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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评美国近期关于数字版权侵权的刑事制裁立法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王晨 《法学论坛》2001,16(1):69-74
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数字版权刑事制裁立法发展,即不以商业目的为刑事制裁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文章第二部分表明放弃商业目的的限制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做法,以及不明确规定合理使用的例外等,都将使美国版权制度中权利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失衡.第三部分将说明刑事制裁在防止数字版权侵权发生的作用有限,过度放宽制裁条件所产生的负面效果不利于版权制度的健康发展.希望这篇文章能引起人们对版权制度利益平衡问题的思考,对我国立法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
版权权利穷竭制度是为了协调版权人的权利与作品以及作品复制件所有人的物权的平衡而设立的,该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核心问题是划定所穷竭的权利范围。版权权能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经济权能和精神权能。在经济权能中,发行权(销售权)毫无疑义地应该受到权利穷竭原则的限制,但对于出租权是否应同样适用版权穷竭原则则有不同的看法。鉴于出租权适用权利穷竭原则对版权权利人明显不公平,出租权应作为适用这一原则的例外;同时,在版权交易中,应当贯彻"精神权利不适用穷竭"的原则,因为精神权能具有强烈的人格属性,并且权利人继续保留精神权能不会对作品作为物的流通产生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3.
区块链技术能够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数字版权产生、使用、交易、许可及转让等一系列过程,解决数字版权确权、交易问题,也为侵权行为的追踪提供支撑。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为当前数字版权管理提供了新的选择:构建了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登记确权共信机制、智能合约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版权交易履行机制、时间戳区块链技术版权电子证据存证溯源机制、智能合约区块链技术数字版权监管机制等四大机制,探索出版权确权、交易和维权一体化的版权管理模式创新路径,并从法律、技术、标准等角度建立统一的数字版权保护管理创新模式。  相似文献   

4.
由于版权作品数字化侵权使用的日益泛化,且现有版权司法救济途径多存在"周期长、举证难、成本高、收益低"的弊端,使得版权人,尤其是中小版权人,很难以较低的维权成本,真正实现其权利的司法保障。鉴于此,美国率先在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的革新上作出突破性的示范,于司法体制外另辟蹊径,在版权局之行政性框架内,设置版权小额索赔委员会,专门处理小额版权纠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国亦存在司法救济效率不高、数字版权侵权泛化的问题,因此,为迎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时代政策,有必要总结美国行政性版权小额索赔制度革新经验,以为我国版权小额索赔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制度借鉴。  相似文献   

5.
通过再度对我国11984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展开实证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侵权平均判赔额依然较低,“法定赔偿”占绝对多数的状况仍未改变,惩罚性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虽已出现,但适用率极低。然而,并不能仅仅根据平均判赔额就简单地得出“赔偿低”的结论。深度分析发现,批量案件尤其是商业维权案件的大量存在,对相关统计结果的干扰性影响十分显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负担过重等法外因素的影响亦不可忽视。建议限制商业维权诉讼,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明确证据规则和赔偿计算方法;严格“法定赔偿”的适用条件并取消“法定赔偿”限额,同时加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相似文献   

6.
王智源 《知识产权》2012,(5):57-61,73
版权保护及其有效传播过程中都会伴随着大量风险的产生,极大限制了我国版权产业的发展.首先提出版权风险治理的重要性,然后重点探讨版权从产生到传播各阶段的五大风险:版权合同风险、版权执行风险、版权管理风险、版权收益风险和版权侵权风险.最后提出相应的版权创造、版权转化、循环反馈、版权管理,以及版权各参与方利益分配、版权侵权惩罚等风险治理措施,以求对我国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7.
“避风港规则”在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认定中的适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视频分享网站版权侵权案件中,避风港规则是限制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的一种法定规则。我国法院在该规则的具体适用上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和争议。应结合国内外的立法经验对于服务提供商的主观心理状态、通知删除规则等构成要件予以正确的理解和适用,特别是应当对服务提供商的注意义务进行合理界定,并从立法和司法上来进一步完善避风港规则,以便在保护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视频分享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版权默示许可产生于作品委托合同关系之中,长久以来被认为是一种合同关系,受合同规则的规制.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送审稿中对作品委托合同中的默示许可予以承认.但随着数字技术性规则的产生及数字行业规则的影响,版权默示许可合同规则的适用面临着困境.对此,应当在合同规则的基础上,探寻与建构新的版权默示许可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9.
版权开放软件(Copyleft软件)是一种通过开放版权的财产权而促进技术进步的新兴产权形态软件.其与传统的商业专有软件相比,具有源代码公开、成本低、技术先进、安全性高等特点.由于受匿名开发机制所限,它在实际的运作当中容易产生所有权难确权、专利侵权、许可证失效等法律风险.对于这些法律风险,版权开放软件企业要早做规划,制定好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0.
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哑铃状"问题,从量的视角重新审视了网络版权的价值问题.认为网络版权从实践和理论上,都不正当的获得和扩张了商业利益,理应回归其自身价值.对网络版权的贬值,提出了实行商业版权符号标记制度等5项措施.  相似文献   

