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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数字藏品催生数字复制件的新型交易模式,其内在机理还在于去中心化的技术架构。以区块链为技术底层的智能合约创造了数字复制件的稀缺性与可交付性,使之可以类似于实物一样被占有、支配和交易。借鉴现有的民事权利体系完成数字藏品财产权的权利设计,其权利内容包括密钥控制权、移转权、永久收益权、销毁权等权利。但与现有财产权相比较,数字藏品财产权在权利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均实现了创新与突破。在文学艺术保护方面,现有的版权制度采用保护作品的设计思路;而数字藏品财产权则采用保护数字复制件的保护思路。元宇宙的产业发展,势必推动现有版权制度的变革,一方面,从作品思维之外建构数字复制件思维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现有的版权制度(诸如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等)也有必要契合新兴技术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电子商务是一种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集电子金融、管理信息化、商务信息网络为一体,旨在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谐统一的新型贸易方式。电子商务给传统经贸方式带来巨大冲击,带动了经济结构的改革,是一场商贸方式的革命。为了保护和促进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各国纷纷出台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期抓住这一历史性发展机遇。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方面。首先,电子商务交易是一种商品交易,其安全问题应当通过民商法加以保护;第二,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而实现的,其安全与否依赖于计…  相似文献   

3.
孙乐 《法制与社会》2010,(19):52-53
谷歌在未经中国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570位权利人的著作进行扫描并放入其数字图书馆供读者观看,严重侵犯了中国作家的权益。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的作品越来越普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在数字版权保护的建设背后,存在着数字版权保护政策、法律的缺失。未来的出版业前景是数字出版,政府把目光放到传统出版业中是远远不够的。现有法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时明显滞后,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以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和版权产业发展的需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和外延也需要调整。  相似文献   

4.
大型数字内容平台基于网络效应、用户锁定效应产生的竞争优势,叠加版权独家交易所形成的版权集中效果,极易形成现有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竞争瓶颈。尤其当数字内容平台本身也参与下游市场竞争时,版权滥用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隐忧将成为现实。目前,基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规制路径存在相关市场界定争议不断、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难度高、实际规制效果欠佳的局限,引入禁止版权滥用原则的私法规制路径可成为一种有益补充。在既有规制路径的具体实施中,一方面,应当尽快通过设定主体标准,要求适格的数字内容平台主体履行竞争性义务,使得具有一定版权资源积累量的数字内容平台承担以合理条件促成关键设施版权开放的义务;另一方面,设计防止版权滥用的反竞争抗辩制度也应当成为重要的补充救济手段。其中,应以违反促进数字内容产品传播、激励创新的版权法公共政策,具有反竞争效果的初步证据作为版权滥用抗辩成立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5.
日本版权制度的“数字议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字与网络的产生,包括各种作品在内的信息内容的使用方式的全面更新,将版权制度置于一片新大陆的面前,包括整合文本、声音和图像等多种内容的多媒体产品;信息与作品等通过网络进行多种形式的迅速传播;使用数字与网络技术版权事务的最新发展等等.  相似文献   

6.
版权法发端于印刷术,之后不断随着新的作品表达形式和传播技术的出现而发展.在这方面,版权法经历了从印刷技术、广播技术再到数字技术的演进.数字通信区别于传统的印刷和广播技术,它不再是模拟复制传播,而是脱离载体的信息传送.这样的转变改变了传统版权法的生态环境,原来的作品复制件交易演变成为无需载体的"内容"交易.于是,建立在依赖复制件控制基础上的版权法律制度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为应对数字技术挑战,版权法有可能出现三个方面的发展趋势:一是重构版权法哲学基础,寻找适合数字时代的保护范畴;二是使版权法脱离版权决定一切的局面,走向对作品(内容)传播秩序规制阶段;第三,网络传播将成为作品的主要传播方式,网络传播权也成为版权的核心.如何深度地理解、研究数字技术引发的挑战,把握这一趋势是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7.
数字技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传统出版逐渐向数字出版转型。在传统出版时代,由于传播途径单一,版权对作品有着较为严格而全面的保护;而在有着海量内容和新型传播手段的数字出版时代,传统、单一的版权保护方式并不能满足当下知识快速、多样传播的需要。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下,数字技术对传统版权的挑战成为了众多数字作品版权问题的根源。  相似文献   

