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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经常见到公安机关出具被告人在被收容审查或劳动教养、拘留、逮捕之前还被“关押”数日的“证明”,而有的审判人员也以此作为折抵刑期的依据。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极不严肃的做法,应引起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众所周知,根据刑法第36条、39条、4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计算刑期时,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按规定折抵刑期。即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而这里的羁押指的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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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2006,(8)
对有期徒刑刑期的起算日如何表述?Q 编辑同志:按照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折抵刑期,都能清楚计算,但对刑期的起止之日则有不同的理解。审判实践中,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在判决书中对刑期起止的表述不尽一致,如“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各地法院的做法上看,主要有以下三种表述法:第一种是从羁押之日起至刑满之日止;第二种是从判决之日起至刑满之日止;第三种是从判决生效交付执行之日起至刑满之日止。请问哪种做法正确?内蒙古自治区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冯福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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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被告人聂某犯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法院以聂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拘役和有期徒刑能否合并执行。一种意见认为,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刑期,均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此,有期徒刑与拘役刑虽不属同一刑种,但相对于生命刑、财产刑、资格刑而言,它们均属于自由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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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以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为依据,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中对被告人刑期起止时间计算有错误,不仅侵害被告人合法权益,也损害刑罚执行公正,当有效预防和减少刑期计算错误。案例一:罪犯张某抢劫作案后外逃,经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后于2004年6月6日被浙江宁波公安机关抓获并关押,同年6月15日被押回案发地关押,后法院对其定罪量刑时,刑期从2004年6月15日开始计算,未折抵2004年6月6日至2004年6月14日的羁押时间,多计算9天刑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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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刑期折抵,事关罪犯人身自由和人权。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违法犯罪未被及时收监前的保外就医期间一般可以折抵刑期,但是由于他的行为导致其脱离执行机关监管的时间除外;监视居住期间一般不宜予以折抵刑期;留置盘问期间应当可以折抵刑期;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或逮捕后而被强制医疗隔离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两规"、"两指"期间不能用以折抵刑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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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邢卫彪因家庭困难,自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为贪图享受,企图不劳而获,2008年3月5日因涉嫌抢劫、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7日被逮捕,8月8日被法院判处抢劫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罚金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罚金1000元,总和刑期四年,决定执行刑期三年,判处罚金2000元。近日被送到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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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指的强制戒毒时间是指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人员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至发现还有犯罪行为未处理,终止强制戒毒所内戒毒,依法转为刑事案件时的这段时间。强制戒毒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在法院系统内部或检、法两家均存在分歧,有的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将强制戒毒时间折抵了刑期,有的法院又没有折抵刑期,显失法律的威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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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期折抵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期折抵是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可被折抵的"刑期"只能是宣告刑;从刑期与刑种的关系看,刑期折抵被折抵的刑种只能是有刑期的自由刑或有数额的财产刑或有刑期的资格刑。刑期折抵以"先行羁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即,在法定判决(或新判决)执行前被告人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此外,适用刑期折抵的条件还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理由又被刑事追诉和判处某些法定刑罚,并且,它与刑事追诉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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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交通肇事罪和盗窃罪于1999年4月22日(1998年8月23日先行羁押)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和六年,合并执行九年.服刑期间二次被减刑共二十个月零十八天,2005年12月4日刑满释放.2009年11月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检察机关对王某提起公诉时,就其是否构成累犯问题产生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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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张某因盗窃于一九八○年三月十九日被拘留,同月二十五日被捕,同年四月三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书写明刑期自一九八○年四月三日至一九八一年四月二日止,判决前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张犯于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八日刑满被释放。一九八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张又进行盜窃,于次日被拘留,同月十日被捕。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张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但对是否构成累犯有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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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法律仅规定"羁押"的日期应当在被告人被判处的自由刑中予以折抵,而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样的"非羁押式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日期排除于折抵刑期之外.从刑事司法公正、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三方面论述"非羁押式强制措施"应予折抵刑期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