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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海炅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59-66
近年来,理论上“只有‘调审分离’才能治愈我国民事诉讼痼疾”的观点几近共识、实践中庭审功能得到过分强调,这种情况下最高法院出台《调解规定》重新强调法院调解,表明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都存在偏差。本文试图论证法院调解与判决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同本质,法院调解危机的实质是“调审合一”论对我国民事诉讼本质的错误解说及其指导下的民事司法改革对西方诉讼理念及制度的部分引入所引起的混乱。 相似文献
2.
论法院调解的非讼化——司法ADR导入民事审前准备程序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卢椰枫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68-72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是近年来法学界和司法界探讨最热烈的民事司法制度课题之一.笔者在分析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及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作出法院调解实现非讼化及向司法ADR转型的大胆设想,以期将实现公正、提高效率的视野从诉讼制度改革的层面扩展到整个纠纷解决机制重构的层面. 相似文献
3.
季俊强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在我国至今尚无法律规定,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已涌现出了法院附设调解室等类似法院附设调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总体看来,这些改革卓有成效,但缺乏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持,亟待得到法律层面的承认与整合.在吸收部分法院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我国需要构建融合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的特色法院附设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法院调解制度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湘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1(3):82-83,102
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不是制度本身所引起的。“强制调解”的根源在于对“人权”的漠视,我国应该从重视人权保障的角度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吴志刚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6,(2):105-108
法院调解制度是构筑在自愿及合法原则之基础上的。违背人权的“强制调解”现象也不是由法院调解制度本身所导致的。我国应该从重视人权保障的角度来改革和完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6.
何远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2):138-145
诉讼调解具有价值正当性,是我国大陆现行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特色。近年来,司法实践中频繁出现"强制调解"、盲目追求和相互攀比调解率等现象,究其思想根源,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当前司法政策强调"调解优先",从肯定诉讼调解的价值正当性转变为强调其价值优先性。强调诉讼调解的价值优先性,是与民事诉讼法确立的调解自愿、合法原则相矛盾的,是与法院的审判职能相矛盾的,也是与民事诉讼制度和ADR之间的功能分化相矛盾的。这种观念与对我国古代法制传统、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传统和国外ADR的片面理解有关。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对诉讼调解的定位是:肯定其价值正当性,而非强调其价值优先性。司法政策应当与这一定位相协调,"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是比较科学的表述。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困惑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7-10
以低成本 ,高效率著称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消除诉讼迟延、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公平正义的一剂良方。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 ,它都有着广阔的生长空间。本文从分析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入手 ,综合比较了其他一些国家的相关制度 ,指出了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不足 ,并针对症结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2)
作为非诉讼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调解制度在缓解司法机关的司法压力、均衡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可以通过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从经济方面激励调解员的积极性、在法院附设调解、进一步加强司法对调解协议的确认来完善我国人民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张玉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4(6):45-48
我国法院偏重调解有其文化成因。目前,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建议以诉讼和解取代法院调解,建立诉讼外调解为主的多种非诉化纠纷解决方式,以改革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0.
对传统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洪彦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94-96
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一种审判方式。从历史角度考察该制度,分析现今法院调解制度的现状、弊端和内在矛盾,将调解制度作为非讼解决纠纷方式从审判方式中分离出来,并以诉讼和解代替法院调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贺春辉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0,13(4):109-112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规定了法院调解制度,但由于调解和判决同时规定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又同属结案方式,导致了调解功能的扩张和判决功能的萎缩,形成了调解主导型的民事审判方式。本文在分析了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后,提出了建立“调审分离、审前调解”的法院调解制度是解决现行制度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的现点,阐述了审前调解制度的特征和优点,论述了我国建立该制度所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改革方案。 相似文献
12.
柯阳友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20(5):15-21
我国法院坚持慎重处理群体性纠纷的司法政策,尽可能地减少乃至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采取审慎立案、拆分案件等策略,其客观原因主要是法院的司法资源欠缺和司法能力有限,主观原因主要是法院规避和降低审判风险,其目的是平息群体性纠纷、救济权利和维护稳定,因此与其说它是一种司法保守主义,不如说它是一种司法能动主义。尽管法院基于主客观原因没有切实贯彻执行现行立法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将来全面修订民事诉讼法时,仍应当根据我国国情,借鉴外国群体诉讼制度的有益经验舟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13.
赵志超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11):84-91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人民陪审员独立性之缺失,其不仅在选任、经费、考核和参审等方面受法院钳制,在调解、执行、信访和送达等领域也有被同化为法院内部人力资源之危险。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下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之异化,人民陪审员角色从司法监督者转化为司法辅助者。对此,应先从理念上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之价值回归至司法民主,再从制度层面予以完善:建立人民陪审员常设垂直管理机构、尊重当事人对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选择权以及弱化法院在制度运行中对人民陪审员的控制。 相似文献
14.
姜茹娇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3)
在当今各国民间交往,经贸合作日益频繁的时代,对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因其关系到一国的国家和社会利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正日趋加大。本文拟就我国现行的有关制度,完善有关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的前景展望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我国现行的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制度不仅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而且也体现在我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司法协助协定中。它们共同构成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以及外国承认与执行我国法院判决的法律渊源和依据。(一)国内立法的规定及有关司法实践1.我… 相似文献
15.
张智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3):117-120
我国现在仍处于发展初期,国力不强,可法资源有限,不能满足司法需求,这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其他方式来现行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匮乏。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行政诉讼案件选择调解有其存在和适用的空间,针对我国现实情况,可以引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既然行政诉讼调解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那么这种制度就不能被取消或限制,而只有通过克服调解制度的缺陷来完善和扩大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 相似文献
16.
中国法院体制行政化的历史轨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3):46-48
现行法院体制的设置与运行中的行政化现象是阻碍司法改革深入的关键因素。本文从三个角度对我国法院体制的行政化现象进行了分析 ,认为现行司法体制的结构、运行中的某些特征早已被历史中形成的“路径”所决定。理性地分析我国传统法院体制沿革的路径特征以及这一特征与现行司法运行的关系是当下司法改革的前提 相似文献
17.
刑事调解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直接接触,由中立的第三者参与调解,促进当事方的沟通与交流,并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我国现行刑事调解制度存在许多缺陷,应在恢复性司法视野下进行刑事调解制度的重构:更新与构建刑事调解制度生存的司法空间,理清刑事调解适用的原则,扩大刑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8.
王向红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16(4):98-101
我国现行的审判监督制度是一项建立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理念上的诉讼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实现以实体公正为主导的司法公正。虽然该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曾起到重要作用,但由此带来的诸多弊端已严重损害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公正形象的树立。本文结合审判实践,针对现行审监制度中的弊端,按照依法治国的目标和法院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浅谈三大诉讼法审监程序有关条文的修改。 相似文献
19.
梁瑾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5(4):20-21
日本法院调停制度与我国法院调解有相似的地方,但又有着显著的差异。文章对日本法院调停制度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进行比较,理出它们的共性和差异,试图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寻求出可行方案。 相似文献
20.
魏晓娟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8(1):40-43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特色之一,在国外一度被誉为“东方经验”,而考察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程序制度,我们会发现广泛存在的是与此类似的诉讼上和解制度。两种制度称谓不同,出发点不同,程序构造亦有差异,哪一种制度设计更为合理?两种制度关系如何?以诉讼上和解替代法院调解是否是改革之根本举措?本文将通过比较两种制度以期获得理性认识,为我国法院调解的改革出路提供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