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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也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9月26日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发了《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明确地将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毒品犯罪的除外)、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判处死列的案件,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涉外的…  相似文献   

2.
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修改与适用□黄林异军人违反职责罪,简称军职罪,是指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军职罪与刑法分则规定的其他九类罪相比,有着显著的特征:一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  相似文献   

3.
招摇撞骗罪即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招摇撞骗罪是一种侵犯国家机关威信和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犯罪,因而我国刑法将此罪名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一类的犯罪中。  相似文献   

4.
犯罪客体是构成一切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作为我国刑法的补充和续编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简称军职罪)自不例外。鉴于法学界和司法界对军职罪客体问题认识不够一致,本文拟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一、军职罪客体的正确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军职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的军事利益”。什么是“国家的军事利益”呢?简言之,是国家有关国防、军事方面利益的统称。  相似文献   

5.
试论军职罪的修改及其特点程长明金桦楚军人违反职责犯罪又被称为军事犯罪,这是发生在武装部队内部人员中的一种特定的犯罪现象,是关于规定军职人员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是一个国家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81年6月10日经第五届全国...  相似文献   

6.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侵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它除了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受贿罪,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罪犯罪,妨害邮电通讯罪外,还包括分则第二章的从事生产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则第三章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走私、投机倒把罪,分则第四章的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分则第五章的贪污罪等。后五种罪虽然所侵犯的主要客体有所不同,但都是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犯罪,而且都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因此也是属于职务上犯罪,故一并加以研究。由于牵涉范围较广,本文仅就与当前司法实践有关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犯罪客体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质及其程度。明确受贿罪的客体,有助于认识该罪的构成特征和社会危害实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十余年来,受贿犯罪的实际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关立法也作了补充或修改,以往关于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认识显然已经落后。  相似文献   

8.
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醉酒驾车对公共交通安全危害极大。根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及法律规定,醉酒驾车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肇事的应根据案件情况定罪。醉酒驾车肇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般系间接故意犯罪,量刑时要准确把握犯罪的社会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慎重适用死刑,我国刑法应增设危险驾驶罪。  相似文献   

9.
鉴于当前一些老流氓、惯犯、教唆犯猖狂地传授犯罪方法,教唆青少年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下简称《决定》)中规定了一个新的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罪.本文试图对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特征作一探讨.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故意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根据立法本意,我们认为它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社会管理秩序.所谓社会管理秩序是指国家对整个社会公共生活进行管理活动的正常状态.社会管理秩序不仅仅指公共场所的秩序,同时也指在有关的公共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则.传授犯罪方法这种行为本身往往并不直接侵害这种  相似文献   

10.
罪名是法律规定的犯罪名称。根据我国刑法和军职罪条例,罪名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按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名称可分为九类,有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这些罪名可简称为类罪名。(2)按犯罪的直接客体,每类犯罪又分若干种犯罪。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分别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杀人罪,侵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的强奸罪等等。这些罪名可简称为种罪名。(3)有的犯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只包含一个单独的罪名‘如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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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司法实践中,鉴于该类案件的特点,证明投毒犯罪的直接证据极少,从证据充分性上审查认定该类犯罪难度较大。有些案件只能从情理与迹象上去分析判断,因此,分析研究该类犯罪具有一定的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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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案件是指作案人故意投放毒物致使人、畜伤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它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我国《刑法》第115条中把投毒犯罪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阶段,投毒案件的发生率虽然不高,但由于其投毒手段隐蔽等一系列特点,使得其犯罪极易得逞,常常会危害众多人的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因此,对投毒案件,必须抓住战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侦察措施,及时侦破。1投毒案件的特点1·1罪犯在案前有预谋活动1·1·1寻觅、获取毒物这是罪犯实施投毒犯罪前必须准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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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危害国防罪是指普通犯罪主体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危害国防罪在我国刑法中并未单列一章,而是分散在各章之中。笔者认为应将各章中原有危害国防的罪名和需要新增的此类的罪名共同单列一章危害国防罪为妥。例如,反革命罪中的策动、勾引、收买武装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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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专门针对金融证券、期货领域中的老鼠仓行为而制定的新型犯罪。本罪客观违法性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规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严重。主观有责性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违规交易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和金融市场正常秩序,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该危害结果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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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1条的规定,盗窃军用物资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供军事上使用的物资的行为。盗窃军用物资在部队中属多发性案件,不但在军人违反职责罪中所占比例很高,而且在经济犯罪中也占有较高的比重,此外,这类犯罪中团伙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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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影响军人婚姻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加。其中有关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问题的争论是纷繁复杂、众说林立。国家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但鉴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刑法对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的规定不够全面。军人承担着保卫国家的重任,国家需要对军人婚姻予以特殊保护,那些破坏军人婚姻家庭的犯罪行为,不仅影响军人的家庭幸福,而且还是影响军队稳定,削弱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破坏军婚的犯罪主体进行了分析,以期对我国军人婚姻保护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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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中很多具体犯罪都以发生特定的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例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都是典型的结果犯。渎职罪的危害结果,是指渎职行为对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共的或公民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渎职行为的多样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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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盗窃武器装备罪,是近年来部队遇到的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几年来,我们对审理这类案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现就几个主要问题谈谈我们的意见和看法。一、关于犯罪主体问题盗窃武器装备罪的犯罪主体,按照《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必须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这是不难认定的。但现役军人都有个征召和退出现役的过程,中间必然要经过一个由非现役军人到现役军人,由现役军人到非现役军人的“过渡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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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电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他人投寄的邮件、电报予以开拆或者隐匿、毁弃的行为,它不仅侵害邮电机关的正常活动,败坏人民邮电部门的声誊,而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为及时打击和积极预防此类犯罪,有必要对当前私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案件予以剖析,以掌握其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此类犯罪作斗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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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惩处力度,体现了保护民生的立法精神。司法实践中,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般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也有少数案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罪名关系及选择进行探讨,有利于依法、正确打击危害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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