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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99 毫秒
1.
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地法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条例、实施细则、施行办法、规定、通则等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即从属性、地方性和实施性.从属性是讲地方性法规在我国法的体系中的地位.地法性法规不得违犯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它服从于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受制于国家立法机关,是一种从属性法律性文件.地方性是就其内容和效力范围而言的.地方性法规在内  相似文献   

2.
党法关系是中国法治的核心问题,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则是党法关系的基础性问题。从性质和定位上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属于"软法"与硬法、社会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从外在特征上看,二者既有经济基础、阶级意志、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的一致性,又有制定主体、表现形式、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实施方式和保障力量等方面的区别。从效力上看,党领导立法与法律优先原则辩证统一,党内法规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党规严于国法。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应当以宪法为统率,通过立法权限界分、立法规划、备案审查、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等制度机制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3.
《行政与法制》2000,(9):32-33
杨利敏在《法学》2000年第6期撰文论述了《立法法》中部门立法与地方立法权限冲突的问题。作者认为,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法法规可以就“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作出规定;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相似文献   

4.
<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基本理念与内容结构,与当前先进的国际竞争法律接轨,通过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三类主要垄断行为的规制,构建了反垄断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实施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反垄断法>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这是中国特色的"经济宪法"的核心所在.<反垄断法>作为"经济宪法"实质是关注民生、保护民利的深层立法,体现了反垄断法的民生意义和民生价值.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大目前正在采取措施———制定一部立法法,以便规范立法行为,消除法律、法规之间“打架”现象。1979年以来,截至1999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253件法律和106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现行有效行政法规800多件,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了7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说:有些机关越权制定法规、规章;有些法规、规章同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之间、规章之间、法规与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存在冲突;有些法规、规章存在着不顾国家整体利益而…  相似文献   

6.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后,地方立法主体大幅扩容,造成央地立法规范的大量冲突.海洋环境是环境保护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的体系内容,涉海地方立法已成为常态.涉海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依据及效力范围不同,且所代表的利益不同,在湿地保护与海岛管理等方面均存在条文冲突,属于近位法律冲突,造成涉海法律体系融贯性阻滞.现有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冲突解决仍仅适用提请裁决机制,已然无法满足现存及未来大量规范冲突解决的现实需求.基于立法科学性立场与融贯性要求,应及时出台有关近位法律冲突解决的法律解释性文件,具体可以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统一性指导意见作为基本形式构造.坚持国家利益优先,明确法律位阶高低,以地方立法特色作为原则指引,以沟通协调机制作为程序保障,从实质与形式两个方面保证涉海立法的融贯性.  相似文献   

7.
关于给付行政中的法治原则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给付行政中的法治原则由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个要素构成。法律优先是指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反法律的措施;法律保留是指行政机关只有在取得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相应的行为。我国给付行政贯彻法治原则的现状是:法律层面上的立法缺位与空白授权,主要的法规范形式是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以下的规范,有关的国家政策大量存在。完善我国给付行政的法治原则,需将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切实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8.
协调与衔接分指两个不同层次的要求,协调是基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要求党内法规具有"合法性";衔接是基于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强调党规与国法动态调整过程的系统性、连贯性。"单向协调"与"双向衔接"是处理党规国法关系的基本遵循,前者指党规在内容上不与国法相抵触,后者指党规在制度上同国法相互承接。实现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协调与衔接应根据功能适当原则,在合理划定立法与立规界限的基础上,重点通过前置审核与备案审查机制实现二者在内容上相互协调,通过立法与立规统筹规划以及意见征询机制实现二者在制度上相互衔接。  相似文献   

9.
基于城乡二元格局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背景,我国社会保障地方性立法因利益与体制双重障碍而频现冲突,这不仅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且延缓了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化建设进程。基于欧盟社会保障立法冲突协调机制的成功经验,以及长三角社保一体化进程中所形成地方立法冲突协调机制的实践,我国应以"制定地方性法律选择规范、构建‘法治型’社会保障地方性立法协调机制、建立立法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公民有序参与机制"等为基石,开辟社会保障地方性立法由冲突到和谐的科学路径。  相似文献   

10.
焦洪昌 《团结》2003,(3):24-24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宪法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赋予给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那么这些法规实施的又如何呢?正如著名宪法学老前辈张友渔教授所感叹的,“我活了80多岁,都没有看到中国有一个完整的宪法案例”。 三位博士生依法律程序提起的违宪审查建议,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并做出决定,  相似文献   

