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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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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法院作为法治保障者责无旁贷。少年法庭是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少年法庭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其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中更应重视少年司法的社会化问题,即发挥社会组织和民众的力量,参与和协助少年司法。应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形成政府、司法和全社会的合力,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控工作不断深化。  相似文献   

2.
我国少年法庭建立十多年来,坚持贯彻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一系列司法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特殊司法程序、处罚原则,在矫治、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了特殊作用;少年法庭对未成年罪犯的审判、处刑、诉讼权利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有效、公平、合乎人道的待遇,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成长,又维护了社会的良好秩序,少年法庭在实践中不断结合中国刑事司法实际,并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探索,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少年法庭从实际出发,在保护未成年罪犯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结合少年的生理、  相似文献   

3.
少年司法制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而少年法庭无疑是少年司法制度中的“标志性建筑”。从某种程度上说,少年法庭的建设状况决定了一个国家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水平。近些年来,我国少年法庭工作有较为显著的进展。  相似文献   

4.
设立少年法院能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水平,促进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能促进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展示我国未成年人人权保障的成果。设立少年法院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上海市无论在经济基础、文化基础方面,还是在少年法庭的工作经验方面,均已初步具备了建立少年法院的条件。本文对上海市少年法院的定位、收案、范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也进行了具体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天宁模式”是少年法庭发展的主流方向,也将是未来中国少年法院试点的雏形。从二十年司法实践看,常州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以综合审判和全面保护为着九点,始终保持稳步推进态势,形成了符合常州法院实际的经验做法和有益启示。少年法庭工作的积累,为常州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综合庭建设的蓬勃成长,必将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和审判体系的征途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制定少年法庭法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以来,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蓬勃地发展起来.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状况:一是从青少年法规的内容来看,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二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三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年人发展;四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五是将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特别规定为青少年法规的主要内容,借以保护少年.  相似文献   

7.
美国作为近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发源地,有着相对成熟的经验。在司法理念上,美国经历了儿童福利到严惩犯罪再到儿童与社会双向保护的价值转变;在程序适用上,构建了少年司法与普通刑事司法的"双轨制";在审理制度上,实行非刑事化、非诉讼化、非标签化的方式;在执行方式上,严格控制监禁刑的适用,并将服刑场所转移至社区。与发达国家的少年司法理念和制度相比,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在我国少年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少年司法的基本理念应强调严管胜于重罚,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具体的制度构建上,应当建立专门的少年司法机构,明确少年法庭的管辖权限,完善强制教养和工读教育制度,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少年暴行的干预。  相似文献   

8.
信息窗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在京召开座谈会,专门就如何落实今年8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将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建设,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纳入司法改革的总体规划”的建议,加强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建设,特别是对在我国试点设立少年法院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组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到会讲话。 沈德咏说,少年法庭20年的司法实践,得到了党和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同,说明了这项工作是有利于国家、民族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项崇高事业。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9.
少年法庭的组成,标志着我国对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少年犯罪案件的量刑基本上做到了既注意综合平衡,又体现了个别化原则,从而使得少年犯能够认罪服判,洗心革面.但由于少年法庭工作发展不平衡,加以法律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的规定过于原则,使得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概括起来说就是,地区间量刑不平衡、对从宽的理解不全面、适用缓刑标准不统一.针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我们提  相似文献   

