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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关于罪名及定义从《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九条的规定看,笔者认为出现了独立的新罪名。这就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所谓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入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关于本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根据《决定》第九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相似文献   

2.
非法经营罪是常见多发犯罪,对其认定有不少难点问题.不少学者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范围理解和界定有片面性;“违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要区分;“违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不以非法经营行为论;“其他非法经营行为”范围不应限定,符合刑法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均应以非法经营罪论.  相似文献   

3.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中有诸多疑难问题: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情节认定问题、本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划定问题、本罪的罪过形式问题等。本罪罪过形式具有复杂性,违法发放贷款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两种情况的罪过形式要相区别,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的,而违法发放贷款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的。  相似文献   

4.
经过修正后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分为"数额巨大型"和"损失重大型"两种不同类型。本罪因为犯罪类型的不同侵犯的客体各有侧重。本罪是故意犯罪,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损失是本罪的限定处罚条件。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因而存在共同犯罪,也存在成立未完成形态的空间,索取或收受借款人的贿赂并违规发放贷款构成犯罪的,应该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5.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因现行刑法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规定过于概括,因此有必要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探讨.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只能限于特定单位;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其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的规定,逃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过失地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行为.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管理秩序;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的规定应采用狭义的理解;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该罪应当放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其罪名应当修改为逃避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罪.  相似文献   

7.
生产、销售假药罪犯罪构成研究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了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应采纳一般标准说;本罪的罪过形式既有直接故意,也有间接故意,还有过失,是混合形式的罪过;本罪的罪名应由“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为“销售假药罪”;在刑罚处罚中,应当引入资格刑,完善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8.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该罪的确立充分体现了刑法维护职业安全、保障劳动权的立法精神.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在性质上是单位犯罪;是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权的犯罪;是过失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立法规定不尽合理,应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立法模式包括“从有到好”的改进式立法模式和“从无到有”的新设式立法模式。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宜优先适用行政法先行的立法技术;对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而亟待刑法发挥强制力进行规制之行为,可补充适用刑法先行的立法技术。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优化在适用立场上体现为罪质要素、罪量要素以及法律责任层面的优化。对环境犯罪进行行政法违反之评价时,宜采取“行政违法且应罚”标准;环境犯罪行为要素对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界分的影响具有二元性。环境技术标准应是在国家规定中体现的标准,规范意义上的环境技术标准与科学意义上的环境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需予以科学化解。强化环境保护要对有形罪量要素的行刑衔接进行规范阐释,对无形罪量要素的行刑衔接进行综合判断。依据环境犯罪的分类,需对罚金刑的具体科处方式做不同设置:污染环境犯罪宜优先考虑设置限额罚金制,同时依据行政法的对应规定例外适用倍比罚金制;破坏资源犯罪则宜优先采取倍比罚金制。  相似文献   

10.
外汇按金交易违反的规定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且其中的中介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只是一种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和共犯从属性认定其是犯罪存在阻碍,其本身属性及刑法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对外汇按金交易中介行为介入没有必要。  相似文献   

11.
容留他人吸毒罪作为吸毒违法行为之帮助犯,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罪规定打击范围较宽泛,适用出罪或从宽制度的近亲属范围过于狭窄,有悖司法实际。通过类推适用理念,结合期待可能性理论引证,参考其他部门法相关范畴并兼顾利益考量基础上提出“类近亲属”关系,分析此类容留他人吸毒罪主体援引从宽处罚条款之合理性,以期能够实现打击毒品犯罪与人权保障相平衡。  相似文献   

12.
基于刑事政策的原因,盗窃罪司法解释对前科犯的"数额较大"标准作了减半的规定。其实质是将一个本来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仅就前科这一条件而予以入罪,可称之为"前科入罪"现象。前科入罪的理论基础是新派的社会责任论。其在立法论层面存在动摇罪刑法定原则和违反客观主义刑法立场的理论缺陷;在解释论层面也存在与立法目的和共犯原理相冲突的问题。前科入罪折射的是我国社会治理的过度刑法化,对此应当引起反思。  相似文献   

13.
《刑法修正案(十一)》带来了如何对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进行教义学解释的困惑。经过考察,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为催收非法债务而实施的软暴力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债务人的正常生活,并且预防在催收非法债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罪。骚扰他人型催收非法债务罪的主要保护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次要保护法益是债务人的生活安宁。本罪罪状中的“高利放贷”是指实际年利率高于36%的借贷;“非法债务”是指因违反前置法之禁止性规定而产生的非法债务;“骚扰他人”是指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冒犯或侮辱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结合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和危害结果等要素进行综合判断,骚扰行为已经严重侵害社会公共秩序和债务人的生活安宁。  相似文献   

14.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已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并公布施行。《决定》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有关的犯罪行为设立了四个新罪名: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是徇私贷款罪;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是玩忽职守贷款罪和滥用职权贷款罪,第九条第三款是对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罪名是诈骗贷款罪。第九条规定的三个罪名,法条上采用参照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相结合的表述方式。 一、徇私贷款罪 1.概念 徇私贷款罪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致使信贷资金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骗取贷款罪认定争议焦点中的"欺骗手段"应限缩解释为对银行据以决定是否放贷的诸如征信因素、地域因素、担保物因素以及负债因素等"关键事实"上的欺骗,若对"关键事实"的外因素采取欺骗手段,但担保真实有效的,在民事救济途径尚未终结的情形下,刑法不宜贸然介入,应在温和的违法一元论立场下以该罪的法益保护为指导,将该罪立案追诉规定同刑法规定结合起来整体分析,而不能孤立地理解立案追诉标准,并同时兼顾民事法律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及刑法的谦抑性品质,对刑罚权的发动应当保持最大程度的克制。  相似文献   

16.
因非法经营罪的刑法条款规定不甚明确具体,在认定该罪时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适用。本文通过分析涉烟非法经营罪认定中的三个关键问题,即"违反国家规定"的含义、非法经营行为的类型和"情节严重"的界定,对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非法经营罪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在分析现有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上海实践中的涉烟案件适用法律指南。  相似文献   

17.
为完善国家秘密保护法律制度,现行《刑法》规定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实践中,需严格把握本罪的构成要件,并以此为基础,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进而合理施以刑罚。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253条之一中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有构成要件意义。肯定司法解释将违反部门规章的行为纳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范围的观点不具有合理的解释逻辑;《刑法》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扩大趋势并不必然等同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范围的扩大。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解释,可以从我国《刑法》第96条的规范意义和体系解释的角度出发。司法解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界定有突破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在实践中应当限缩适用。  相似文献   

19.
非法经营罪,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关注的个罪。判断非法经营罪是否符合明确性原则的要求,不仅要从奉罪刑法定原则为圭皋的中国刑事立法本体出发,还应把作为法定犯的非法经营罪特质、相关司法解释、其他国家规定、审判实践等因素纳入考察范围。通过司法数据统计和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学界对非法经营罪的批评有失偏颇,至少在司法适用过程中,排除具体审判实践的差异,非法经营罪规范本身并不存在违反明确性原则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罪度即行为危害社会程度,是犯罪成立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罪度判断应是犯罪成立思路中的一个独立阶段。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罪度问题具有合理性,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会妨碍实现刑法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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