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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建威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24(4)
在电信企业合作代理业务规模急剧增长,合作形式不断创新的背景下,对合作代理业务体系进行梳理,在详细分析业务结算流程关键环节的基础上,对电信企业合作代理业务结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探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2.
马振军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09,(2):26-28
随着利差的收窄,商业银行的收益率逐渐下降,迫切需要银行保殓作为中间业务收入的来源,但现行体制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与保险之间的合作仅局限在浅层次的协议代理阶段,无法进入深层次的资本层面,在参与程度、产品设计、人员素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缺陷.从战略规划、产品创新、队伍建设、营销理念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合作协议型银行保险的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3.
关于银行会计结算风险及其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会计结算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及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结算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扩大化。银行会计结算风险表现为账户、证印押(压)及支付三方面管理风险。要从加强会计核算制度落实、建设高素质员工队伍、提高银行会计核算电子化水平三个方面防范银行会计结算风险。 相似文献
4.
李道湘 《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14(1):43-45
经过努力,两岸正式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两岸经济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预示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必将更加深化,两岸政治谈判、文化交流也将逐步展开。,本文主要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的两岸关系进行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政策性银行需要进一步转型。本文分析了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过程中亟须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探讨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转型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内容。 相似文献
6.
崔晓静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0,34(2):29-40
双重征税及逃避税是两岸经贸交往中无可回避的问题。由于缺乏税务合作的法律制度保障,两岸税收征管合作实践处于相对停滞阶段。《两岸税务合作协议》为两岸在税收信息交换、税收追索协助、文书送达、双边预约定价安排和税收饶让等领域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考虑到两岸税收征管合作面临的客观困境,两岸应当尽快启动《两岸税务合作协议》的批准程序,并结合《BPES多边公约》等最新国际条约修改完善《两岸税务合作协议》相关内容,提升两岸税收征管合作的水平和效率。此外,两岸可以考虑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切入点,推进先行先试,为推动两岸税收征管的务实合作开创条件、积累经验,共同助力两岸经济税收互惠共赢发展。 相似文献
7.
8.
薛毅 《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5,(1)
伴随我国证券市场十年进程,证券业务经营主体和证券业务经营方式及证券操作规程也经历着不 断的发展更新,本文谨就银证业务合作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一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9.
10.
宋艳慧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实施4年多来,两岸建立了直接、正式、制度化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两岸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执法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就应对海上违法犯罪行为而言,该协议的内容还显得较为原则,需要双方有关部门累积共识,在协议的框架基础上尽快完善两岸海上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11.
彭星东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3):82-84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律师的七大业务,其中第四项业务就是“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即我们所说的申诉代理。对申诉代理这一业务的明文规定是《律师法》对原《律师暂行条例》的一大突破。《律师暂行条例》的立法者当时考虑到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再审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害怕规定了律师的申诉代理业务,而导致实践中发生律师帮助当事人为达到引起再审的目的而无理缠讼的现象,以致造成加重司法机关工作负担、分散司法机关处理现行案件精力的局面。因此当时未规定律师的申诉代理业务。然 相似文献
12.
刘飞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9,27(4)
政策性文件中所推行的PPP协议与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协议两个概念之间, 当前并未形成良好的衔接关系。本文以PPP协议中的“PPP项目合同”为例,认为其同时具有公法性与私法性,不能仅认定其中某一方面的法律性质。目前政策性文件与法律草案中规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已突破了公私法二元化分割所形成的局限。由于新《行政诉讼法》 中已经初步体现出了一体化解决行政与民事争议的制度构建,将来应统一规定以行政诉讼途径解决有关PPP协议的所有争议。 相似文献
13.
我国银行保险的代理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银行保险是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双赢”的业务发展战略 ,目前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并行之有效的保险营销方式 ,其实质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自 1 999年以来 ,我国银行保险业务飞速发展 ,但仍然停留在较为肤浅的层面。为了进一步加深对银行保险的认识 ,进而从实质上推动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有必要从代理制度的角度来深入分析银行保险这种特殊代理关系的经济含义 相似文献
14.
陈秋荣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及金融行业的谅解备忘录的签订,为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如何克服两岸金融业制度性和体制性问题的阻碍,使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稳步走上自由化之路,是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两岸金融开放还存在着一些政策性障碍和技术性障碍,对此,应当首先按照两岸WTO金融承诺表承诺,消除两岸互相性歧视性金融政策,在WTO框架内协商两岸金融开放事宜。然后对照CEPA协议,签订更进一步的两岸金融开放协议,并逐步建立陆、台、港、澳两岸四地的中华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区,扩大区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度,并建立两岸四地的协同金融监管体系,并最终促成两岸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相似文献
15.
16.
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丽莉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6,(4):69-71
政策性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政策性银行的性质与职能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其改革方向和改革路径,重点分析了当前政策性银行转型中应处理好的四大关系。 相似文献
17.
韦根强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5,(1):108-110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简称《TRIMS协议》)对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具有两重关联性,因而国内学者对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它是国际贸易协议,有的认为它是国际投资协议。本文对《TRIMS协议》的地位、目的、手段、内容、及其所适用的国民待遇原则作了一定的分析,指出《TRIMS协议》本质上应该是一个贸易协议,而不是一个投资协议。协议对投资措施的规范只是达到“贸易自由化”这个目的的手段。但《TRIMS协议》又具有过渡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将来有可能会转化为投资协议,应引起我国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18.
陈斌彬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33-37
在巴塞尔旧资本协议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无疑将全面取代旧资本协议,成为未来新的"国际惯例",其必将对全球跨国银行的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在比较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基础上,探讨了新资本协议的性质及我国银行业实施的必要性.文章重点在法律层面就如何吸收、借鉴新资本协议以更好地完善我国银行的法律监管提出几点启发性意见. 相似文献
19.
随着保险业与银行合作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国内保险业也在与银行的合作方面加快了脚步。我国银保合作良好的基础和优势促进了银保合作实践的迅猛发展,同时也暴露出金融监管体制不完善对国内银保合作的制约。 相似文献
20.
王晓林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4,(1):32-35
"巴塞尔银行业务条例和监管委员会"先后制订了一系列的原则和协议,致力于维护国际银行体系稳健运行.新近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设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应当借鉴巴塞尔协议的监管思想和原则,采取具体措施完善我国银行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