对知识分子持续了几千年的陈旧观念开始崩溃,一个尊重发明创造规律、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新观念开始确立。如果说二十年前我们制定专利法只是承认了发明创造者利益的存在,解决了个人利益的有关问题,那么这次专利法的修改则重在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一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用权。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就某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局审查批准后取得专利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发  相似文献   

13.
一、保护实用新型的必要性在目前,实用新型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全世界不过十多个国家。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国起草和讨论专利法的过程中,对于我国是否需要保护实用新型,曾经有过很大的争论。现在专利法施行二年半了,不妨回过头来看看这种制度。实用新型一般俗称小发明,也叫小专利。这种制度本来是德国为了弥补发明专利保护的不足而创建的。德国1887年的专利法对于授予专利的发明要求有相当高的技术进步。次要的发明,尤其是工具、器具和日用品等,由于达不到发明专利所要求的条件,不能按发明专利给予保护。工商界人士遂之要求对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专利法已颁布四周年,实施三周年.三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的专利法是一部号召、动员、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的好法律.好就好在它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好就好在它明确承认了智力劳动成果的价值;好就好在它极大地调动和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好就好在它打开了占世界人口22%的我国人民中蕴藏着的聪明才智的宝库。三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的专利法是成功的。颁布专利法以后,发明创造一年比一年多,专利实施率比较高,推广应用比较好,尝到了甜头,获得了经济效益,推动了技术进步,有利于经  相似文献   

15.
重新审视了济宁无压锅炉厂请求宣告舒某专利无效一案,认为高法判决书及审查指南对重复授权问题的解释,即"禁止重复授权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有多项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权同时存在"存在法理上的漏洞,应将其修正为"……是指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受到多项专利权的保护,无论它们是同时存在,还是先后存在".还对新专利法对禁止重复授权制度的修改进行了梳理,认为新制度仍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和法理上的矛盾,指出允许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同时又要避免重复授权的制度存在内在矛盾.为解决此问题,可强化发明专利申请临时保护制度并结合提前公开制度来提供对申请人的及时保护,或建立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实用新型保护制度从中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生效之日起算,至今已实行了12年的时间,现在确有必要根据多年来的实践,对我国的实用新型保护制度作出恰当的评价,并根据国际发展趋势和我国国情对今后如何完善实用新型保护的问题提出意见,供我国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时研究考虑。本文拟对此作一简要阐  相似文献   

17.
一、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再以识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根据实用新型定义,一切有关“方法”的发明创造以及无确定空间形状的产品(如气体、液体、胶体,颗粒体等)均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对象。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可以直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可以是具有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宏观构造,它由一个以上客观存在的部件或部分组成,这些部件或部分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关系而组成一个整  相似文献   

18.
以权利要求书作为依据来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专利法普遍采用的作法。权利要求书是用简洁的文字表达的,以它为依据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就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根据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和实践,对权利要求书的解释大致可分为周边限定、中心限定和折衷三种原则。我国专利法在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采用了折衷原则来解释权利要求书。  相似文献   

19.
张贰群 《知识产权》1999,9(2):27-28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一词是从英语Patent 翻译而来.可以理解为是一份公开的文件。在我国.专利作为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中国领域规定时间内对该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具有排他性.在专利法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 专利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它的期限性.有形财产权具有永久性,与有形财产本身共始终。而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使…  相似文献   

20.
祖国大陆和我国台湾地区均保护实用新型专利,两岸的专利法立法均为"三法合一"的体例,即都将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称为专利,并统一规定于一部专利法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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