10.
当原少年法庭制度难以实现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目标时,理应寻求一种新的实现方式。近年来,苏州法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通过程序上突出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司法保护、实体裁判上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适度延伸、进一步扩大审判工作社会效果的方法,探索出一条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司法保护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少年法庭于1984年首先成立于上海。20多年的历程中,少年法庭经历反复,从最初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辉煌时期,到发展阶段的举步维艰,目前已逐步建立了以少年法庭为核心的“配套一条龙”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现今,少年法院的“呼之欲出”更是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契机和动力。值此,我们的当务之急是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理论观念和程序框架,探索少年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以完善和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具备自身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2.
中国少年司法近20年来从建立少年法庭、试行少年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逐步扩展到实体法应用、新的处置方法探索等诸多方面,取得了国内外公认的进步和发展。但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仍旧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理论界与实际部门的专家学者不断有开拓创新,可是总体上进展不大,有时甚至出现徘徊、彷徨和困惑。在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推动下,尤其是这几年中英、中欧有关少年司法的多角度学术探讨的启示下,本文认为在少年司法中扩大取保侯审的适用率,学习国外保释制度的科学经验,可能是我国少年司法新一轮提升、发展的起点和突破口,具有很重要的研究和推广价值,我们应该抓住这个关键和契机。  相似文献   

13.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5):F0002-F0002
2009年5月23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少年司法制度探索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从事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少年司法制度的最新国际标准、少年司法机构专门化与跨部门合作、少年刑事司法、少年法庭非刑事案件专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相似文献   

14.
人们通常认为“相称原则”作为一项惩治与预防少年犯罪的特有原则源于1985年联合国第40届会议通过的铂匕京规则》。该规则确立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口口保护少年权益与保护社会利益的双向保护原则,体现了对少年刑事立法与司法中保障与保护的和谐统一。本文以对少年犯罪特有的“相称原则”为切入点,探讨这一原则提出的价值底蕴。自从1899年美国首家少年法庭诞生之后的近百年,人们经过不断探索、反思、总结而达成共识出台的釉匕京规则》及其所确立的“相称原则”,基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形成了诉权保护的双重性基础理论,并充分体现了以保护少年人为主兼顾保护社会利益价值取向理念。在此认识基础上,本文用这一原则检视我国现行立法有关法律帮助与辩护制度以及实务运作,以期完善少年刑事诉讼中的必要法律帮助及其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庭作为审判活动的基本空间,是制度化的产物,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并因此而影响审判的参与者与旁观者,从而发挥其文化心理功能。。少年法庭作为一种“专门化”的法庭,首先应当具备诉讼公正、诉讼效率、技术合理等基本功能,同时还应体现少年司法制度的特殊理念。本文归纳、分析了目前我国少年法庭布局设置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认为少年法庭布局设置的关键不在于“外形”设计,而在于如何通过法庭布局的设置体现各诉讼角色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少年刑事审判的特点。文章结合我国少年刑事审判司法实践,提出了少年法庭布局设置所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和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6.
2009年5月23日至24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办的“少年司法制度探索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国内外的从事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司法实践部门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少年司法探索的最新国际标准、少年司法机构专门化与跨部门合作、少年刑事司法、少年法庭非刑事案件专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本文为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国际合作局项目经理穆琳&#183;哈里森在会上的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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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5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有关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的专题报告中,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趋势以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尤其是当前一些地区少年法庭机构和人员不稳定从而影响审判工作开展的情况,明确提出我国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进一步加强少年审判机构、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思: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可进行建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在中级法院要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在基层法院要巩固少年审判合议庭或少年法庭。报告同时要求,要以少年审判机构的建设和少年审判工作的开展,带动少年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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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年法庭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前进,有了很大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而制定专门适用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法,设置少年法院。规范社会调查,试行刑事和解以推进恢复性少年司法,完善公检法司之间相互配套的工作体系,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国现代少年法庭制度急待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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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开始,我国法院系统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判机关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借鉴国外少年司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成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十年来,少年法庭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一)组织机构发展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少年审判组织体系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创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即少年法庭),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与未成年人犯罪形成原因的特殊性,改革创新,开展审判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指导下,我国少年法庭组织建设发展很快,1988年5月,全国就有少年法庭100多个,1990年6月增至862个,到1992年6月,已达2763个.其数量和普及面已大体上与最早建立少年法庭的美国相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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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少年司法制度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率先建立少年法庭以来,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已建立将近3000个少年法庭。有些地方的少年法庭除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外,还试办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全国检察系统已配备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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