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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目的:了解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现状及鉴定人对此类案件的观点。方法自编《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责任能力评定调查表》,选择上海市法医精神病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为调查对象,通过信访方式收集调查表。结果大部分鉴定人知晓《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简称《指南》)对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做出了“不宜评定”的特别规定。《指南》颁布前后,所有的鉴定人均未做出过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指南》颁布后,部分鉴定人仍做出完全或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对作案与症状无关、明知吸毒可致精神错乱却放纵吸毒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小。对作案与症状相关、辨控能力丧失的案例,鉴定人分歧较明显。为消除此类案件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分歧,完善立法认同率最高。结论目前在此类案件鉴定实践中,大部分鉴定人并未严格按照《指南》规定执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仍存在明显分歧。  相似文献   

2.
精神病人暴力伤害案件中,妄想为影响被鉴定人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突出常见病理性因素。《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为鉴定提供了原则性指导,但在具体案件中,鉴定人对妄想在实施暴力伤害行为中的性质、作用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常存在较大分歧。本文结合案例,对此类案件中妄想因素的作用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提出若干分析思路,供同行参考讨论。  相似文献   

3.
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涉及鉴定人与司法官的职权划分问题。在我国,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不仅包括医学要件与心理学要件,也包括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精神鉴定人通常都直接对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评定,此做法既与理论上的观点不一致,也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相吻合。较为合理的做法是由精神鉴定人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学要件进行评定,心理学要件的判断则采用以司法人员为主、鉴定人为辅的合作方式。  相似文献   

4.
与其他类型司法鉴定相比,司法精神鉴定较为特殊.精神医学的特点决定了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与司法精神鉴定直接对接,且鉴定意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鉴定人在刑事责任认定问题上的强势、鉴定内容无法通俗化表达、鉴定意见结果不确定等问题客观存在.如果实体的改革无法达到目的,那么对诉讼程序进行调整,如加强程序的参与性,建立重点案件鉴定人出庭制度,选任精神医学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才是化解鉴定意见风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人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被鉴定人有关法定能力的鉴定结论。经过法庭举证质证的鉴定结论作为案件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在作案时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否对其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与其他证据相比,鉴定结论的法律特征在于其具有可选择性。鉴定结论的可选择性是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侦查人员、公诉人及法官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已有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诉讼参与人也可以…  相似文献   

6.
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无病推定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无病推定(Presumption of Not Mental Disorder)特指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首先应当推断为正常,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鉴定人确定患有精神障碍并且因此而影响其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时,方可作出有病以及限制其相应法律能力的鉴定结论之一种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思维模式。 无病推定原则是一种反驳性的法律推定。在近代法律体系和司法精神医学理论体系中,这一原则最早以  相似文献   

7.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工作方法及思维方法的研究现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人们对司法精神病学专业越来越深入的认识,当前国内外一些专家已明确认识到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思想方法对于取得正确鉴定方结论的重要意义,并集中很大精力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本文从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特殊性与困难性的认识,司法鉴定方法论问题的探讨以及重复鉴定的研究三个方面,对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工作方法和思维方法的认识和研究现状进行介绍。一、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特殊性与困难性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合理地解答说明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与本人违法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司法人员明确刑事被告人实施违法行为当时…  相似文献   

8.
我国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是刑去第18条的有关规定.遵从医学标准与法学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但由于鉴定人在其理解和把握上存在很大差异。鉴定结论的分歧难以避免。责任能力标准化评定工具如罗杰斯刑事责任能力量表.国内蔡伟雄责任能力评定量表等专业评估工具对解决上述分歧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例的鉴定分歧。也能为司法机关采信鉴定结论提供有循证基础的客观依据。但量表本身的信效度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且不能取代法官或鉴定人作出鉴定决断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目的探讨人格责任论和动机理论相结合的方法在精神障碍患者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价值。方法回顾性分析我机构2013年及2014年实施鉴定的101例精神障碍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分析指标包括:精神症状对人格基本特征的反映;作案动机;被鉴定人对违法行为的评价;刑事责任能力。结果不同的症状反映了人格整体性、一致性和特殊性的异常;当症状不同时,患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动机也有现实和非现实的差异;人格整体性受损者不能正常和正确地评价违法行为,几乎全部人格一致性、特殊性受影响者能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人格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受影响者刑事责任能力不完全;人格特殊性受影响者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结论人格责任论与动机理论相结合应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有实用的临床意义。以行为人作为行动者的同一性进行界定,辨别患者对行为是"不能控制"还是"不予控制",值得在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中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0.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资料来源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为明确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中的举证责任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采用分层抽样和SPSS软件包对281例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鉴定依据的资料主要来自公安局(82.2%),被鉴定人(98.22%)和亲属、同事、邻居(98.58%)。多元回归分析显示标准回归系数为:精神病性症状0.2878,操作智商0.2149,诱发事件0.2026,作案动机0.1873,言语智商0.1540。分权证明:我省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举证责任是由多方共同承担。对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影响最大的是精神病性症状,其次是操作智商、诱发事件,再次是作案动机和言语智商。  相似文献   

