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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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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 1999)沪一中知终字第 10号   上诉人 (原审被告)上海伟隆机械制造厂。   法定代表人仲镇明,厂长。   委托代理人朱妙春,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惠香,上海市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东方食品机械总厂。   法定代表人陈志刚,厂长。   委托代理人戴作隽,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仲镇明。   委托代理人朱妙春、顾惠民,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汇龙实业公司。   法定代表…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律师执业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本办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包括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第三条国家鼓励律师事务所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成立。第五条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三)有3名以上的律师。第六条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3.
山西省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观点是:办大所、带小所、严格审批新所,坚决淘汰差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山西省律师队伍的建设,集中反映在如何看待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问题上。 截至1998年底,山西省共有取得律师资格的人员5000余人,执业律师2495人,律师工作机构249家。如果按照人口拥有律师事务所的数额比例计算,山西每12万人中就拥有一家律师工作机构,超过全国每15万人口拥有1家律师事务所的比例。从1998年初到现在(包括已新批的所),就有近百名律师提出申请要求设立新所,申报数量达20余家。对于这个现象…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这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上海市现已有律师3647名,律师事务所108家,其中自愿组合(即合作制)的已达40余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体制将发生更大变化。但目前面临的问题也不少。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对律师事务所除缴纳营业税外同时开征所得税(律师照常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双重赋税,负担过重。这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将有较大影响和制约,各律师事务所反应强烈。为…  相似文献   

5.
一九九三年荆州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争创“十佳律师”和“十佳公证员”的竞赛活动。经过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十佳律师”和“十佳公证员”已经产生,地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表彰。“十佳律师”为:石首市第二律师事务所赛中平监利县第二律师事务所袁守海松滋县律师事务所刘启斌仙桃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邹丽荣(女)钟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孔凡翠(女)公安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施大谦京山县律师事务所邓年秀潜江市楚天津师事务所汪绍永江陵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刘于东荆州地区律师事务所荣延春“十佳公证员’为:江陵县公证处肖国雄张良志…  相似文献   

6.
既然律师事务所依照法律和司法行政规章,必须制定章程和规章制度,那么律师事务所如何聘用、管理和解聘律师,当然是该律师事务所章程和规章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既然律师事务所经过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已产生法律效力的章程中,必定有如何解聘律师、包括可以公开解聘律师的规定,那以该律师事务所公开解聘律师就是合法有据、顺理成章、无可非议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定的律师执业机构,她对外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对该所债务还要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当发现其聘用的律师(含专职、兼职或特…  相似文献   

7.
目前,国资所仍占我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近70%,河北省现有国资所305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4%,因此,国资所如何改革,直接关系到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律师工作改革的深入。尽管国资所具有特有的有利条件与优势,但确实也面临着一些严重的问题。本文拟就国资所面临的困难作一分析,并尝试提出对该问题的看法。 一、对国资所竞争乏力、发展艰难原因的剖析 (一)国资所管理制度落后,人事制度过紧,管理不够民主,律师事务所的自主权没有得到足够尊重,缺乏生机与活力。 (二)分配制度单一,缺少积累,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国有资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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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三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光荣册,作为(中国律师)杂志社的记者,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名单: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辽宁省沈阳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广东省深圳木星辰律师事务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名单:袁翠华(辽宁省锦州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云(吉林省四平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孟繁旭(黑龙江省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前和(上海市*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国平(江苏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斌生(福建省厦门市对外经济律师事…  相似文献   

9.
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十几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律师事业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也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附属到独立的艰难发展历程,现在已经呈现出以国办律师事务所为主体、以合作、合伙和个人命名的律师事务所为补充的可喜的改革态势。最近出台的我国第一部(律师法)对此也给予充分肯定。下面我们就以“主体中的主体”也就是基层国办律师事务所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为题,谈一下粗浅之见,与大家共同探索基层国办律师事务所(下称基层国办所)的改革和发展之路。由于受到…  相似文献   