8.
网络版权保护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代经济依靠法律对于产权的确定实现生产和交易。经济学绐我们提供了改革现有版权,限定网络版权的范围的有益视角。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论证了从简化著作权权利内容入手,设定广泛的传播权从而包括网络著作权,以及从保护对象入手,简化版权保护的内容,纳入网络作品,设定网络版权两种方式的优劣,并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9.
李德成 《科技与法律》2008,(1):24-28,42
数字版权产业存在不确定的诸多因素部可能形成客观存在的风险。建立数字版权产业交易模式,要关注并分析这些引发风险产生的事实,并客观地评价这些政策与法律风险。科学评价和有效控制该等交易模式法律与政策风险的核心,是正确判断引发风险的相关事实是否会集中转化为法律事实。在此基础上,建立法律与政策风险控制的流程,并将其制度化。  相似文献   

10.
殷敏 《北方法学》2024,(2):127-140
全球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态势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字贸易发展态势体现为国际贸易中的交易主体、交易对象及交易方式的数字化,其背后的法理成因在于传统国际贸易规制的外部应对机制、内部层次结构、整体调整手段的迭代速度均滞后于数字贸易变革的速度。目前国际规制依托于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等平台,从国际贸易规则数字化、国际规则内部结构多元化和规制手段科技化三个维度逐步演进。中国应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制塑造中有所作为,以服务国家利益为目标,以促进数字贸易自由化为发展方向。对此,中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新议题国际谈判,通过发展国际数字贸易来书写规则,并采用技术手段对贸易秩序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1.
制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WCT)第8条是为了将数字网络中的作品传播权纳入到著作权中。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目的与WCT第8条相同。不能脱离数字网络传播方式来理解“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要件。数字网络传播具有交互性,即在数字网络中,数字信号是否开始向某个特定用户传输由该用户“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决定。从文义解释出发,数字网络传播也应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为弥补立法缺陷,可以删除“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要件,合并广播权,确立实至名归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相似文献   

12.
元宇宙时代数字藏品交易涌现,借助新技术,数字藏品以无载体提供模式进行交易。销售数字藏品是否属于发行行为,能否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成为讨论的焦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发行”限于“有形载体”,认定无载体提供数字藏品构成“发行行为”难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相区分,数字藏品交易不属于发行行为的控制范围。数字传播中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前提欠缺,所有权理论、报酬理论、交易安全理论均不足以支撑在数字传播中适用发行权用尽原则。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新闻媒体、互联网平台与公众三个视角探讨数字传播时代新闻版权保护的困境与出路。数字传播环境下,平台在新闻媒体的利益格局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而过度保护新闻版权的方案则可能伤害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已将除单纯事实消息以外的大部分新闻作品纳入版权保护范围,因而扩张新闻版权并非必要。虽然平台可以利用合理使用制度与避风港规则进行抗辩,新闻媒体仍然能够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对侵权行为提请确认与规制。而对于增加新闻媒体权利与互联网平台义务的规则设计方案,如新闻出版者邻接权与“过滤器”条款,则需考虑其可能带来的加剧相关各方权益失衡的后果,以及对公众信息接近和表达权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世界经济与贸易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交易不仅需要安全,交易的成败与收益更取决于速度。作为国际间物流的重要手段,海上货物运输方式几乎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特征之一。最新统计数字显示,1997年在国际贸易的货运量中,高达45.2亿吨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方式完成的,预计这一数字到2000年将增至50亿吨,足见国际贸易对海上运输方式的依赖。而国际贸易对速度的要求,也必然体现在海上货物运输速度的要求上。国际贸易与国际航运实践的发展,成为理论界和司法界对延迟交付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背景,1978年的《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  相似文献   

