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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健康档案承载了个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管理者等多种主体的法益。受个人信息的交换制度和法益位阶等因素影响,会形成法益冲突。为实现医疗体制改革中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制度目标,应当在明确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个人信息资源的流转机制、价值评估机制以及风险预警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确证,理论界存在个人法益观与超个人法益观两条对立路径。超个人法益观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界定为公共利益,与个人信息的权利属性存在抵牾,本罪法益应当在个人法益观的视域下予以探讨。复合法益说以信息自决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要保护法益,将公共信息安全作为衍生法益,在必要时,对信息自决权予以适当限制。只有通过复合法益说的指引,才能真正为本罪争讼问题提供合理答案,正确划定本罪的犯罪圈。  相似文献   

3.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媒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问题日益严峻.通过对168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审案件的实证研究发现,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正面临着保护法益界定不清、法律适用偏差、量刑不适当等诸多问题.未来应从事前预防入手,明确法益保护立场,规范该罪的定罪量刑活动,优化刑罚适用,实现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有效衔接,更好地构建起个人信息保护框架.  相似文献   

4.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将个人信息的保护带入了一个新纪元,其与《刑法》的规范衔接问题应是当下理论与实务关注的重点“。两法”的衔接面临法律责任条款的虚置化、罪名涵盖的法益保护不周延等规范供给困境,以及基于内容错位带来的基础性概念、规制个人信息违法处理行为方式等规范冲突,需要予以重点关注和化解。但《刑法》也需与时俱进,立法上需改变传统对个人信息的控制流转规制观念,转向使用规制,且细化立法与增设行为类型以促进法益保护周延性,刑事司法也应总结以往实践,顺应时代潮流做出相应调整。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法律策略与规则的思考,在法律制度的整体层面上探究我国的个人信息私法保护制度应选取怎样的价值定位,以及在民法典和特别法中如何进行制度结构安排与内容设计,从而使我国的个人信息私法保护制度成为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个人信息流通与利用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6.
英国土地信托法律制度来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制度,当代英国的信托是中世纪用益制度的"直系后代",这是西方学者的一致看法。而西方学者对英国土地信托法的前身——用益制度的来源则有三种主要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用益制度来源于罗马法相似的制度或理念,包括罗马法用益权、市民法所有权与裁判官所有权的分离、遗产信托等;第二种观点认为用益制度来源于日耳曼法上的萨利克受托人制度;第三种观点认为用益制度来源于伊斯兰法瓦克夫制度。对以上观点进行考察论证可以得出结论:用益制度来源于日耳曼法的观点最为可信,但是这并不能排除罗马法和伊斯兰法对英国用益和信托历史发展的影响。由于土地信托法在英美财产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从比较法的角度,在中国农地法律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研究英国土地信托法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7.
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不同于宽泛意义的法律程序,而是指数据处理者实施处理行为前,应当向利害关系人提供的必要程序,以有效约束数据处理者,从而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预期利益。当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确权授权机制存在固有局限、知情同意规则的效果被弱化、数据利益的分配失衡等情况表明,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亟待加强。三种类型的数据正义理论为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提供了较为体系化的理论支撑:以工具性的数据正义拓展确权授权机制,以程序性数据正义支持个人信息决策理性,以分配性数据正义均衡利益分配。结合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实践,个人信息的程序性保护可在三个方向上予以加强:细化公示公开程序以配合确权授权机制,强化知情同意程序以制约数据处理决策,完善影响评估程序以协调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8.
健康码数据从应急防控转入常态化应用场景,政府应用数据之权限不明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困难。为了勾勒出公权力应用数据的行为准则,并借此进一步明晰个人信息的法益范畴,借助"比例原则"这一已从传统公法领域中逐渐拓展到数据法领域的准则,结合数据活动的特性对"比例原则"进行精修填补。分析认为,政府应以比例原则所指向的数据行为准则妥善进行数据内控,并赋予公民与法益受损程度相适之救济途径,以此构建健康码数据常态化应用之合法性。  相似文献   

