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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与龙宗智先生商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与龙宗智先生商榷●贺卫方《法学》1997年第3期发表了龙宗智先生题为“检察官该不该起立——对庭审仪式的一种思考”的文章,就检察官起立与否这样一个法庭仪式细节所反映出来的制度甚至文化问题,进行了颇有意味的讨论;见微知著,很能...  相似文献   

2.
张哲 《法制与社会》2013,(35):137-138
民意与法意之间的冲突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如何协调这种冲突却是可以考虑并且值得努力的。这就涉及到了另一耷重要的问题——现行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即司法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司法职业化还是司法大众化?本文在比较分析司法民主化与司法职业化各自涵义、背景、内蕴价值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见解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司法民主,是人类司法程序源远流长的梦想之一。由于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条件的影响,人们对司法民主的理解及实践也有所不同。但是,司法权威必须按照一定法则行事,人民总是最终的审判者即审判者的审判者,这是司法民主的一般历史规则。在我国,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司法民主是指司法人员产生的选举制和对案件裁判的合议制,但是,上述内容并未达到也不可能达到司法民主的本意,即实现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为趋向的法治。①我们认为,作为我国司法程序所要达到或者趋向的司法民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司法民主的存在首先应当以承…  相似文献   

4.
司法的民主角色与民主责任——解读司法民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司法的"民主方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司法民主"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并没有像诸如政治民主、财政民主、基层民主等概念那样获得普遍的认同,对于这一概念人们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要理解司法民主概念的理论价值,有必要理解司法的民主角色的转变和民主责任的加强。对于"司法民主化"的实践需求,须要注意的是,司法民主理论的合理性并不能直接证成司法民主化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司法民主化实践存在着"过于"民主化的危险,从而使司法权丧失应有的权力制衡和居中裁判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司法过程与民主过程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下载免费PDF全文
赵晓力 《法学研究》2004,26(4):117-122
李慧娟事件包括司法过程和民主过程两个方面。司法审查的正当性理论可分为高级法理论和民主理论两类。中国司法审查正当性的论证存在发达的行政集权、民主共和制不发达等一系列困难 ,在行政分权局面不可能很快来临的情况下 ,我国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应该考虑其他途径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6.
司法与民主:中国司法民主化及其批判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中国1990年代的司法改革,尤其是程序改革令人瞩目。中国当代司法改革的根本宗旨无非是给当事人更多的发言权与尊严,使结果更公正,通过合理的分工减轻法院的负担从而提高效率。人们的改革建议大致围绕两方面:一是司法体制,给法院争取更大的独立与自主;二是庭审方式,从纠问式向对抗式过渡。不可否认,此次讨论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不乏真知灼见。但是,一个贯穿上述两方面直接关系到改革目标的话题却无人问津,这就是司法与民主的关系。 司法与民主的关系是双向关系:司法作用于民主;民主影响司法。本文所论乃是后者。所谓司法制度,“大体说来,就是国家组织些什么样的司法机关,以及这些机关的任务如何,这些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法》实施后,有些学者指出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并存,在实践中,造成了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特别是作者只有署名权的职务作品难以区分。这是《著作权法》一个明显的不足,今后修法此为重点之一。 李承武先生发表于《知识产权》97年第3期题为《浅析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关系以及在法律上适用的意义》一文,对此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拜  相似文献   

8.
也论人的价值——兼与冯小平先生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人的价值的实质内涵是指客体的人的存在及其属性、实践活动及其物化成果对主体人的需要的满足。理解“人的价值”的关键在于必须从彻底的关系论的立场出发。要用辩证思维的方法,从具体的现实的人的主客体地位的辩证关系中,从人的“创造”与“享用”的辩证关系中去理解和把握“人的价值”的涵义  相似文献   

9.
也论尸体的民法保护──与杨立新先生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尸体问题的讨论已成为民法学界一个不可回避的理论视点。尸体应当受到保护,这基本上已成为定论,但在尸体属性及具保护理论等方面,仍存有相当之争议。杨立新先生在《论尸体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一文(载杨立新《民商法判解研究》第三辑)中,将尸体视为身体的延续利益,并认为对尸体进行保护的依据是人身权延伸保护理论。对此论点,笔者不敢苟同,拟就在本文中也谈谈关于尸体的民法保护问题。 一、尸体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物 杨立新先生将尸体的性质称为身体的延续利益。在我看来,这种观点难接受。首先,“所谓利益,就是每一个人…  相似文献   

