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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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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国际法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国际法意义沈伟1991年1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召开的欧洲经济共同体首脑会议修订了罗马条约,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约).它是欧共体在一体化道路上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也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组织形态的一次重大变革。它证实了...  相似文献   

2.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 ,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 1 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其法律性质为欧洲联盟一级的机构 ,是欧盟的中央银行。为履行其职责 ,《马约》赋予它充分的独立性。整个体系由其首脑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总理事会管理 ,履行《马约》及理事会等欧盟高级机构所赋予的任务 ,实现《马约》所确立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欧洲共同体从维护民主自由的价值体系、弥补民主赤字的政治问题、创造欧洲认同的归属感出发,以共同体法规、双边协议等为基础,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创立了欧盟公民资格。移民公民资格由此而来,但其内容层次与深度远远不及欧盟公民资格。通过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与判例,移民公民资格得以巩固与完善。然而由于共同体行动缺乏连续性以及欧盟公民资格概念自身的缺陷,致使移民公民资格存在着种种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4.
欧元的诞生对世界经济和金融法制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欧元的诞生过程一般认为,欧元产生于德国总理科尔和法国总统密特朗的倡议,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J·DELORS在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高峰会议上的支持。实际上,欧元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958年欧洲共同市场形成的时期,甚至还可追溯到130年前法国建立的拉丁货币同盟。但1992年2月7日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可以说,是促成欧元诞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马约的签署产生了新的欧洲区域经济组织──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EU),欧盟取代了欧洲共同体,并建立在三个基础上:经济与货币联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协调…  相似文献   

5.
欧洲共同体从维护民主自由的价值体系、弥补民主赤字的政治问题、创造欧洲认同的归属感出发,以共同体法规、双边协议等为基础,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创立了欧盟公民资格。移民公民资格由此而来,但其内容层次与深度远远不及欧盟公民资格。通过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与判例,移民公民资格得以巩固与完善。然而由于共同体行动缺乏连续性以及欧盟公民资格概念自身的缺陷,致使移民公民资格存在着种种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6.
自1951年签订煤钢共同体条约以来近40多年中,欧共体不断地取得进展。首先是1986年签订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文件》,要求在1992年12月以前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建立一个完全自由的内部市场。其次是1992年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正式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中国报刊上简称《马约》)。此条约修改建立各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它也考虑在成员国政府间合作主题的扩展,它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及“在司法和内务领域中的合作”等标题中体现了这种考虑。①因此,欧洲共同体的名称也就由“欧洲联盟”所取代。尽管欧盟在组织结构上实现…  相似文献   

7.
刑事法律的欧洲化与刑事法律领域的欧洲一体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一、导论自欧盟《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生效以及司法与内务领域的欧洲政策被描绘出轮廓以来,司法与内务发展成为欧盟立法的主要领域之一。现在,我们又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性壮举的开端。2003年6月,欧洲议会达成了建立欧洲宪法的草拟性条约。对于未来的欧盟条约使用“宪法”这个术语并不仅仅是个装饰。这一成就使我们明白,欧盟一体化必须根植于一个条约性的文件中——这个条约性的文件不仅仅与欧洲人的公民身份有关,  相似文献   

8.
一、欧洲检察院概念的产生如何对欧共体的财政利益提供最优化的保护,欧共体成员国及欧共体机构早在1976年就开始探讨这个问题。直到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欧洲联盟条约》和1995年7月26日欧盟理事会《关于制定欧共体财政利益保护公约的协定》签署之后,才在通过  相似文献   

9.
金铮 《政法学刊》2006,23(4):46-47
欧洲是国际法的发源地,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最早于英国出现。国际习惯法与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考察欧洲国家适用国际习惯法与国际条约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国际法在欧洲国家有不同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0.
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在其著述中介绍了欧洲法律,并将拉丁文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译成中文,开启了国际法在华的星火传播。1689年中俄订立《中俄尼布楚条约》,西方国际法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运用。但总体而言国际法在当时的中国曲高和寡,反映出国际法输入中国并非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传统中国以天下观为中心的对外秩序与西方国家主导的近代世界秩序碰撞和消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11.
各种国际法教科书、专著对条约的定义都做了大同小异的规定,例如,《美国对外关系法重述》中将条约定义为“国家或国际组织间的一项协议,用以表明创立、改变或限定受国际法支配的关系。” (第361页)苏联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编的《国际法》将条约定义为“两国或数国之间关于确定、变更或终止它们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明示表示出来的协议。”  相似文献   

