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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违法,依法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活动。抗诉作为检察机关执行其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挥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制约作用和法律监督作用,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尽管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进行监督,但这两类案件主要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审理和判决,而不经过人民检察院,法律未规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庭监督,也未规定人民法院必须把审理经过和结果通报人民检察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发机关执行”。第73条又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从这两条规定中我们知道:有权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批准逮捕权的是人民检察院,有决定逮捕权的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该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虽然此法对民行抗诉案件再审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那级再审没有规定,实践中人民法院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相似文献   

4.
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发现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分别按照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理,并按照不同的  相似文献   

5.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关系,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由此可以说,我国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重要的宪法原则。所谓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自只…  相似文献   

6.
一、单位犯罪诉因变更的模式选择确立刑事起诉的变更诉求规则,是贯彻不告不理原则和提高公诉和审判工作的准确度和公正性的需要。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诉求变更的主体分别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发现其所提出的公诉请求确有错误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变更。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或新的情况,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因此,诉求变更的时间限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至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关于单位犯罪的…  相似文献   

7.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监督职权,无论是对拓展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还是在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方面都是一项不可替代的制度,对于加强检、法两家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人民法院再审时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致使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 ,从而影响了民事审判监督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实践试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关于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指令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但由哪一级法院直接审理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中 ,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大多指令下级人…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案件要求的一种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149条第3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  相似文献   

10.
论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所谓民事抗诉制度,是指立法所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以提出抗诉的方式实施法律监督的程序制度。民事抗诉制度可以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加以理解:广义的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既可以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进行抗诉,也可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制度;狭义的民事抗诉仅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  相似文献   

11.
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方法之一.它的目的是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活动作出合法而又有根据的判决或裁定,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地运用审判权来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教育公民遵守法律,忠于祖国.我想根据几年来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来与大家共同探讨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范围及其方法的问题.一近两年来各地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践,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主要应从下列几方面进行监督:(—)人民法院是否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  相似文献   

12.
杨玉萍 《法制与社会》2010,(22):159-159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活动,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进行监督的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抗诉方式与非抗诉方式。本文结合民行工作实践,主要就民事案件非抗诉监督方式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相似文献   

13.
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改判的诉讼活动。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实行法律监督,要求纠正错误裁判的法律文书。它起到阻止一审判决生效和启动抗诉程序的作用。笔者在对北京市近两年抗诉案件的调查中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能否得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支持并最终获得上级人民法院的改判,抗诉书的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换句话说,抗诉书的质量高,获得上级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并最终获得人民法院改判的机率就大…  相似文献   

14.
一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正确合法实行的监督。具体讲,审判监督就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审理终结的整个审判活动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可见,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包括三种:一、刑事审判监督。这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的重要方面。依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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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普遍存在提前离岗、离职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加大了队伍管理的难度。  相似文献   

16.
试析民事抗诉的法律后果梁丰民事诉讼中的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案件要求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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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8日至3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题和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研究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具体措施,推进人民法院事业的全面发展。肖扬院长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肖扬指出,今年5月3日,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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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因在起诉、审判阶段被错误羁押而申请赔偿的,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提出申请,先收到申请的机关为赔偿案件的办理机关。第三条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赔偿案件,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各按应当赔偿金额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第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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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政厅(局): 现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抚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8年5月14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抚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相似文献   

20.
谭林  张伟 《中国检察官》2006,(10):69-69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人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这就产生了这样的司法问题: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建议,同意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间,人民法院能否依照职权核实证据的法律适用问题。我们认为,人民法院在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期间,不宜、不应调查核实证据,理由如下:一、庭审阶段的补充侦查使案件回流于侦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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