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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5年9月1日起北京地区航空意外伤害保险的销售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销售方式引来了众多质疑。运用通行的反垄断法原理,对新的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销售方式进行分析,可以将之定性为一种典型的横向与纵向并存的混合限制竞争协议行为。欧美对于单纯的横向限制竞争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行为法律规制有众多有益经验,但是对于这种混合限制竞争协议,并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和直接的执法经验可供参考。以横向限制竞争协议行为规制为主线、结合纵向限制竞争行为规制的综合规制法,是一种可供我国选择的反垄断法规制方案。  相似文献   

2.
高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救济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校毕业生在企业实习时,与企业是准劳动关系,与高校是民事法律关系。实习生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企业和高校都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高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的救济,可以通过构建"两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实习人身意外伤害救济机制来加以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厦门市X区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问卷和访谈调查,研究发现X区在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治理上存在五个主要问题:主体单一、责任错位;缺乏联动,机制阙如;信息不畅,反馈滞后;公关不足,化解乏力;教育不力,效果不佳。进而运用治理理论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体制的协作化、治理形式的多样化、治理内容的丰富化等思路着手,构建预防未成年人意外伤害的综合机制。  相似文献   

4.
有的取证手段本身不能被确认存在强迫取证情形,但有强迫取证的高度危险,由此取得的供述根据某规定也应予排除。将这类推定的非自愿性供述纳入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有助于完善现有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充分保障人权。应将可能严重侵犯人权的非法取证情形纳入推定的非自愿性供述范畴。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中的一种表现形态,其普遍适用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在刑事诉讼中虽然也有所存在,但应用的范围及其比例较小,笔者认为应适当扩大并正确适用之。  相似文献   

6.
举证责任倒置是一般举证责任的例外,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特殊性及有关国外的证据立法经验等因素决定了我们在商业秘密诉讼中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为此,未来我国的商业秘密立法应注意从举证责任转移的条件等方面来把握。  相似文献   

7.
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举证责任倒置普遍适用于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在理论界争论不一。本文明确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证据规则适用中,实际上存在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笔者在论证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举证责任倒置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在刑事诉讼中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应当严格限制,即采取法定主义,由立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并予以规范适用。  相似文献   

8.
举证责任的法律性质是结果责任,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关于缺席判决案件的审理和证据采信上存在立法漏洞和矛盾.立法应当规定当事人举证的时间效力和地域效力,并处理好缺席判决与举证行为效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举证责任的概念在三大诉讼法中应当是统一的 ,其含义为 :法律事先为各方当事人配置提供证据的义务 ,如果当事人不能履行该义务 ,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的责任。因此举证责任不是一种单一的责任 ,而是多种责任的综合体。举证责任作为一种诉讼裁判机制 ,它的功能有二 :一是在诉讼开始时促使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 ,以便裁判者查明案件事实 ;二是在审判结束而事实真相仍不明确时 ,使裁判者作出明确的判决。这两方面的结合 ,才是举证责任的本质  相似文献   

10.
举证责任转移必须从作为诉讼目标的原告的初次主张开始,其基本条件是主张有力并得到有效证明。转移的实质是征询对方的对立的并可成立的主张。转移的关键是主张方已经作出了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明。举证责任转移程序之理论模式是,按照时间顺序将主张的不断推进流程化,而且以诉讼主张为单位构成一个个严密的环节。每一环节诉讼主张的确立应设置“程序空间”,法官中立是举证责任转移合理运作的关键。刑事举证责任转移的来源于无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特殊性表现是公诉人初次主张的有效性要求较高,被告方反驳主张的有效性要求较低。  相似文献   

11.
诉讼作为一种社会解纷机制,其主要价值在于为社会利益争端的解决提供一套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程序规则。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们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各有其特殊性。鉴于此,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做出不同的设计,在举证责任分配上,民事诉讼贯彻"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这不同的表述体现了共同的价值取向:救济和保护弱者。  相似文献   

12.
民事举证责任具有行为责任和结果责任双重含义,民事举证责任的性质依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的不同而有差异。其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结果责任,结果责任制约了举证责任的本质。针对理论界关于举证责任性质的“权利说”、“义务说”、“权利责任说”,作者提出了质疑,并在此基础上主张“风险负担说”。  相似文献   

13.
在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时,要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能力;行政诉讼的结构;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谁主张权利与主张积极事实。  相似文献   

14.
大学生实习作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学校教育与社会生产实践密切衔接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大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增多.成为困扰高校、实习单位与学生并严重影响实习制度积极作用的症结之一。因此.需要进一步厘清大学生实习过程中高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探讨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的防范措施.为更科学合理地处理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事故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对于举证责任的研究都局限在诉讼领域,其实,行政行为的举证竞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同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举证责任,应当分别研究。在行政立法中不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分别由申请人和行政主体为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裁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中,说服责任始终由被申请人承担,推进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人承担;对民事争议的行政裁决,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相似文献   

16.
在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时,要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能力;行政诉讼的结构;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谁主张权利与主张积极事实。  相似文献   

17.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之分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制度的缺位已成为阻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关键性障碍之一。笔者主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证明责任应由控方承担 ,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侦查取证程序的建议 ,这对于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制度将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刑讯逼供的防范应从刑讯逼供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寻找出路.在法庭审判中,应当确立对刑讯逼供事实的附带性审查程序,被告承担初始推进性(程序启动)的举证责任,控诉方承担刑讯逼供事实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在刑讯逼供类犯罪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刑讯逼供事实不存在的举证责任.此外,刑讯逼供的防范还需辅以一系列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9.
若政府信息涉及到第三人权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这其中既涉及到第三人权益的认定、征求意见程序的履行,又涉及到第三人权益与公共利益的衡量。涉及第三人权益与侵害第三人权益意涵不同,应慎重借用信息公开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的相关概念。第三人的意见仅具有程序保障的意义,行政机关仍需在最终的决定中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还应就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与第三人利益的衡量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保险诈骗罪是我国修订后的刑法所规定的一种新罪,学者们一般承认本罪存在犯罪的未遂形态,但是,对本罪的着手认定存在"开始实施法定行为说","虚假信息传递说","索赔说"三种观点。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索赔说"的观点应当更有利于司法认定,即应当以行为人开始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为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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