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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6):64-67
财综[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为保护我国海洋环境,促进海洋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5月11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我国海洋环境,促进海洋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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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20):45-48
财综[2012]17号中国民用航空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航空公司:为规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要求,制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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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3):53-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为进一步做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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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粮食风险基金征收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粮食风险基金是政府调控粮食市场,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的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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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31):13-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厅(局):
为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国水运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精神,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国发[1985]124号)自《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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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0,(31):35-39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海洋厅(局):
为加强和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无居民海岛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我们制定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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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26)
财政部驻山西、吉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山西、吉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电力公司: "九五"期间每度电2分钱的电力建设基金政策已执行期满。经国务院领导批准,从2001年起每度电2分钱并入电价,其收入专项用于解决农村电网改造还贷问题,具体分两种情况处理:即对农网改造贷款一省多贷的山西、吉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农网还贷资金,对农网改造贷款一省一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企业自收自用。根据分工,财政部制定了《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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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4,(7)
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1994]46号(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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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5,(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的通知豫政[1994]84号(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现将《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维护纳税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屠宰税征收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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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9)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8]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08年9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渝府发(2008)23号文件同时废止。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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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5)
渝府发[2008]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