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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部门也仿效云南法院这种做法,纷纷聘请自己的"特约新闻观察员","圈养"起御用记者,社会舆论监督还会存在吗?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成为危害社会的恶魔,如今,堂堂法院,手中拿着法律的利器,再加上有"圈养"记者护航,为公的法律监督会否从此沦为无从监视、无德无天之地也未为可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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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日前通过立法,明确了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具有监督权。据了解,按照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规定,工会将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用人单位的12种情况依法进行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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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嫖娼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也是治理社会丑恶现象的重要内容。可是不久前,有人向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称他“嫖娼”而对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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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4,(5)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法律手段和方式之一。新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从组织建设、人员队伍建设,还是从监督发挥的效能来看,都与内地发达省市存在不小差距。因此,加强新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工会应从参与立法、健全组织、培训专业人员及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等方面努力作为,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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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记者接到来自玉溪的职工陈星霖的电话,他告诉记者,自己与某保险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一场旷日持久的劳动争议,不久前以法院下达的一纸判决书暂时落下帷幕,在先前的劳动仲裁和后来法院的判决中,他提出的请求都被驳回,“官司”以完败告终!对于这一结果,小陈现在想不通,难以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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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权的重要手段,而工会的性质又决定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民主性和群众性,这一特征使工会更能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协调、稳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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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约管理成本,劳务派遣饱受青睐"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这是深圳"春风劳动争议咨询服务"组织发起人张治儒对劳务派遣制度的一个概括。谈起劳务派遣,张治儒对记者谈到最多的就是"同工不同酬"、"违背法律精神"以及企业违背"三性"原则长期使用派遣工,伤害劳动者权益。2005年,因工伤纠纷与工厂对簿公堂的张治儒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辞去工作在深圳成立了一个名为“春风劳动争议咨询服务”的民间公益组织,开始为深圳的打工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张治儒对劳务派遣的认识开始于一次维权经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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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近年来增长幅度最快、涉及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社会关注最多的案件类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口气用了四个“最”。
据统计,仅今年1至2月,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达64610件,同比上升57.61%。而2008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86221件,同比上升93.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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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可见,法律赋予了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权利和职责,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手段是比较广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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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1998,(3)
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制衡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当前企业经营者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了科学、规范、可操作的监督方式和运作机制,以期促进党的“依靠”方针的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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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立重大违法案件公开谴责制度,这是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关于“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红.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工会纬权工作的新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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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属公益性中型国有独资企业。2004年签订《集体合同》,2006年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保护专项合同》。为保证“集体合同”的实施,工会成立了“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并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讨论和研究“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几年来,公司“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没有出现侵犯职工利益的情况,也未发生一起劳资纠纷。这是不是“集体合同”产生的巨大作用呢?我看并不尽然。其原因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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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立于1995年,现有公司级监督员15人,二级厂矿监督员312人,车间劳动法律监督信息站448个、班组劳动法律监督员3186人。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现途径,有力地推动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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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明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8,23(2):40-43
现行法律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规定存在法律漏洞和制度欠缺,现行法律及解释规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时不能上诉和抗诉,也不能再审,导致法院"一裁终局",起不到对仲裁的监督作用。因此,应修改相关规定,对仲裁裁定不予执行时,赋予当事人上诉权利,解决仲裁不予执行的尴尬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