11.
司法鉴定实践中,不当鉴定的情形不可避免地存在。损及司法鉴定当事人权益的不当鉴定行为必然使鉴定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民事责任是不当司法鉴定人责任体系的核心内容。为解决司法鉴定人民事责任,切实保护司法鉴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突破众多阻滞因素,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司法鉴定人执业保险体制。  相似文献   

12.
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不仅限制了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权利,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而且在实践中也不具有可行性。此外,对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无论是从法院与鉴定人的关系,鉴定人强制出庭作证来看,还是从司法拘留的适用性质来看,都不应当强制鉴定人出庭。上述是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司法鉴定的两个重要问题,应当借此次修改的机会,完善刑事诉讼领域的司法鉴定制度,促进法律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3.
鉴定机构性质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鉴定的社会化加剧了鉴定机构经济利益与社会公信力之间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鉴定机构性质定位的思考与讨论。鉴定机构究竟应定位为商业服务机构,还是公益性的服务机构,成为争论的焦点。笔者从分析司法鉴定机构的四个属性入手,提出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中立性、服务性和公益性。鉴定机构公益性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包括:鉴定活动的本质决定了鉴定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司法鉴定的专业性决定了其无法完全实现市场化;司法鉴定全面市场化将产生一系列不良后果。基于对鉴定机构性质的这一认识,我们应当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对特殊专业领域的鉴定机构进行扶持,并应尽快明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14.
鉴定人出庭作证一方面属于广义上的证人出庭,另一方面又有别于普通证人出庭。因此,应当正确认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特殊性,以正确把握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地位。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诉讼任务整体上是履行鉴定活动的委托方或指派方承担的举证责任,具体来讲则包括陈述鉴定意见和接受他人针对鉴定意见提出的质证两个方面,其中后者是具有挑战性的诉讼任务。为此,鉴定人应当主要从五个方面培训、学习、提高接受质证的能力。  相似文献   

15.
在分析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鉴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就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鉴定行政部门与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相结合管理机制、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运行机制,就建立完善司法鉴定人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执业责任制度、鉴定意见评价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就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相似文献   

16.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有关刑事鉴定制度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确立了“鉴定意见”的称谓、建立了鉴定人作证的特定保护制度、完善了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鉴定权、创建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等。这些新发展在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保障鉴定人、当事人等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司法鉴定制度乃至证据法制的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未来还应在立法技术、司法鉴定启动模式、鉴定人出庭作证、强制鉴定以及司法鉴定期间等方面继续推进。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应定位成类似于专家证人的法官辅助人。其资质的认定应以鉴定权主义为原则,鉴定人主义为例外。当事人和法院均对鉴定人有选任权,但法院对当事人所选定的不合资质的鉴定人有否决权。其权利义务除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宜吸纳英美法系某些关于专家证人的义务规定。其鉴定意见须经法庭质证,由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做出判断。其责任追究应采用过错原则,错鉴责任的过错须是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相似文献   

18.
司法鉴定意见是司法鉴定人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的个人认识和判断,不仅受到仪器设备、鉴定方法以及实验室条件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也会受到司法鉴定人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等主观因素的影响。因而,对于同一专门性问题可能会出现不同的鉴定意见,其可靠性和科学性也无可避免会受到当事人的质疑。通过对司法鉴定的属性、可诉性的审判实践、法理上的分析以及我国现行法律对一些法律行为的可诉性规定等方面进行探讨,以寻找司法鉴定意见是否可诉的答案以及司法鉴定意见争议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9.
关于司法鉴定人自身素质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光华 《政法学刊》2008,25(3):45-47
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提供优质诉讼证据材料,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司法鉴定的结论是否客观、科学和公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鉴定人的个体素质。应从我国司法鉴定人队伍现状、素质要求及素质完善等方面对我国司法鉴定人自身素质等方面寻求司法鉴定人自身素质提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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