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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法院调解保密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保密性是现代社会法院调解程序发展的内在要求。调解保密性包括调解程序保密性和调解信息保密性。我国关于调解保密性的规定主要关注调解程序的保密性,但调解保密性更要求调解信息保密性。明确调解信息保密性的含义,合理规制"调解保密信息"的范围,建构多元化的调解保密适用方式,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稳健运行的重要前提。  相似文献   

2.
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信息公开在我国又可称为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 ,世贸组织关于我国政府保持透明度的要求 ,使保障公民知情权、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建设 ,成为我国立法的一项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3.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区分界限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理论问题。基于此,本刊邀请了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工商局、华东政法学院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就有关企业人员“跳槽”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所引发的理论问题展开了讨论。  相似文献   

4.
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民族的具体表现。国家为了维持管理秩序,维护特殊法律,对于有的信息又必须进行保密。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突破了传统保密观念,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又带来了泄密隐患,对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行政信息公开和保密现状进行分析,查找目前面临的问题,并且结合我国的实情,提出完善我国政务公开和保密的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5.
本文立足于“信息社会”大背景,以及创新驱动的全球竞争态势,从法律解释学层面,将《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第(五)项所规定的“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阐释为“科研保密信息”;分析科研保密之对象、过程及机构主体等三方面困难;提出科研保密的观念、原则、法制等三方面应对举措.  相似文献   

6.
论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开政府信息是党和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但特定信息的公开可能会导致国家利益或特定主体合法权益受损,因此,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有必要辅之以保密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体现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精神和基本价值,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7.
美国银行对客户信息保密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岳彩申 《现代法学》2000,22(3):99-102
本文以研究美国有关的判例法为主,分析了美国银行对客户信息保密的法律制度;银行对客户信息保密义务的性质和法理基础、银行保密义务的适用范围、宪法对银行保密的限制以及银行保密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的冲突,尤其就上述四个方面美国已经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8.
谈李荣 《河北法学》2004,22(10):130-134
以英美国家的判例法为基础,分析银行对客户的保密义务规则的冲突与制衡,最后针对这些利益冲突提出制度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   

9.
我国《保密法》正在修订过程中。《保密法》强调以保密为原则,以不保密为例外,与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保密法(修订草案)》沿袭了《保密法》的基本理念和制度,其价值取向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所强调的公开理念背道而驰。保密制度应当成为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特殊制度而存在,并以法律对其适用范围进行明确而严格的限制。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建立与信息公开制度相适应的保密制度是《保密法》修改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曾哲  蒋雪琴 《河北法学》2014,(11):10-19
在民主社会中,知情与保密是公民的一项互为呼应的基本权利,人民享有不受干扰自由取得各种信息并进而请求提供信息的权利。政府的产生是公民权利集合的结果,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有权主动知悉国家运作过程中的管理信息。政府作为最大的信息收集者与拥趸者,有义务提供充足且正确的信息以保障公民人身及财产安全。但当这些信息涉及到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时,应当授权政府免于公开秘密信息。公民的知情权与信息保密权的悖反心理及矛盾情状在现代信息社会中愈演愈烈。以美国保密法律及制度为范式,系统探究美国知情权与保密权结合的成功经验及其对中国保密制度的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11.
周建华 《时代法学》2008,6(5):73-77
调解保密原则的诠释,从形式上而言,调解程序保持封闭状态,即不公开进行;从实质上而言,调解程序中产生的信息将被禁止随意披露,即使是在诉讼程序中。这种诠释部分缺失于我国现有的司法调解中。司法调解保密原则的确立在于保障调解程序的安定性和诉讼的公正。但是,考虑到调解程序的安定性和诉讼程序的稳定性,司法调解的信息将被划分为“事实”信息和“行为”信息。前者被允许披露于诉讼程序中;只有后者,即调解程序中人们基于对调解的信任以自己的意愿追求某种法律效果产生的信息,将始终处于保密的范畴。  相似文献   