11.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制度和赔偿立法应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总原则。我国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采用违法原则为赔偿的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违法原则中的违法有以下三层含义:1.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不包括规章;2.违法指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违法;3.违法是一个客观标准,指职权行为在客观上违法。在实践中运用违法原则处理国家赔偿应注意两个问题:1.违法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的关键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2.法定的免责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肖中泽 《学理论》2013,(18):9-10,39
以西安市城管对小商贩执法为例,论述了城管执法遭受市民敌对的原因是缺乏一种商谈论视角。城管执法所依据的地方性法规违背了商谈论的立法规则,这种涉及伦理商谈的法律应当由伦理生活共同体所有成员同意才能有效。而要改变城管暴力执法遭受市民反对的局面,需要转变行政法规的立法规则,行政执法应当采取一种主体间性,完成从"管"到"服务"的角色转变。  相似文献   

13.
丁利明 《行政论坛》2012,19(3):55-60
2011年4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涉外产品责任的选法规则进行了特别立法,但在具体内容上存在着:被侵权人单方选择法律及排除被告无法预见原则的作用范围狭窄、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规定不完善、双重可诉规则及最密切联系原则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为完善我国现行的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建议在于:第一,在被侵权人单方选择法律的范围内增加产品取得地法;第二,扩大"排除被告无法预见的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第三,明确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限制条件;第四,在损害赔偿问题上我国法律应坚持双重可诉原则,应规定在损害赔偿限额方面,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相抵触的,不得适用;第五,在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立法方式上,应当发挥最密切联系原则克服已有冲突规范机械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吴庆宝 《民主》2011,(8):16-17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到2010年底,包括现行宪法在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9件。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多层次、多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相似文献   

15.
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能够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与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立法严重滞后,不仅影响了行业的快速发展,也无法为城市轨道交通执法、司法提供法律适用依据。全面梳理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法律可发现,我国目前在中央和地方都有了一些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立法,但这些法令存在缺乏统一性、立法层级较低、适用范围不一致、立法存在空白或冲突等问题。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立法应选择单独立法的模式,即制定专门的城市轨道交通法,该法与其他交通运输法各成体系,这样更适合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现状,也宜于形成基本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相衔接的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6.
关于地方的立法权限,立法法明确了地方立法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执行性的,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个体规定的事项;二是纯地方事务的;三是专属立法权事项之外国家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立法法的这一规定,比较多的同志提出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行政规范审查中运用法律冲突视角来研究和识别法律抵触现象的学理和实践,忽视了二者在产生机理、认定标准、规范选择等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影响到抵触情形的完整识别和正确判定。行政规范抵触审查包含了行政规范差异发现和抵触判定二个阶段,行政规范差异发现通过行政规范的拆解、解释和对照来完成,行政规范抵触判定需要根据评价标准进行衡量。  相似文献   

18.
紧急状态法是一国在非常时期所必须的法律制度,这是宪政和现实的要求,更加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我国宪法随着时代发展进行了修改,将紧急状态制度纳入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应地也应当制定一部完善的紧急状态法来调整紧急状态时期的社会关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对国内一些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进行总结,从基本原则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紧急状态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9.
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存在设立内容范围与设立权限范围,混乱的问题。从行政收费论的角度出发,地方设立行政收费应基于以服务为目的的补偿和以管理为目的的引导要素,充分考虑合法性原则,兼顾地方特殊情形。补偿和引导收费的具体内容都不宜过度描述,地方设立补偿类收费重在程序控制,引导类收费的内容可以参照《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而地方设立的权限应归属于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人大的决定。借鉴许可、处罚和强制三部法律的立法经验,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的法律条文,采用“设立权限+设立内容”的模式,服务目的产生的补偿收费,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人大决定进行设立;管理目的产生的引导收费,则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设立。  相似文献   

20.
曹治国  孙姗姗 《理论探索》2006,1(5):156-157
考察宪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可以有多个角度,但是从规范等级体系理论考察,对于一国的法律实践更有现实意义。在规范等级体系中,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民法作为普通法律从属于宪法,其效力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但是民法作为调整私法领域的基本法,也有自己的个性,两者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实现对私的领域的完整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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