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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和埃及共和国贸易代表团最近在开罗举行了两国贸易谈判,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在1956年10月22日签订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间的贸易协定第二个协定年度的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间支付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江明代表中国政府签字,埃及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和黎巴嫩共和国政府代表在1955年11月4日开始的贸易谈判已经结束。谈判的结果,在1955年12月31日签订了两国贸易协定,协定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中国贸易代表团团长江明和黎巴嫩共和国外交部长萨利姆·拉霍德在贝鲁特签字。根据协定,两国政府保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鼓励和发展中国和黎巴嫩之间的贸易,利用一切可能办法实现两国贸易的支付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对黎巴嫩输出钢铁制品、机械、电讯器材、建筑材料、化学品、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3,(10)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表,索马里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于一九六三年五月前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访问。在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索马里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就中、索贸易和支付问题,进行了友好会谈。双方已经就两国贸易和支付协定达成了协议,并且于一九六三年五月十五日在北京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李先念参加了签字仪式。代表双方政府签字的,中国方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中国政府代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
校据中埃贸易协定的规定,两国政府的代表在北京进行了商谈,并于1957年12月21日签订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间的贸易协定第三个协定年度的议定书。贸易议定书规定了在第三个协定年度内,双方各向对方出口价值相等于一千三百万英镑的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代表中国政府签字,埃及共和国商业部副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3,(1)
一、为了再次延长一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并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期满的贸易协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格达大使馆商务参赞李新农先生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和以伊拉克商业司司长哈菲兹·托克马希博士为首的伊拉克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在巴格达举行了友好谈判。二、贸易谈判是在友好和相互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代表团满意地回顾了在前一协定执行年度中,两国贸易有显著的发展。双方并就今后进一步发展基于平等、互利和进出口值平衡原则的目前贸易关系的方法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目前与两国友好关系相一致的贸易关系正获得发展,今后应继续加强。在此种精神下,中国将尽力促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1,(16)
加纳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邀请,在1961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访问期间,加纳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就中、加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贸易和支付协定、文化合作协定的具体执行问题,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了会谈,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第一个协定年度的议定书,并且双方就两国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商品交换和文化交流等问题交换了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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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中文版)》1984,(12)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六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新任外交部副部长周南和英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英国驻华大使理查德·伊文思,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上签字。联合声明还有三个附件。附件一就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作了具体说明。附件二就中英两国成立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联络小组事宜作了规定。附件三就中英两国将成立土地委员会处理香港土地契约问题作了规定。此外,还有双方将在正式签署时交换的备忘录。协议将由两国依照各自的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和批准。批准书应于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换。联合声明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下面是联合声明(草签文本)及附件和备忘录的全文: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3,(7)
印度驻华大使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印度驻华大使馆致意,并且就印度政府一九六三年三月二日的来照驳复如下:一、中国和巴基斯坦是两个主权国家。在喀喇昆化山口以西,中国新疆和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地区相接壤,中巴之间存在着一条长达约四百八十公里的边界。为了发展友好睦邻关系和维护边界安宁,中巴两国当然有权谈判和划定这段边界。绝不容许第三者横加干涉。二、中巴边界协定已经公布于世。协定的第六条明白规定:"双方同意,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关于克什米尔的争议获得解决以后,有关的主权当局将就本协定第二条所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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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共和国政府在1955年8月22日所签订的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贸易协定)第一条的规定,两国政府就第三个协定年度(自本议定书生效日起十二个月)的贸易,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在本议定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各向对方出口价值一千三百万英镑的货物。两国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使两国贸易达成平衡。 相似文献
10.
朱镕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1,(24)
伊斯兰堡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首席执行官伯维兹·穆沙拉夫将军阁下: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建交50周年之际,我以喜悦的心情,代表中国政府,向阁下并通过阁下向贵国政府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巴基斯坦是与新中国最早建交的国家之一。半个世纪以来,两国在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全面发展,两国政府和人民一贯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无论两国国内形 相似文献
11.
潘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閣下: 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和尼泊尔王國政府代表团在商談兩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过程中,双方曾同意若干有关事项可以用换文方式來規定。依照这一諒解,双方政府同意如下各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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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8,(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 (以下简称《中被司法协助协定》),已由我国外交部副部长钱,苴琛和波兰外交部副部长杨·马耶夫斯基分别代表本国于1987年6月5日在华沙签署。《中波司法协助协定》是中波双方在各自提出的协定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协议。经审核,已签订的中波司法协助协定,符合我国法律、规章和政策,也符合两国关系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贸易、文化、科技等关系的发展。国务院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經济、贸易代表团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經济、貿易代表团最近在北京就进一步加强中越两国人民兄弟般的友誼和繼續扩大两国間的經济合作和貿易问題举行了会談。会談是在亲切誠恳的气氛中进行的。会談的結果充分体現了无产阶級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锡兰政府双方的代表根据1957年9月19日两国政府所缔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锡兰政府贸易和支付协定(?)的规定,在科伦坡进行谈判后,签订了1959年中国和锡兰换货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锡兰政府購买三万公吨橡胶的合同以及锡兰政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攻府購买二十三万公吨大米的合同。 相似文献
15.
赵紫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86,(15)
伊斯兰堡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穆罕默德·汗·居内久先生阁下:值此中巴建交三十五周年之际,我以十分喜悦的心情,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阁下,向贵国政府和人民致以衷心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巴基斯坦是与中国建交最早的国家之一。回顾中巴关系发展历史的时候,我们满意地看到,不管国际风云如何变幻,中巴友好关系都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两国在政治、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5,(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应泰国和马来西亚国会的邀请,倪志福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代表团于1995年3月26日至4月7日对上述两国进行了友好访问。代表团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顺学、王宋大,全国人大代表干志坚、吴锡军。这次出访旨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睦邻友好和议会间的交流与合作。访问期间,代表团同两国议会、政府领导人和社会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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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3,(3)
(一)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就中国新疆和由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其防务的各个地区相接壤的边界的走向,达成了原则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巴基斯坦当时的外交部长穆罕默德·阿里先生发出了访问中国的邀请,以签订正式边界协定。穆罕默德·阿里先生不幸逝世,访问未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随又向巴基斯坦外交部长佐勒菲卡·阿里·布托先生,发出了邀请。(二)佐·阿·布托先生在他的代表团的陪同下,于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到达中国,至一九六三年三月四日结束访问。在访问期间,布托先生到了广州、上海和北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6,(33):4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第一条为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以下简称《早期收获协议》)项下《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正确确定《早期收获协议》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促进我国与巴基斯坦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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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普·夏尔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5)
閣下: 我謹收到您1956年9月20日照会,內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团和尼泊尔王國政府代表团在商談兩国保持友好关系以及关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尼泊尔之間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的过程中,双方曾同意若干有关事項可以用換文方式來規定。依照这一諒解,双方政府同意如下各点: (一) 双方同意互設总領事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