15.
区块链技术能够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数字版权产生、使用、交易、许可及转让等一系列过程,解决数字版权确权、交易问题,也为侵权行为的追踪提供支撑。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当前数字版权管理提供了新的选择:构建了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登记确权共信机制、智能合约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交易履行机制、时间戳区块链技术版权电子证据存证溯源机制、智能合约区块链技术数字版权监管机制等四大机制,探索出版权确权、交易和维权一体化的版权管理模式创新路径,并从法律、技术、标准等角度建立统一的数字版权保护管理创新模式。  相似文献   

16.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版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传输将会成为重要的作品使用方式.版权制度一直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发展.支持网络传输的数字技术正在把各种作品的使用、传播方式融合在一起.因此,网络传输不仅仅是又一种传播方式的崛起,并且打破了原有的传播格局,如何将网络传输纳入版权保护体系,是版权制度遇到的空前挑战,这也是版权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契机.  相似文献   

17.
网络传输的版权保护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版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传输将会成为重要的作品使用方式。版权制度一直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发展。支持网络传输的数字技术正在把各种作品使用、传播方式融合在一起。因此,网络传输不仅仅是一种传播方式的屈起,并且打破了原有的传播格局,如何将网络传输纳入版权保护体系,是版权制度迂到的空前挑战,这也是版权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契机。  相似文献   

18.
从规范、实践和价值层面综合考察可知,数据交易是以货币或货币等价物交换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主要形式包括转让、许可使用和定制。根据不同交易形态的特征,数据交易合同的给付内容对应划分为:转移财产控制权型、分享财产使用权型和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型。在尚未出台数据交易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7条规定的无名合同的参照适用条款为明确数据交易的合同类型和合同规则提供了重要指引。通过规范目的、构成要件事实相似性等要素的比较观察,数据交易合同可以准用买卖合同规则、技术许可合同规则和承揽合同规则。此外,由于数据交易标的的特殊性,合同规则需要在不公平条款的效力、违反在先权益的效力、违约损害赔偿计算以及衍生开发成果归属等方面作出调适。  相似文献   

19.
扩大的权利与扩大的义务——数字艺术行为哲学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字艺术是一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创生的新型艺术形态,其本质在于双重互动不确定性机制.在该机制的作用下,数字艺术行为秩序较之原子艺术行为秩序发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变化.首先,数字艺术开拓出一种人人享有的创作权和传播权,消解了原子艺术秩序中的艺术创作特权和传播特权,数字艺术创作权利的本质是一种艺术发表权.其次,通过艺术发表权,数字艺术衍生出一种原子艺术秩序没有的艺术接触权,接触权也是一种普遍的、平等的、人人共享的艺术权利.另外,数字艺术还抑制了主权者的艺术监管权力.数字艺术上述扩大的权利也相应为数字艺术主体衍生出同等数量的艺术义务.相对于原子艺术秩序中的那些义务,数字艺术义务的履行即尊重各项数字艺术权利的行使、避免生产传播有损于社会大众身心健康的艺术作品在当下人工智能社会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贸易模式,地位日趋重要,然而当前针对数字贸易的国际和国内规则呈现的仍然是差异化和碎片化的治理结构。由于数字贸易本身的"非物理化"特征,使该贸易模式蕴藏着新型风险。一方面,数字贸易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消费者隐私泄露、网络洗钱等"原生风险";另一方面,针对以上"原生风险",国家基于网络安全、公共道德例外等实施新的规制措施,但却受缚于传统贸易下的国际法承诺,因此规制措施可能被判违反国际规则,由此形成规制的"次生风险"。关键还在于,当前WTO主要成员数字贸易规制理念和路径呈"三足鼎立"之势,对新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争夺激烈,这进一步加剧潜在争端的可能。全球数字贸易良性发展更寄希望于各方化解分歧、实现双边、区域和多边的规制合作。中国政府和企业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并为其互联网法律治理提供更大的弹性空间、降低数字贸易中的国家规制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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