12.
在海外并购法律工作中,基础的工作之一便是审查保密协议。对保密协议认识的深浅与否,甚至直接涉及到交易的成败问题。在提供审查保密协议意见之前,首先要审查以下重点事项:一、明确保密协议的缔约方,是否采用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作为缔约方,缔约方是信息持有方还是中介公司。明确此点可以确认保密协议权利义务的相对方及违反保密协议后可追索的实体。  相似文献   

13.
美国隐私权项目与Paul M.Schwartz教授合作形成的《全球信息保密管理:在网络环境下的跨境信息流》报告,基于一系列结构化自我报告案例研究,介绍了六家公司计划及实施跨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案,展示了私人企业中国际信息安全的巨大变革,集中表现为三个方面:规模的改变,信息处理的转变,信息管理的转变。该报告提出,要致力于将案例研究与相关信息保护法政策研究有机结合,以寻求新的解决方案,其关键在于重视各项法规的具体实施,以及如何保证强有力的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最近,山西太原一位彩民揽下至少100注双色球头奖,奖金高达5.2亿元。2014年10月13日上午,巨奖得主现身领奖并捐出1200万元。据了解,巨奖得主为一名中年男性,他要求福彩中心对其身份信息保密。山西省福彩中心购置了一套"熊二"服装让巨奖得主穿上,在领奖现场参与了媒体见面会。  相似文献   

15.
葛丹峰 《法制与社会》2010,(29):205-206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运用,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明显,传统保密工作正受到巨大的冲击。人民法院保密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本文从考察新时期法院保密工作面临的挑战入手,客观分析了当前法院保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提出了加强法院保密工作的对策建议,即强化保密教育、完善保密机制、加强技术防护,强化队伍建设,等等。  相似文献   

16.
金璐 《法制与社会》2013,(14):263-264
当前,有些同志对保密工作存在着一些错误观念和模糊认识。出现这些错误思想,是由于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识不清造成的。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在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认真学习并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提高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技能的学习,是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7.
刘迪  杨悦 《法制与社会》2012,(14):281-282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的艺术品市场方兴未艾,但交易中艺术品作者的权益却备受冷落.2012年初,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出台,把国外的追续权制度首次引入了中国.虽然法律上确立了作者再次受益的权利,但其中交易信息获取的问题,在立法中并没有具体体现,而该问题将直接影响到追续权的顺利实施.本文将具体探讨国外追续权制度中相关立法及经验,为中国在未来实践中处理信息获取问题铺路.  相似文献   

18.
政府决策是公共服务外包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合同履约的成败。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中必然面对为何外包、外包给谁与如何外包三个决策问题。在为何外包方面,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与社会学新制度主义均提供了不同的解释思路,而影响外包动机的主要因素可以划分为服务、政府和政治三类。在外包给谁方面,私营企业、社会组织与其他政府各有各的优势和缺点,需要政府予以相机抉择。在如何外包方面,传统合同与关系合同被视为两种相互对立的合同治理机制。在实践中,提高公共服务外包中的政府决策水平要找准上述三个方面的着力点,从外包动因的角度来看,需要建立开放透明的外包决策机制;从承包方选择的角度来看,需要破除唯私营企业优越或唯社会组织优越的成见,根据公共服务的性质和承包方的特征进行相机抉择;从合同形式选择的角度来看,需要探索传统合同与关系合同优势互补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19.
单丽雪 《法制与社会》2010,(36):132-133
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历久而弥新,转变其职权主义的定位,将纠纷解决的主导权真正归还给当事人则是改革的根本出路。而要实现这种转变,就需要更新程序的理念,由职权主义转向协同主义。本文指出应重构法院调解的原则,增加不公开调解原则和调解信息保密原则。  相似文献   

20.
李宪普 《河北法学》2005,23(12):98-101
信托公司以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大量投资于某一只股票时,证券界一直要求信托公司无条件披露委托人名单,从而与信托法规定的保密义务发生了冲突.实际上,信息披露管制的界限应当以"防范不公正金融交易"为限度,而委托人也不得为非法目的而利用保密义务来规避其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法律界应当充分注意到信托财产投资运用控制权的多样性,区分积极信托、消极信托等不同的类型分别规定信息披露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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