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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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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破产法》并未明确将破产原因等破产实体要件作为当事人争议和法院审理的对象为其设定正式的审理程序。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是把实体要件和形式要件都放在破产受理这一程序中进行审查的,这样做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对程序启动及案件受理效力等方面有关程序正当性的怀疑,但毕竟受理程序并非正式的审理程序,其程序空间较为狭小,难以承受审理破产实体要件的沉重任务。从增加整个破产程序运行的正当性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出发,新《破产法》有必要为破产实体要件设立较为正式的审理程序。  相似文献   

2.
破产案件一般通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而开始。债务人或债权人为使破产申请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须遵守破产法对破产申请所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所谓破产申请的实质要件,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由于破产法对债务人自愿提出的破产申请通常不作实质性限制,因此,研究破产申请的实质  相似文献   

3.
论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效力韩长印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的行为。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破产宣告作为时间标志,破产申请的提出也不表明破产程序必然开始。只有当破产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并...  相似文献   

4.
1994年,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6件,破产总标的额达6232万元,涉及职工1236人,其中已经审结的6件破产案件总标的额达1200余万元,占受理破产案件总标的额的20%。所有受理的破产案件,除2件属乡镇企业不须安置职工外,其他均已得到安置。这个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一、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认识问题,为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打下思想基础。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试行)》自1988年试行以来,尽管已历的7年,但从全国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上看,远没育起到制定破产法所预想的作用。原因是多方面的,…  相似文献   

5.
受理公告与破产公告的司法处置柯善芳破产法(试行)实施以夹,人民法院已审理了为数不少的破产案件,但在登载于各大报刊的破产公告中,几乎找不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偶见一二则,其内容也与宣告破产的公告大致一样,即告示债权申报期及不申报的法律后果和第一次债...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申请破产的案件逐渐增多,我市法院自1991年5月10日受理第一件破产案件起,至1994年12月引日止,共受理破产案件12件,其中已结5件,正在审理的7件。被申请破产企业属全民所有制性质的6件,属集体所有制性质(包括全民与集体、集体之间联营)的5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件。一、自本作法和经验(一)审理破产案件的一般程序我市各法院针对破产案件的特点,在实践中摸索,分阶段分步骤地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从已审理的破产案件的情况看,基本做法可以分为下列阶段和…  相似文献   

7.
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探讨朱雅宣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日益增多,安置破产企业职工成为审理破产案件时经常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在此,笔者拟从审判实践与法律理论相结合的角度谈一点看法。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在审理国营企业破产案件中,对破产企...  相似文献   

8.
案件受理是破产程序发挥作用的起点和前提条件。破产案件依法被受理是破产法得到普遍实施的标准和标志。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往往受到多方主体因素的制约,其解决也必定需要多方主体的协调配合,其中,法院审判职责与政府职责分工明确、衔接得当是破产法得以普遍实施的基础。本文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从研究样本引发的典型问题入手,分析破产案件受理问题中审判机关与政府机关如何合理分工和衔接的问题,并提出了破产案件中需要政府切实履行之职责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9.
随着企业破产制度的实施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的逐年增多,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呈明显的增长趋势。据司法统计,1992年至1995年10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破产案件591件。这些案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和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之后,伴随着资产的优化重组,企业的兼并和破产正冲击着各行各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也面临着更为艰巨的任务。在破产案件的受理上,由于政策性干预较强,许多案件往往是政府决定破产后,才由法院受理进入破产程序,法院很少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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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从1996年12月施行,这是我国民商法律制度的重大事件。它弥补了新中国成立后破产法律规范长期存在的空白。它使得破产这一市场经济的必然现象成为一种法律事实,并为法律规范所调整;它使我国改变了破产案件无法可依的状况。据统计,1999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5622件,2000年达7746件,2001年上升为9110件,呈逐年大幅度上升趋势。〔1〕近年破产案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收案数量逐年增多,全国法院在1989年至1993年年间受理1153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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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引起的一项重要法律后果。破产案件的受理,标志着破产程序的正式开始。这时,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人可能成为破产债务人,其财产可能构成破产财产。如果继续进行原已确定的民事执行,就会减少债务人的财产,从而损害多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破  相似文献   

13.
破产案件的申请是指申请人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债务人破产;破产案件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对债务人的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开始破产程序条件的决定予以开始破产程序,审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法院的决定受理行为相结合引起破产程序的开始。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根据债务人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立了两种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适用于国有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于非国有企业。这两种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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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使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据统计,自 1988年 11月实行《企业破产法》到 1993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 1359件。 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 18个城市进行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以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快,当年全国破产案件立案总数高达 1625件,超过了自 1988年 11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试行 )》生效以来历年破产案件的总和。 1995年和 1996年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 1998年前 9个月受理案件已高达 3208件。在这些破产案件中,出现了两个显著特点:一是破产申请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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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破产案件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刘冠华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对破产案件中的问题进行指导、规范,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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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企业通过竞争,优胜劣汰,破产企业屡屡出现,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越来越多。审理好破产案件,是人民法院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依法搞好受理工作,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好破产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已颁布近10年,这些年来,通过《破产法》的实施,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韪。为了把好受理关,笔者就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中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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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几年前。人们对破产还难以接受的话,那么,现今破产已为相当一部分债务人所青睐。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的司法统计数据看;1989年全国仅受理98件,1991年117件,1994年为1625件。从本院今年上半年受理的破产案件看,亦大大超过去年同期的立案数。这些数据表明,破产案件正呈大幅度上升趋势,企业申请破产正由“冷”变“热”。“破产热”,这一方面说明了地方政府、企业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所形成的社会主义不能有破产的旧观念,这对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重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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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的合议庭、清算组织与债权人会议廖慕杰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审理非国有企业法人破产案件,其实质是运用破产的方式将破产财产公平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组织合议庭、组织成立清算组、召集和组成债权人会议,这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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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栏主持人:童忆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现代企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发展规律在经济领域日渐发挥出独有的选择作用。一批产品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混乱、经营成效低下的企业因不能适应无情而严酷的竞争,已经或正在被淘汰出市场,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大量的破产案件中涉及到与担保有关的一系列问题。由于我国破产立法明显滞后,加上个别审判人员对现有与破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理解不一,各地法院在处理与破产有关的担保问题时常感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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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执行的实质要件破产案件执行的实质要件,是人民法院对破产财产实行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的前提和依据。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破产宣告;二是破产财产;三是对债权的确认。破产宣告实际上是法院依法审定和宣布债务人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司法行为,是对该企业实际状况所作的法律上的确认。企业一经宣告破产,即丧失了对企业财产的管理处分权,而由清算组接管该企业,并通过对财产的清理、处置、变卖等执行措施,最终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以抵偿企业所欠的债务。宣告破产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实质性阶段,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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