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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 毫秒
1.
各市州财政局、有关生猪调出大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22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管好、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促进我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附件: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
省直各部门: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湘财社〔2008〕34号HNPR-2009-12001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局:为规范和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附件:湖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4.
湘财综〔2008〕56号HNPR-2008-12005各市州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30号),支持我省各市州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我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省建设厅同意,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湘财乡〔2008〕10号HNPR-2008-12002各市州财政局:为规范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的印制、发放、领用、使用、核销、保管及其监督管理,现将《湖南省契税、耕地占用税票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为做好新旧票证的衔接使用,确保征管工作有序开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市州财政局、经委,省直有关单位:现将《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各市州、县财政局,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为了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促进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投保农户的切身利益,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附件: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财综[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现  相似文献   

9.
湘财综〔2008〕62号HNPR-2008-12006各市州财政局、物价局:为了统筹解决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各方面利益关系带来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03〕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石油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了《湖南省石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石油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湘财税〔2008〕103号HNPR-2008-12004各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6〕8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法制建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法函〔2008〕93号)等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财政税政法制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湖南省财政厅税政法制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湖南省财政厅税政法制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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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农[2007]49号各市州财政局、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规定,结合湖南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湖南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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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口岸办,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口岸工作,规范口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口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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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8]23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6]3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湘财农[2008]3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整合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湘财农[2008]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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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深化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调整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关系,加强矿业权价款征收和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以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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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民办发〔2008〕98号HNPR-2008-10002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现将《湖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湖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第一条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本省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省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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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直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转让行为,提高转让效率,降低转让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06年第35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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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东府办[2015]2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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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发改高技〔2008〕1046号HNPR-2008-02002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落实《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间的有机衔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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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湘政办发[2018]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市场监管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月19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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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常住人口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登记和户口主项信息变更、更正、户口补登、补录及户籍档案管理,全面提高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水平,省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以下简称《操作办法》)。现将《操作办法》下发各地,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传达到基层户口登记机关。从2008年5月1日起,各地应严格按此办法办理各项户口登记业务。以前文件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以该《操作办法》为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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