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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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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继承权丧失制度是"任何人不得于其不法行为中获利原则"的体现,是对继承人不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民事制裁。既不能纵容继承人的不法或不道德行为,也不能对继承人过于严苛,同时应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建议增加"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迫使、妨害被继承人订立、变更或撤销遗嘱的"作为相对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同时,若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由当然相对丧失继承权改为须经被继承人表示丧失继承权。  相似文献   

2.
论继承权     
继承权是公民享有的一种基本民事权利.马克思主义继承法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继承制度是私有制的产物,没有私有制或个人所有制,就没有继承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继承权是以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前提的.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认为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因为继承人死亡之后便不可能再作为任何民事权利的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习惯认为继承权是被继承人财产所有权的延伸.严格说来,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它实质上把继承权看成了被继承人财产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或附属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最主要的理由是,没有被继承人的所有权,便没有继承人的继承权.我们认为,所有权固然是继承权的前提,但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继承权是法律根据被继承人意志,为了促进家庭和睦团结而  相似文献   

3.
王金萍 《法制与社会》2013,(14):241+244
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4.
《政治与法律》一九八五年第六期发表了曾敬同志的《剥夺继承权法定事由剖析》一文(下称曾文),对我们学习继承法有较大帮助。但对《曾文》中关于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后会发生代位继承问题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曾文》认为,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后,会发生代位继承的理由是:第一,代位继承权是代位继承人的一项固有的待实现的权利,它基于代位继承人、被代位继承人(即继承人)、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缘关系而发生,不因其父母被剥夺继承权而消灭;第二,根据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有违法或犯罪行为而被依法剥夺继承权,不能使其  相似文献   

5.
(13) 什么是丧失继承权?在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因有某种特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而被取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其特征是:第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是以其原来享有继承权为前提的。第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具有某种特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即必须是加害于被继承人,或是与继承问题有关。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是丧失所有的继承权,而是丧失某一特定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例如,某人杀害其父,即丧失继承其父遗产的权利,但对其母的遗产,并不丧失继承权。  相似文献   

6.
高明 《中国司法》2002,(5):45-46
(一)继承权的含义。所谓继承权是指继承人所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有两方面的含义:(1)继承开始前,即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这时继承权的含义只是说明  相似文献   

7.
《河北法学》1985年第1期杨玉素同志在《关于代位继承》一文中提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即继承人)被人民法院剥夺继承权的时候,他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我认为这是不妥的.杨的理由之一是“代位继承权是法律给予孙子女的,而不是给予子女的.子女的罪过不能株连孙子女,因此被继承人的孙子女仍有继承权.其二,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血缘关系并不因代位继承人的父母被剥夺继承权而消失,其父母被剥夺继承权不能因此影响子女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相似文献   

9.
《政治与法律》一九八六年第三期刊载了胡小古同志《被剥夺继承权后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一文(下称胡文)它在否定曾敬同志关于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后会发生代位继承问题的观点的同时,又提出了继子女、养子女等无代位继承权的问题。胡文认为,代位继承权产生的条件是:(1)代位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是其晚辈直系血亲的继子女、养子女等无代位继承权;  相似文献   

10.
丧失继承权是因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事由而被取消继承遗产的权利.丧失继承权事由(一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法律上的原因,要产生行为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须通过一定方式来实现。这种方式就是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方式,本文拟就我国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方式进行探讨。纵观各国的民事立法,有关确认丧失继承权的方式分为两类:1、当然丧失继承权。这是指有丧失继承权事由的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自动丧失继承权。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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