10.
国办律师事务所内部机制怎样搞活?湖北省松滋县律师事务所从加大改革力度,在自主上下功夫,在自律上做文章,建立充满生机与和力的运行机制中找到了答案。该所律师以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创第一流效益,使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一、更新执业观念,以明确方向为基本点,启发改革原动力司法部提出律师工作在观念上“四个突破”的基本思路后,松滋县律师事务所闻风而动,酝酿改革方案。当时,所内反映强烈,出现“青年律师想离队,中年律师无所谓,老年律师掉眼泪”的状况。青年律师阅历浅、关系少,认为制度一改,与己不利。年轻是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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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律师事务所自律性管理为基础,健全规范的业务管理机制,这是司法部在(关于严格执行(律师法)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中,根据逐步形成新型律师管理模式的构想,对加强律师管理工作提出的一项必要措施。新年伊始,“两法”已正式实施,笔者仅就律师事务所加强刑事辩护业务管理的必要性,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律师事务所对刑事辩护业务管理的合法性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其职能是,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其中的“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是律…  相似文献   

12.
目前,律师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的人员都已不在少数。律师进入国家参政议政的殿堂就要代表行业发出自己的声音.在人才济济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队伍中凸显律师的风采,让律师这个行业给社会各界留下积极进取的良好印象。因此,律师如何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这已是摆在整个律师队伍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主任在担任市政协常委期间.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积极参政议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其成功的参政议政经验。亦值得各位律师代表和委员学习与借鉴。  相似文献   

13.
合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是近几年迅速崛起的律师组织形式,已成为法律服务市场一种历史发展趋势。正确认识和评价合伙所的特点,对于加强律师队伍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合伙所发展过程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来看,这种形式的律师执业场所除了具有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职业特点之外,还具有自己逐渐形成的鲜明特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一、合伙所具有完全的私营性这是合伙所区别于其它所首要的、根本的特点。合伙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律师成为社会中介组织,律师工作不断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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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现有8000多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县(市)的律师事务所占百分之五十多。因此,加快律师事业的发展,必须切实解决广大基层律师事务所在改革中的难题,认真研究县(市)律师事务所建设的对策。笔者近几年在办案中,就便走访了全国9个省、自治区的24个县(市)律师事务所,发现县(市)律师事务所普通存在着“一小一重两不多”。所谓“一小”,就是县(市)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小,全所专职律师一般都是四五人,有些县(市)律师事务所虽有两家或三家,但每个所的专职律师人员只有三四名,加上兼职律师,特邀律师才七八个人,规模较大的律师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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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已经实现了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如何在新起点上继续巩固和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关键在于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在律师(所)中是否能够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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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和完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从而促进律师制度的改革,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是一个相当重要而迫切的问题。本文试就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被忽视的几个基本问题作点初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一、律师事务所管理研究应注意“三性”(一).律师事务所管理目的的盈利性人们一般认为,律师事务所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一定意义上说,对律师制度进行改革,就是要把律师推向市场。但奇怪的是,却很少有人直接承认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性质。实际上,把律师推向市场,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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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有3种体制,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建立股份制律师事务所制度,以适用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WTO后律师业务及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现笔者就对该问题所引发的法律思考阐述如下,以与广大同仁商榷。 思考之一:股份制律师事务所的概念、特征及性质 股份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股份所)是指由股东律师出资设立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而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制法律服务机构。 股份所的特征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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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制探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已于1997年1月1日施行的《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以及对律师追偿的制度,这不仅平衡了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对于促使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办案的督促力度,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律师法)对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规定比较概括。原则,因此,对在理论上如何理解,实践中如何具体操作等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本文仅就相关的几个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律师事务所赔偿责任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律师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律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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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卫星 《中国律师》2000,(11):54-57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伙所)从1992年开始诞生至今才8个年头,但发展却异常迅猛,在大中城市表现尤为明显,以厦门市为例(见表):从上表可以看出,厦门市合伙所的数量、律师人数、业务收入在全市所占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92年合伙所的比例只占15%、律师人数只占8%、业务收入只占17%;而1999年合伙所的比例为63%、人数为59%、业务收入为86.5%。由于合伙所是律师体制改革后的产物。没有标准模式可供借鉴,在如何管理事务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也没有高招。基本上由各律师事务所自己摸着石头…  相似文献   

20.
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1997年1月31日司法部发布施行)●规矩·准绳●第一条为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执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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