11.
版权自愿登记一直存在于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与实践中。凡实行版权登记的国家和地区,均采取统一登记机构的做法,以提高登记的效率、发挥登记应有的作用。我国的版权登记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认可和重视,但是,除了软件采取全国统一机关登记的做法外,其他各类作品在登记机关上存在着双重、多元与混乱的局面,严重限制了登记的作用,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我国版权登记应尽快通过建立统一的登记机关,实现包括登记程序、编号、证书以及信息查询系统等在内的登记体制全面统一。  相似文献   

12.
版权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版权商业价值评估是文化产品交易的前提和依据,其本质就是对版权作品获利能力的评定和估算.影响版权作品商业价值评估的因素很多,但法律因素至为关键,具体有作品独创性的程度、版权作品权利束的内容与授权方式、版权作品的寿命及作品版权完整性状况与版权限制程度、版权作品独立性及可替代性情况等.这些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版权商业价值的评估模型:法律影响因素决定版权的预期收益,然后采用收益法即可计算出版权商业价值的现值.  相似文献   

13.
历时两年实践调研,欧盟委员会颁布了针对《单一数字市场版权指令》中"版权内容过滤条款"的专门性指南.该指南不仅权威解释了法案条款中独创性术语的内涵,以统一各方对条款的解读,且对网络服务商版权责任配置革新涉及的寻求版权授权义务、版权内容过滤标准、公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等问题给予回应,为制度的落地适用提供了切实、细致的参考标准,...  相似文献   

14.
何炼红 《现代法学》2005,27(5):103-110
功能性作品版权保护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虽受到功利主义政策、自然权利哲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其理论变迁最终所实现的效果只是为了替代版权和专利权习惯意义上所存在的范畴区别。由于当前存在版权法定义模糊、版权理论冲突、版权习惯困惑等诸多问题,应重估容易为知识产权学界所忽略的习惯力量,为中国语境下的功能性作品版权保护提供可行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5.
关于“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研究的几点反思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是一个伪问题,版权属于近代范畴。这个伪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把版权制度的功能误解为鼓励创造。理论上,鼓励创造可以属于任何历史范畴。事实上,版权制度的真正功能是维系作品与资本的结合,后者属于近代的产业结构。古代无版权不是中国问题,版权不属于古代的范畴。许多研究成果在解答这个伪问题时夸大了文化解释的作用,而且在文化解释的过程中以经典引述代替社会现实分析的现象比较突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读亦存在诸多误区。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之问与答均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16.
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版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大众对更多更好的网络作品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合理使用制度是这一矛盾的调节器,它既可以适当限制版权人的权利,又可以使用户有一定程度的使用网络作品的自由.我国对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没有专门系统的立法,我国在构建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时,应大胆借鉴<伯尔尼公约>、欧盟版权指令和美国的<数字千年版权法>中对网络专有权的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版权金融在我国文化产业内生需求和金融体系发展的双重作用下应运而生,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路径与特点。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和法治保障基础下,我国版权金融形成了版权质押融资、版权保险、版权证券化等多种类型。目前,在制度和实务层面,版权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因此,有必要认识到版权金融机制建设、版权金融技术要求及内生动力等方面对版权金融带来的挑战。通过完善版权金融基础建设、强化政府版权金融服务及培育版权金融专业人才等举措,推动版权金融可持续发展,促进版权经济繁荣。  相似文献   

18.
对网络时代版权扩张的反垄断规制及新对策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龙井瑢 《河北法学》2011,29(1):17-22
版权和媒体以及言论自由在网络时代呈现出复杂关系:一方面,版权对言论自由的推动在网络时代不再如"引擎"般重要;另一方面,版权仍然被用来阻止独立言说者进入市场,限制言论自由。纵横交错的版权产业结构是这种限制的深层原因,传统反垄断法的强制许可在限制版权方面阻力重重。而网络技术带来的新的商业模式如iTunes和YouTube使得版权对言论自由的限制得到一定程度的减缓。信息分享或许可以成为版权发展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19.
大型数字内容平台基于网络效应、用户锁定效应产生的竞争优势,叠加版权独家交易所形成的版权集中效果,极易形成现有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的竞争瓶颈。尤其当数字内容平台本身也参与下游市场竞争时,版权滥用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隐忧将成为现实。目前,基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规制路径存在相关市场界定争议不断、市场支配地位认定难度高、实际规制效果欠佳的局限,引入禁止版权滥用原则的私法规制路径可成为一种有益补充。在既有规制路径的具体实施中,一方面,应当尽快通过设定主体标准,要求适格的数字内容平台主体履行竞争性义务,使得具有一定版权资源积累量的数字内容平台承担以合理条件促成关键设施版权开放的义务;另一方面,设计防止版权滥用的反竞争抗辩制度也应当成为重要的补充救济手段。其中,应以违反促进数字内容产品传播、激励创新的版权法公共政策,具有反竞争效果的初步证据作为版权滥用抗辩成立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0.
版权和信息获取之间存在着固有的冲突。版权法在制度设计中通过对版权制度的宗旨、作品的独创要求、版权保护中思想与表达的分界、版权的权利限制等规定,力求在两者之间达到一种平衡。但是,当今数字技术环境带来的版权保护的强化和扩张趋势,使得这种平衡难以维持,并对原有版权制度提供的信息获取途径已构成了现实的威胁,于是,反垄断成为制止这种趋势的一个途径。但是,企图依靠反垄断法来纠正由于版权保护的扩张造成的信息获取的困难、实现版权法的立法宗旨也是不切实际的,而必须要立足于版权制度自身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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