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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路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2,(4):14-19
目前正值我国民法典制定之时 ,民法学界对民法典内容、体系编纂等理论问题存在较多的争议 ,文章认为 ,编纂民法典内容、体系的标准既不是民法调整对象的“重要性”、民法典的“创新性”或“进步性” ,也不是民法调整对象与“人”和“物”的“关联性” ,而是民法调整对象自身固有的属性。为此 ,作者提出民事主体资格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 ,其共性问题应当规定在民法典的总则部分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结果而非民法调整的对象 ,并构成民法典的全部内容 ;民法典的分则部分可由产权编、债权编、继承权编和人身权编组成 ,其中产权编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人身权编包括人格权和亲属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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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青海)》2017,(5)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并于会后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到基层实地调研,深刻地体现了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经全国各界的共同努力,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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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8,(2)
唯物史观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世界的方法论,是衡量和决定民事立法成败的基本标尺。作为民法典开篇的《民法总则》遵循了唯物史观,彰显了其科学性和先进性,开启了我国当代民事立法实践的新篇章。随着我国民事立法实践的深入推进,系统的、完整的民法典的编纂也必须自觉遵循唯物史观。民法典的编纂必须体现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保持法的相对独立性,形成立足于我国实际、展现时代特色、彰显民族特色、集统一性与科学性于一体的民法典,真正发挥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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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河北)》2017,(19)
正2017年3月15日通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涉及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总则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总则主要呈现以下十大突破:1.规定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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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从罗马法初露端倪,法国民法典制定后出现著名判例,而德国民法典正式将其确定为一项原则,继而瑞士民法、苏俄民法、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民法等均以原则的形式规定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我国很多著名的民法学家也主张将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规定为正在筹备的民法典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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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7,(2)
<正>去年12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三审,为鼓励与保护见义勇为行为,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前,在民法中,一般主张的是"过错责任"。这也造成了现实中,见义勇为者"救人未果反被追责"的诸多事例。此次将见义勇为免责纳入民法总则,体现了立法对见义勇为等紧急救助行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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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典是调整我国民商事关系的基本法典。其编纂历史表明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最大而又最难的立法工程。与我国宪法、刑法等其他基本法典编纂情况不同 ,中国民法典自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几经波折 ,然而几代共和国人对她孜孜以求。因此 ,科学论证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社会基础、价值基础及技术基础 ,是为当前我国民法典编纂提供理性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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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的意思表示必然导致法律行为成立生效,但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却会导致法律行为产生不同的后果。中国要制定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应该从立法体例、概念、内容几个方面完善对意思表示瑕疵的立法规定,同时还应参照大陆法系民法在不同时期对意思表示瑕疵规定不同法律后果的价值选择,结合我国法律传统、现实社会要求和世界民法发展趋势在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正确反映这一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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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历史不断证明:发展商品与市场经济需要制定完备的民法特别是民法典,民法典是民法精神的文本载体。民法精神集中归结为民法的理性、民法的理念和民法的理想。在目前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尽快制定民法典,民法规范中蕴涵的民法精神对维系和谐的人际关系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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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2020,(12)
正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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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黑龙江)》2020,(6)
正法国民法典——资产阶级国家第一部民法。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签署法令,将若干个单行法合并在一起的《法国民法典》颁布施行,随之一部有"公民权利的宝典"之称的法典问世了。这部法典还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与商品经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即所有公民民事权利一律平等原则、财产所有权神圣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构成了近代资本主义民事、商事法律的基础。德国民法典——"法律的金线精制品"。1871年1月18日,德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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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青海)》2020,(7)
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迎来"民法典时代"。被誉为"当代民法史活化石"的我国98岁民法学家金平教授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从放牛娃到法学家以金平的名字命名的"金平法学成就奖",被称为中国法学界的"诺贝尔奖"。他在民法调整对象问题上率先提出的"平等说"理论,为民法划定了一个科学的调整范围,被1986年制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