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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肖华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8,(1)
依据规定,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员工符合以下七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相似文献
2.
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才流动的加快,使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受到影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赔偿条款,以约束员工的随意跳槽,但也由此引起了很多法律纠纷。劳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是否有效?下面我们以两起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赔偿的典型安全来做分析。 相似文献
3.
2005年3月,张某进入甘肃乐天工贸公司工作,公司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依法享有每年5天带薪年休假2011年张某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公司以人员紧张为由要求张某不能休年休假. 相似文献
4.
5.
陈四虎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0,(9):51-51
编辑同志:你好!
我于2007年5月1日通过应聘进入一家私营企业,担任办公室文秘工作。当时企业与我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每月工资2000元。2010年5月合同期满后,企业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说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已经终止,让我另寻其他工作。但我认为我在单位工作了3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单位应当给予我补偿。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