9.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是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思想的充分体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赋予政府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职能,构建了政府监管的组织架构。鉴于国内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中政府监管研究的“碎片化”倾向,可借助“制度—组织—结果”的视角,对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制度安排、现实执行、整体优化进行分析。当前,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政府监管面临“法不应求”“协而难同”“重心后置”“威慑乏力”等现实问题,应从有法可依、高效协同、全程监管、科技赋能和社会共治五个方面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政府监管的整体优化措施。  相似文献   

10.
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判断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其在法典中所处位置、入罪条件、犯罪性质、责任主体与主观方面的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的规定尽管在立法上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但由于主客观的原因,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已基本形成了覆盖资源利用、主要污染物以及温室气体减排等领域的框架格局。但与此同时,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仍明显滞后于绿色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从宏观层面来看,主要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系统性不足、衔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主体协调和良性互动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从微观层面来看,则存在基础理论和前瞻性研究不足、市场缺乏流动性、制度规范缺乏、认识有待深化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加强基础性研究、强化体系化建设、加快试点推进工作、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重视主体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持续推动我国环境权益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为绿色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相似文献   

12.
行政法法益目标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关系的秩序化以及整体法益的最大化。行政法法益目标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它决定了行政法机制应是以控制机制占主导,合作机制为辅助的双重螺旋式结构机制。转型时期我国尤其应强调控制行政权机制的建设,当前加强行政领域的执政能力建设应当建构在法治行政的控制机制之下。  相似文献   

13.
2019年12月19日,工信部通信管理局通报了第一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名单,QQ、新浪体育、搜狐新闻、小米金融等41款APP存在违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不合理索取权限等诸多侵犯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主要依据《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居民身份证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散规定。虽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以及使用等行为均有规定,个人信息遭到侵犯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不仅是因为我国尚无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更是因为未将个人信息在法律层面区分为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  相似文献   

14.
为网络支付“立规矩”,保护消费者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商务迅猛的扩张速度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之间矛盾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此,需着重从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沉淀资金及其利息运用方式以及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完善具体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幼女的性法益是现代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但是,中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刑法在保护幼女性法益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文章希望通过分析幼女性法益的特征、幼女性法益的法律保护标准来检讨中国法律对幼女性法益的保护状况,探讨在废除嫖宿幼女罪以完善幼女性法益的刑法保护的同时,加强对中国社会管理秩序维护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16.
生物识别技术已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国签证制度,生物签证成为我国签证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生物签证制度在个人信息保护、生物信息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未来可通过采用可靠高效的生物识别技术、构建严格的生物签证信息保护机制、实施涉外管理单位信息共享等路径为生物签证的推行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7.
翟峰: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刻不容缓四川省广元市人大环资委主任翟峰撰文说,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批量处理和传递个人信息会越来越容易,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篡改的隐患也随之出现。可见,通过立法尽快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已是刻不容缓的大事。一是有利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在运用和操作层面上得到更好地施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四十条、四十七条分别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都属于个人信息范畴,理应得到相应…  相似文献   

18.
张红 《求索》2023,(1):175-186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专门立法,是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之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基础上继承和创新而来,二者协力共同构筑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体系。《民法典》人格权编确立了个人信息民事权益的基本框架,《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的性质、定义、类型、处理原则、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方面发展了《民法典》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民法典》人格权编的基础上有所创新,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国家保护义务,明确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建构了全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在法律适用上,《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存在前者优先适用以及二者协同适用两种情况。  相似文献   

19.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犯罪学中的概念,以刑法规范为核心,拓展到所有危害程度达到行政法评价程度的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具体可表现为擅自披露、擅自提供、非法买卖、超目的使用和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方式。①个人信息保护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与难题,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广,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信息化社会的顽疾之一,形成一个严重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有效的保护个人信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秩序,必须建立起多元主体参与的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防控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呈现出:个人信息涵盖范围广、被侵害数量大、被用于谋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位"内鬼"成为行为主体之一、被害人群体化、共同犯罪趋势较为明显与刑罚轻缓化等特征,形成了复杂的犯罪链条。而部分网络行为主体自身道德伦理缺失,监管制度不到位,个人信息利益化以及网络群体特殊心理是导致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重要诱因。为此,在宏观上,要构建"互联网+"的伦理道德,净化网络空间;中观上,要加强多部门的联动治理,落实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微观上,不断提升公民尊重个人信息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须设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个人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构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综合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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