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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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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亲告罪一般定义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规定的罪名多涉及对个人私权利的侵害,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不大,某种意义上说被侵害者可以个人决定如何处理。"强奸"在世界各国是普遍受到刑法规制的严重犯罪行为,对强奸行为的定罪是否也应由被害人决定,将其纳入亲告罪的范围内,我国刑法目前并无此规定;从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看,强奸罪为亲告罪的规定也正逐渐被摒弃,但对婚内强奸是否为亲告罪则还有讨论的空间。  相似文献   

2.
论亲告罪的范围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亲告罪是指刑法明文规定以告诉权人的告诉作为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条件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的亲告罪,与国外相比,适用范围较小,其功能并未充分发挥出来。我国应扩大亲告罪的范围,以符合社会现实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国家将是否追究犯罪人的权利转让给亲告罪的受害人,公安机关对亲告罪没有侦查权,法院往往又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或者驳回起诉,致使亲告罪的控告人无法得到公权力的救助。应该赋予公安机关对亲告罪案件的侦查权,同时给予亲告罪案件受害人选择通过公诉还是自诉途径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自由。  相似文献   

4.
亲告罪中被害人的自诉权是关系到被害人权利的重要内容。保障被害人自诉权行使,对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害人自诉权行使因客观原因出现阻碍,检察机关介入救济被害人自诉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的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自诉权障碍的救济是否存在争议;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如何正确行使检察机关对亲告罪自诉权的救济,有必要加以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5.
将“先强奸后自愿发生性行为”直接除罪化,不仅缺乏理论依据,也违反了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同时还导致了法规范的不协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将具有这一特殊情形的强奸罪规定为亲告罪,即《刑法》应明确规定:“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对于先前的强奸行为,告诉的才处理。”  相似文献   

6.
侵占罪立法的缺陷导致法条注释不一,准确剖析这些缺陷并寻求相应的补正措施显得极为必要。刑法关于侵占罪的立法至少存在5处缺陷:用语不慎,主体缺失,行为泛化,罚则模糊及自诉困窘。为克服上述缺陷,可考虑将"拒不退还""拒不交出"设定为客观处罚条件并创设准亲告罪以进行立法补正。  相似文献   

7.
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新修订的1997年刑法中增设了盗窃、侮辱尸体罪。在推行火葬制度的今天,盗窃、侮辱尸体罪中的“尸体”应包括尸骨和骨灰。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只要实施盗窃、侮辱尸体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8.
在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民俗")与刑法的关系表现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差异,但两者的"差异"不能被绝对片面化为一种"冲突"关系,并从微观权力分析的视角对几个案例进行社会层面的剖析,最后笔者主张应主要采用扩大亲告罪的民族刑事立法模式去解决"民俗"与刑法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民俗”)与刑法的关系表现为民间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差异,但两者的“差异”不能被绝对片面化为一种“冲突”关系,并从微观权力分析的视角对几个案例进行社会层面的剖析,最后笔者主张应主要采用扩大亲告罪的民族刑事立法模式去解决“民俗”与刑法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0.
’97刑法规定了侵占罪,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使制裁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委托保管物等的行为变得有法可依,对更好地维护人们的财产权益大有裨益。但由于立法者将该罪限定为“告诉才处理”,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侵占行为的打击严重不力,被害人的权益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保障。这里将通过具体案例引发对侵占罪之亲告罪定位的否定性论证,并就如何对该罪进行立法完善和修改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1.
诽谤罪作为亲告罪,采取“告诉才处理”的追诉原则,取证和起诉均由自诉人独自承担,公权力一般不得介入.但是,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诽谤愈演愈烈,而自诉人囿于举证能力之局限,使得其在此类案件中取证陷入困境,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告诉乃论”并非排斥国家追诉,公权力的介入并不会损害自诉制度之价值,在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的境遇下,公安机关应承担起自诉权救济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的被组织者应该出于自愿,所组织的对象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组织摘取他人出卖的器官致人伤亡时不宜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理;第37条第1款的罪名表述应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2款的规定是一种法律拟制;偷偷摘取尸体器官的只能理解为是侮辱尸体罪,死者生前对于自己的身体具有自决权,死者死后的器官决定权,则可由其家属行使。  相似文献   

13.
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请求权缘于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生命侵害赔偿请求权属于非财产权利不得继承或让与,此外死者与近亲属间互负一定义务,因死者之死亡而致其近亲属无法享有因与死者具有一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利益,他们当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先行行为不仅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而且可以是犯罪行为.在先行行为仅为合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的场合,固然涉及不到罪数问题,径行针对不作为予以刑法评价即可.而在先行行为构成犯罪的场合,倘若先行行为的具体犯罪并不存在结果加重犯的规定,一律按不作为犯形态处断;倘若先行行为的具体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并且基于"先行行为 自然因素"间断性地造成加重结果,对此可按结果加重犯处置;倘若先行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基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 一定行动"间断性地造成加重结果,对此应当按照不作为犯形态处断.这一理论规则,也较为合理地诠释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刑法>规定与相关有权解释.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以保护死者人格和与死者人格有利益关联的生者为根本目的的立法观念,由死者的近亲属提出保护请求。但实践中,死者人格利益受损后存在如下情形:一是死者没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二是死者虽然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但其不行使请求保护的诉权。这两种情形下,都可能存在死者法定近亲属范围之外的法律主体,遭受到与死者近亲属相同或相近的痛苦,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死者近亲属以外与死者关系密切的法律主体是否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已成为我国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内外针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主体的理论主要有直接保护说、间接保护说、混合保护说三种流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理论适用上采取了混合保护说立场。基于现实需要和相关理论,笔者认为死者法定近亲属与近亲属之外的主体提出保护请求具有可类比性;建议将死者保护人制度进行中国化运用;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主体缺位时,建议扩张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条文,使死者法定近亲属范围之外的相关主体能够提出保护请求。  相似文献   

16.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明确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人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内,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关系人在非共犯情况下单独构成犯罪的问题,契合当前反腐斗争的需要,同时亦为立法对我国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积极回应.目前最高人民法院仅对该条的罪名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其主体范围、客观行为等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解与适用尚未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法律适用的研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死亡抚恤金是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代替不了死亡赔偿。死者已无从取得主张赔偿的权利,但法律不能无视利益受到损害的近亲属。基于身份关系的重要性,从亲属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应当以近亲属身份权被侵害作为近亲属索赔的理论依据,近亲属不仅可以向直接致害人提起死亡赔偿,也可以要求学校和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使近亲属被侵害的身份利益得到真正的救济。  相似文献   

18.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是肯定的,但在学理上仍存在分歧.我们认为死者无法享有人格权不可能成为人格权主体,死者人格利益不是权利而是法益,死者近亲属依据其一般人格权成为请求权主体.法律所保护的死者人格利益,是死者人格法益;死者近亲属的请求权是依据其自己的权利在维护了死者人格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利益,即人格尊严;死者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是具体的、法定的、有限的几种,不存在对死者一般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应规定相应的期限.  相似文献   

19.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又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定性存在着罪与非罪、自诉与公诉的界限问题,并且涉及国家公权力的合理介入。结合网络诽谤行为自身的特点、刑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价值选择,对待网络诽谤行为的定罪宜宽不宜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宜缓不宜急。  相似文献   

20.
亲社会行为是一种以利他性和亲和性为特质的人类行为,是道德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基础的行为表征。通过加强亲社会行为的培养,可以克服以往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由于忽视行为训练而导致的青少年道德认知效果差和知行脱节的弊病。培养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的方法有:角色扮演法、榜样示范法、归因训练法、行为激励法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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