10.
司法是依法裁判纷争的法律制度,其本质特征在于法官的法律理性;而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是通过选举决定政治权力具体行使主体的政制安排。司法与民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它与民主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就是彼此没有关系。除此等无关系外,司法与民主之间还存在两种人为关系:一是民主主宰司法,二是司法制衡民主。前者实质上是司法被民主工具化,是专制民主之产物。后者最早实践于美国,它是人类防御民主多数暴政的宪政设计,是人权保障的必然选择。就我国而言,当下应在努力推行民主的同时坚持提升司法的法律理性,使司法不受制于民主民意,至于司法制衡民主那还为时尚旱。  相似文献   

11.
论司法权威与司法改革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司法权威来源于判决公正和公正的判决得以执行,而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司法不公和执行难的病症,其直接原因是司法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根子却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防腐蚀和抗干扰能力太弱。为此,必须进行司法改革,在清除司法腐败和强化、完善外部监督的同时,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防腐蚀抗干扰能力强的新体制———司法独立体制。围绕法官独立这一核心,确立法官身份独立、法院集体外部独立和法官在法院内部独立,以多种措施保障此三项独立的实现。改革现行不科学的法院运行机制、法官任免方式以及审判委员会制度,将法院的“人权”“财权”统归中央行使, 以实现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重振法律权威的司法改革总目标  相似文献   

12.
一、论司法秩序什么是"秩序"?"秩序是对于有规则状态的概括,蕴含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秩序,乃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秩序包含着社会秩序和非社会秩序两类。社会秩序是指人们交互作用的正常结构、  相似文献   

13.
司法公开作为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权利,落实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人民法院与社会互动的重要平台,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判、裁判文书等全面而深入的公开,化解社会公众疑惑、树立司法公信与权威、弘扬法治精神。随着司法公开理论与实践的逐渐深入,我们发现,司法公开可以倒逼司法能力的提升,促使审判工作更加严谨细致。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审查对权力监督制度具有深远影响,但经常被人以“违背民主”来排斥。其实二者关系并不矛盾,一定程度上,二者是相一致的,而且司法审查制还可以保障、促进民主宪政的实践。  相似文献   

15.
16.
也论原因自由行为:与齐文远,刘代华先生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原因自由行为问题是刑法理论界聚讼的焦点之一。近年来 ,国内有学者对原因自由行为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文章对该种新观点进行了评析 ,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陈家林 《法学家》2000,(6):73-76
<法学家>1998年第4期发表了齐文远、刘代华两先生的<论原因上自由行为>一文(以下简称齐文,另本文中引言未特别注释者,都出自该文),读后,颇受启发,但也有不同看法,特此提出,以求讨教.  相似文献   

18.
反对司法审查的学者分别从规范体系、实证经验和因果关系的角度论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合时宜。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通过民主来保障人权。虽然民主被官方所认可且有较强的可接受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被践行,但以民主观反对司法审查的论者并没有对民主进行清晰的界定,也没有对如何实现民主、如何证明民主的效用、实行民主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建设性观点。他们理论试错的态度和行为值得肯定,但他们在反对把司法审查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把民主也当作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相似文献   

19.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它体现了宪法的原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特点,对于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解释工作,基本上是从1978年检察机关重建后逐渐开展起来的。  相似文献   

20.
《北方法学》2020,(4):122-131
司法问责植根于司法与民主之间对冲和平衡的原理及实践。司法问责中包含着司法问责的正当性、司法问责的主体、司法问责的事由、司法问责结果等基本内容,并在类别上体现为法定性问责、公权性问责、社会性问责,而司法选任和司法惩戒则合力构成了司法问责的制度性基础。司法问责的理论内核表现为意图对民主权力行使同司法权合理运作之间的边界和维度进行有序勾勒。任何一国司法问责的具体操作都需立足于自身政治体制中司法与民主之间的现实基础,而逐步对司法权属性和运作、国家权力配置和格局、问责基本内容和要求等予以合理审视和考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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