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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我国在去年通过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 ,确立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并于 2 0 0 2年 3月成功地举办了首次司法考试 ,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了更加合理地构建合理的司法考试制度 ,建立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关系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司法部司法考试司于 9月 2 0日至 2 1日在上海华东政法学院举办了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暨“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学术研讨会。与会代表围绕着“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与国家司法考试…  相似文献   

2.
目前,教育事业日趋发展,各大民办高校也逐渐增多,教育专业也五花八门,而高职高专法学类专业在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高职高专法学类专业的招生情况不容乐观,发展前景越来越低靡.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应该在于高职高专(简称高职)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不明确及方法不对.因此,我们应该研究探讨这一问题,认识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3.
黄筱群 《检察风云》2012,(23):62-64
龚廷泰,1948年出生于南京。1982年1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留校任教。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兼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政治学会副会长等职。承担并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改项目,先后获得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园丁奖"银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  相似文献   

4.
郭明瑞  王福华 《法学论坛》2001,16(5):106-112
今年8月13—15日在烟台举办的“现代法学教育论坛”,围绕法学教育目标、法学教育理念、法学教育体制、法学教育方法、法律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借鉴国外法学教育经验以及实行司法统一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既有共识,也有分歧,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对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过去、现状和未来进行了反思、审视与展望.  相似文献   

5.
张文静 《中国司法》2008,(2):106-107
为推动法律实践教学和法学教育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等机构于2007年12月8日共同召开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主题研讨会。  相似文献   

6.
法学教育重新定位的再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霍宪丹 《法学》2005,(2):3-8
树立法学教育的新发展观 ,关键是树立法学教育的大教育观。大法学教育观不仅包括高等法律院校 ,也包括法律职业部门 ;不仅涉及教育行政管理的范畴 ,也涉及司法行政管理的范畴。这种大法学教育的观念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性 :全程性、完整性、双重性。核心是树立全面的人才观。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一方面 ,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 ,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的共同体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 ,简言之 ,是三者的统一。  相似文献   

7.
沐玲 《法制与社会》2011,(8):231-232
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关系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必须理清的一个重要关系.随着司考政策的改革,司法考试大有取代法学本科教育之势.因此,缓解二者之间的紧张局面,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本科教育的有效衔接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
薛刚凌 《时代法学》2008,6(3):120-121
教科书是大学法学教育的蓝本和指挥棒,法学核心课程教材是法学教育的范本,是法学学生进步的阶梯。过往的法学核心课程教材虽然在编写过程中贯穿了“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但是多采用形式主义的方法对法学知识进行简单编织,导致出现形式一致掩盖内容上不一致性,内容简单粗糙缺乏历久性,致使教材与实际教学严重脱节等结果。  相似文献   

9.
《法学家》2001,(6):103-1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规划新世纪我国法学教育发展战略,“2001—200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于9月25日—27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相似文献   

10.
当代法学教育的法理学透视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房文翠 《法学家》2002,(3):116-120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①法学教育作为传承、创造人类法律文明的社会活动,是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共振下生成与进步的,也是在影响社会的进程中完善与发展的.因此,研究法学教育首先应把着眼点放置于法学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从法学教育与人类发展的互动关系中探寻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律,从而为当代法学教育模式的型塑提供理论动力.受法律事业本身属性的影响,法学教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教育的水平、发展趋势是社会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本文试图从法学教育与知识经济、法治建设、可持续发展、全球化等的互动影响中,探讨、研究法学教育发展的规律及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论CAFT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自身需求为依托,可以发现学界所认为的其存在的"缺陷"中有许多并非真正缺陷,如未将运用争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扩展到私主体、临时仲裁庭的设计不合理、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力度及惩罚措施不适当等。而该争端解决机制在仲裁员回避、仲裁裁决形成方式及仲裁裁决的复核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足,应当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In Israel, as in other democracies, there is no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its parliamentarians.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fusal to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definition of the job, and the reasons why such a definition ought to be considered, both in Israel and elsewhere, even if the chances of doing so are slim. With regard to Israel, the main reason why a definition of the job of Knesset members (MKs) is required is related first and foremost to three provisions of the Knesset Members’ Immunity, Rights and Duties Law of 1951. The issue of remuneration for MKs and the problem of mistrust in the Knesset are additional reasons. The article explores those elements of the job that have nevertheless been defined in Israel in a piecemeal fashion – both in terms of what the job excludes and what it includes. Some of these partial definitions appear in laws, the Knesset Rules of Procedure, and the Rules of Ethics for Members of the Knesset. However, the most significant definitions have been provided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verdicts of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which has on occasion been called upon to deal with various issues connected with MKs’ rights and immunitie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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