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阮超 《法制与社会》2010,(35):191-191,199
由于行政复议是以行政权为依托的一种监督救济制度,因此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客观状况就成为影响复议管辖的首要因素。鉴于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其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能否实现。我国现行的复议管辖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日渐显露出其弊端与不足。因此我国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应通过改造和重构等途径使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重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 ,其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能否实现。而我国现有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存在着重大缺陷 ,不利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公正裁决和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应加以改造和重构。建议通过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统一的行政复议委员会 ,由其专司行政复议职能 ,改变行政复议机关林立、机构分散与不独立的现状 ,以促使行政复议质量的提高与复议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功能,国务院法制办于2008年9月在全国8个省(市)开展了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然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毕竟在我国仍处于试行阶段,理论基础和体制设计方面的诸多缺陷直接导致其在试行实践中面临着对设置该机构合法性的质疑、对复议申请人自主选择权的限制等诸多困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为我国行政复议改革开创了很好的先例,也代表着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前进的方向。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革的困境进行分析,重新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和法律的跟进,以期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求恰当定位和出路。  相似文献   

4.
行政复议法第 7条首次规定了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制度 ,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迈向法治的一个标志。但从复议法实施三年情况看 ,该项制度存在可复议范围不周延性、整体制度低层次性、处理主体和权限模糊狭隘性等诸多缺陷。必须在细致分析缺陷基础上 ,重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5.
根据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4条,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代位权之诉中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两层法律关系,当次债务人以其和债务人之间的管辖协议、仲裁协议为由对债权人进行程序抗辩时,便产生了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仲裁管辖之间的冲突,导致代位权诉讼的管辖裁定结果各异。代位权诉讼不能完全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在首要保护债权人的法定权利时,应适当兼顾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意思自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管辖协议和仲裁协议原则上不能约束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仍应按照“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则,仅当债务人已经起诉或申请仲裁,并要求中止代位权之诉时,法院才予以支持。《合同编通则解释(征求意见稿)》第38条对于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冲突提出两种方案,建议采取方案一,并将条文中“次债务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或者向管辖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为“次债务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管辖协议约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首次开庭前对债务人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6.
卢倩 《行政与法》2008,(2):73-76
行政复议作为一项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行政权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面临着诸多的困境,使行政复议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2007年8月1日生效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追求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性为目的,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决定的规定存在缺陷 ;应严格区分各类决定的适用条件 ;这些适用条件对行政诉讼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将批准机关确定为复议被申请人,尽管对法律制度和行政实践状况做了最大限度的关照,凸显了应有的理论正当性和实践理性,但毕竟违背了行政行为成立、生效、名义与责任等基本法理,没有考虑批准的性质和复杂内涵对复议被申请人确定的应有影响,且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相抵触,尤其是它实质上剥夺了相对人对报批并对外署名的下级机关的复议申请权,在“复议必经”的情况下,这也等于剥夺了相对人对报批的下级机关最终行为的诉权.应本着为相对人提供充分救济和复议选择权的原则,尽量将报批机关与批准机关设计为共同被申请人,并对实施条例的三个条款做针对性修改.  相似文献   

9.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删除了2007年《民诉法》对涉外协议管辖的一些专门规定,通过第259条的参照适用,从而在总则编第34条等条款中对内外协议管辖进行了归并处理。这种取消国内与涉外协议管辖区分立法、分类适用的双轨制安排,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内外统一和国民待遇的完善。但是,我国在国内协议管辖中一贯沿用的实际联系和唯一确定性的适用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惯常做法,尚存在较大的差异,给当事人选择适用涉外协议管辖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长久以来存在诸多问题,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对行政复议制度又产生了明显影响,复议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亟待改进。山东省遵循行政复议工作规律进行了系列大胆探索,总结了一套相对成熟的改革经验。当前应加快行政复议修法进程,重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将集中复议权改革成果及时固化,确定复议、诉讼并行选择机制,围绕复议决定建构起严格科学的司法审理规则。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19条的规定通常被视为行政复议前置条件下,起诉人可以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依据。能否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存在很大争议。  相似文献   

12.
刘卫卫 《政府法制》2010,(19):40-41
实行行政复议联办制度的意义 2008年9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8个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同时赋予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试点过程中探索并逐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  相似文献   

13.
关于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和定位之争由来已久,在行政纠纷高发,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博弈与平衡愈加激烈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如何准确地定位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正确认识、充分发挥其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成为当下行政立法及法治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婚姻法解释三>对我国的婚姻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修改,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一些条文仍存在问题.笔者以<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视角,对其进行评论并力图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针对目前学界和实际部门比较流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完善必须遵循进一步司法化途径的主张,本文从调查所得的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当下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根本途径在于强调其行政性和效率性,并在此前提下补充或增强其司法性;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关键还在于使行政复议机关承担起应有的严格的行政法律责任。为此,应该夯实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论基础,调整、更新其理念,并建立行政机关即时自我审查制度、普遍设置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制度、原则上废除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制度以及确立由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后一律担当行政诉讼被告等制度。  相似文献   

16.
李浩 《政治与法律》2012,(4):130-139
管辖错误是2007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增设的一项程序性再审事由,该项再审事由在学术界引起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也对此提出异议。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监解释》对它作了缩限性解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再审事由。管辖错误确实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律师建议稿》中反对取消的意见值得重视。与取消相比较,保留这一再审事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缩限性解释确定的范围,辅之以再审的补充性原则予以适用,是一种能够使公正与效率达至平衡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首创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在行政过程中首次正式引入ADR程序。新条例在思想上具有超越性,其基于"公法私法化"而对ADR的接受,以及"恢复性行政"理念与"恢复性"法律思维模式在更大法律范围内的启发和应用前景,都是该条例的可能贡献。另一方面,该条例的制度性失衡及制度建构的体系性欠缺也是明显的,引入ADR而缺失公益指向的"排除条款",新创"行政复议调解书"却没有给出明确的法律定性及合理解决法律衔接问题。制度性失衡的硬伤是根本性的,只有通过立法解决才能有效地支持新制度的实践效果及ADR在行政过程的扩展。  相似文献   

18.
行政复议决定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效履行是行政复议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基点.通过对某卫生行政复议履行争议案例的评析,对目前司法合法性审查不介入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做法提出商榷,指出行政复议履行争议实质是被申请人依法履职争议,强调职权法定是判断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的基本原则,分析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不完...  相似文献   

19.
20.
不同地方的法院在审判能力和审判效果上会有客观的差异,法律应当并且不得不在一定幅度内容忍这种差异的存在.人们应当结合案件的性质来考虑对这种差异的容忍度,这就是设置我国民事地域管辖制度时,作为支撑性的理念.按照这一理念,应当重新设置专属管辖制度,调整协议管辖制度,重新认识和表述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