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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注释的目的1.标明作者在文章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其他人的语句出处。2.标明文章中不常见的史实或事实的出处。如系众所周知的事实则不必作注。3.标明文章中借用他人的理论、论断、思想、观点或意见的出处。不标明出处或来源便借用、甚或大段录用上述内容,不仅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可能触犯《著作权法》。上述三类注释如系转引自第二手材料,出处应注明为转引的第二手材料,而不能根据第二手材料中的注释,将出处注为原材料(第一手材料),除非作者亲自查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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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注释的目的1.标明作者在文章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其他人的语句出处。2.标明文章中不常见的史实或事实的出处。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必作注。3.标明文章中借用他人的理论、论断、思想、观点或意见的出处。借用或者大段录用上述内容而不标明出处或来源,不仅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可能触犯《著作权法》。上述三类注释如系转引自第二手材料,出处应注明为转引的第二手材料,而不能根据第二手材料中的注释,将出处注为原材料(第一手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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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注释的目的1.标明作者在文章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其他人的语句出处。2.标明文章中不常见的史实或事实的出处。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必作注。3.标明文章中借用他人的理论、论断、思想、观点或意见的出处。借用或者大段录用上述内容而不标明出处或来源,不仅违反学术道德,而且可能触犯《著作权法》。上述三类注释如系转引自第二手材料,出处应注明为转引的第二手材料,而不能根据第二手材料中的注释,将出处注为原材料(第一手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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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研究》2020,(1)
正《法国研究》是国别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研究范围侧重政治、经济、法律、社会与文学语言等栏目。本刊为季刊,创刊于1983年,主管单位为教育部,由武汉大学主办,武汉大学法国问题研究中心出版,刊号为ISSN1002-0888/CN42-1087/D。《法国研究》热忱欢迎国内外学者并鼓励青年学生赐稿(恕不接受中国作者的法语稿件)。本刊如果收到大作在一个月内会发送收稿回执,如作者未收到回执表明未收到投稿。赐稿邮箱:fgyjbjb@aliyun.com(因雅虎邮箱迁移而改)。为节省作者精力,赐稿时不要求按照《法国研究》体例调整格式或附加法语摘要,只要求注释和引用准确,详实。编辑部全年节假日无休,欢迎作者投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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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研究》2006,21(1):F0004-F0004
我刊是社科类学术期刊,长期致力于在德国研究及相关的欧盟研究领域里的不断探索,积极展呈该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促进中外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我刊辟有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社会、文化等专栏,竭诚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兴趣从事德国及欧盟研究的各界人士、青年朋友踊跃赐稿。来稿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1.来稿要求立意新颖,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文字简练。2.来稿请附一份150字左右的内容、3至5个关键词和作者简介(请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若有电子信箱亦请注明以便联系)。作者若熟悉德文,请将文章题目及内容译成德文一并附上。打印稿请附磁盘。3.来稿字数以6000—8000字为宜,欢迎并优先刊发精粹短稿。书评稿务请随寄所评著作一本,本刊参考后奉还。4.来稿引用文章请按序注明:作者、文章标题、刊名、刊期、页码;引用书籍请按序注明:作者、书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若引文为电子文献,请注明网络地址及日期。5.我刊对来稿有删改权,如不同意,请在来稿时注明。6.来稿文责自负,请勿一稿多投。稿件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寄出4个月如无回音可自行处理。来稿一经刊用即致稿酬,并赠样刊两本;部分稿件以馈赠5册样刊替代稿酬。7.来稿严禁抄袭剽窃,凡投稿而有抄袭剽窃行为者,编辑部在五年之内均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如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由该投稿者自负法律责任。8.来稿请寄编辑部收,不要寄给个人,以免耽误刊发时间。9.我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以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上述数据库,请在来稿时声明,我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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