12.
董念清 《中国法学》2020,(1):184-201
条约的适用是国际法上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必须面对的实践问题。1929年《华沙公约》建立了强制性适用原则,只要是公约定义的国际运输,必须适用公约。这一原则被其后包括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内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予以继承和保留,成为国际航空私法条约的鲜明特色。以《华沙公约》为代表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其适用并未完全遵循国际法传统的条约适用理论,当事人国籍国是否批准条约并不是适用的前提条件,而是取决于航空运输合同所确定的始发地点和目的地点所在的国家是不是公约的缔约国或当事国,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国际航空私法条约自身不同于其他国际法条约的适用理论和规则体系。"地点标准"是《华沙公约》适用的核心标准,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条约适用的一般理论,是对条约适用一般理论的发展,是条约适用上的重要创新。司法实践中,应抛弃固有思维,从条约文本规定出发,才可避免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13.
条约不约束第三国是国际法的一条原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三十四条关于第三国之通则明确规定:“条约非经第三国同意,不为该国创设义务或权利。”在国际实践中,这一原则得到了广泛的遵循。臭名昭著的“慕尼黑协定”,可谓违反这一原则的少有的条约,因而遭到了历史的唾弃。条约不约束第三国的原则,据称是起源于罗马法关于契约的相应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  相似文献   

14.
(一) 国际条约实乃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之间依照国际法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①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4条的规定,条约的生效方式及日期,依条约本身的规定或缔约国之协议,倘无此种规定或协议,条约则在所有缔约国一旦确定,承受条约的拘束时,即行生效。  相似文献   

15.
《北方法学》2021,(1):124-137
《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条约适用双轨制。投资准入采取裁量执行的条约直接适用模式;其他事项则不直接适用条约。条约适用双轨制引发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的冲突。传统的国际公法视角难以说明《外商投资法》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合理性。从限制东道国政府规制权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法角度考察,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合理性在于,国内法所受实质冲击最小。然而,因未能注意到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在投资治理方面的制度分工,现行配套措施或过于强调条约义务,或过于主张国内法独立性,背离了条约适用双轨制的功能定位,理应得到纠正  相似文献   

16.
李薇薇 《法学杂志》2012,33(4):104-109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继续有效。《公约》在香港继续适用的理论基础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条约继承,也不是国际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则,而是"一国两制"理论在条约继承上的一种制度创新。《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处理人权条约的继承方面既体现了国家主权、高度自治这一根本原则,又特别重视连续性原则和人权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禁止酷刑公约》中存在的一部分无效保留出发,提出国际条约实践中"无效保留"问题的困境,通过考察国际条约实践且结合2011年国际法委员会通过的《对条约的保留实践指南》,论述条约实践中无效保留问题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条约法上的单方解约或退出权──兼评《核不扩散条约》的退出条款郑曦林,桂宾条约尤其是多边性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重要渊源,条约必须信守原则一向被认为是条约法上的一个最重要原则,其重要性在于为国际间的互信互赖创造条件,从而确保国际关系的稳定。国联盟约序文...  相似文献   

19.
中国《缔结条约程序法》有关"条约"的概念与分类使用较为混乱。受制于《宪法》的规定,《缔结条约程序法》未规定中国国家主席的主动缔约权,由此造成了立法与实践的脱节。同时,由于中国《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中有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条约方面的权力存在错位,进而导致条约与国内法关系难以厘清。因此,完善《缔结条约程序法》,应构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际法立法与国内法立法体系,使两个法律体系在立法程序上实现良好衔接。  相似文献   

20.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中美两国关系发展的政治和法律基础。《上海公报》确立了指导中美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和战略框架,虽然不构成国际法上的条约,但为建立在《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基础上的中美外交实践提供了有效的法理基础和解释依据,具有重大意义;《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坚持了《上海公报》确立的发展中美关系的各项基本原则,构成了国际法上的条约,是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和国际法基础,为中美两国确立了在两国关系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中美双方积极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所确立的发展中美关系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不仅有助于中美之间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而且也有助于促进国际法的发展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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