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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提请批捕的案卷材料、证据也应规范移送杨青林公安机关无论将案件移送提请批捕还是移送起(免)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九十三条规定,都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在检察机关实行内部制约制度后,检察机关内部侦查部门与审查部门之间也...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可以看出,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在提请审查批捕阶段侦查机关应当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给审查批捕部门进行审查,而没有对移送的程序、要求进行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案卷材料及证据移送的过程仅仅凭借两部门的相互信任。两部门的办案人员在接交案卷材料及证据时只是在送达回证上签署案卷材料几册,这样就无法详细具体的对案卷材料及证据进行核实,双方移交了哪些案卷材料及证据无任何依据。从而…  相似文献   

3.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些革命根据地就在刑事诉讼中形成了案卷移送主义的司法传统。在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颁布以后,案卷移送主义被视为职权主义审判方式的重要配套措施。在对抗制审判方式改革和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改过程中,案卷移送主义不仅由庭前移送发展到庭后移送,而且由司法层面上升到立法层面。尽管案卷移送主义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在案卷材料与法庭之间的联系没有被彻底切断的情况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必要性就会大打折扣。因为,案卷移送主义不仅导致法庭的非法证据调查流于形式,而且导致法庭难以排除受到辩护方质疑的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4.
律师在审判阶段的阅卷权应得到充分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刑诉法把律师可以查阅案卷的时间从原来的审判阶段提前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应该说这是扩大了律师的阅卷权。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律师感到,阅卷权不是扩大了而是缩小了。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新刑诉法虽然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可以阅卷,但查阅案卷的范围仅限于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对案件情况有关键意义的其它证据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都查阅不到;二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由于新刑诉法改革了审判方式.检察院在开庭前向法院移送的案卷材料由原来的移送全部案卷改为只移送部分案卷,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  相似文献   

5.
根据不同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如何移送案卷材料。具体来说: 第一,一般案件只移送诉讼文书。所谓一般案件,是指犯罪情节较轻、作案手段简单案情不十分复杂、定性准确、后果不十分严重,各种证据间无矛盾,能形成较为稳固的证据链条,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一致且犯罪嫌疑人之间罪责较为明确的刑事案件。司法实践表明,这类案件约占案件总数的70%左右,基层院所占比例还要高一些。这类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检察院已在庭前向人民法院移送案卷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审判人员  相似文献   

6.
浅议传统刑事审判方式的弊端及改革赵祥华一、弊端弊端之一:先入为主。庭审前,公诉机关将案卷材料全部移送法院,法官对案卷材料作详细阅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罪行抱有超前求证之目的,对卷宗材料(且不谈材料有无虚假)予以提炼,加之提审被告人,调取必要证据,无形中...  相似文献   

7.
为了更好地完成刑事诉讼法赋予辩护律师的职责,确保刑事审判的民主和公正,必须保护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查阅案卷材料的权利,而不应将律师阅卷仅仅局限在公诉方移送给法院的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8.
叶研 《中国监察》2016,(4):46-47
移送审理是纪律审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即调查终结后,调查部门应将案卷材料移送审理部门。当前,在移送审理环节尚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规范。规范案卷的归纳案卷材料是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呈现,归卷时应按照因事归卷、事事分离的原则进行,即按照违纪问题进行归卷,重要违纪问题单成一卷。实践中,有的调查部门采取因人归卷的方式,把同一人关于所有违纪问题的证言、交代归入一卷,造成多个违纪问题的言词证据混杂、交织,审理中梳理难度大。例如,将被审查人的所有谈话笔录归入一卷,该卷中  相似文献   

9.
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审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人候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再移送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只要求在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入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也不再在开庭前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而是强化庭审功能,改过去的纠问式为控辩式的审判方式。法院主要通过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举证、质证来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以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所有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明材料都必须在庭审中进行质证。作为证据主要来源的被告人、证入、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都将在庭审中…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案卷材料的移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判方式改革乃世界各国极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刑诉法修改的重要成果之一,其中案卷材料是否移送法院,在什么时间移送,以及是否全部移送,则关系到改革的力度甚至成败。本文充分肯定和论证了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理论价值和诉讼效益,评述了一切案件均应在庭后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观点及其弊端;提出了要根据国情和案情对少数特殊案件进行特殊处理的依据和构想,意在使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其功效  相似文献   

11.
我国侦查案卷制度反思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案卷制作上的全面性、规范性、封闭性,案卷移送上的全程性,案卷使用上的官方性、依赖性、决定性共同构成了我国侦查案卷制度的主要特征.现行侦查案卷制度迎合了我国刑事诉讼传统价值理念和结构模式的需要,导致控辩对抗严重失衡、刑事审判流于形式.改造这一制度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扩大侦查案卷制度中的辩方权利和严格限制侦查案卷的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除移送起诉书之外还要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这种做法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起诉书一纸或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全部案卷移送方式。确立这种新的起诉方式的目的在于减少和防止法官产生预断的可能性和加强控制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这种理想无疑是积极可取的。但这种新的起诉方式也同时限制了辩护人查阅案卷的范围,其运作加大了辩护的难度。所以,为了消除新的起诉方式所带来的这一负面影响,确立并完善检察官证据展示制度是非常…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中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法律依据刑诉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与1979年刑诉法第45条...  相似文献   

14.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方式作了较大的修改,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无须再向法院移送全案案卷和所有证据,而只需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这是我国刑事诉讼迈向科学化、民主化的标志之一,对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刑事审判方式的这一改革明确了检察机关是追诉犯罪的司法机关及自诉人对犯罪追诉的权利,人民法院只能依据检察机关的公诉及自诉人的自诉来启动审判程序,履行审判职能,而不能主动追诉犯罪。  相似文献   

15.
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研究——以证据案卷为重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07,29(6):94-114
中国刑事程序的流转及司法决策的作出皆以各种证据和文书材料构成的案卷为主要载体。英美法系国家与中国的刑事案卷制度,在案卷的完备性与简单性、案卷使用时空的伸展性与抑制性方面表现出重大差异。中国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案卷制度相似性较多,其中最为重要之处在于法院应审查起诉机关移送的侦查卷宗,以此作为定案依据;二者主要在案卷制作的单一性与多元性、案卷作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方面存在区别。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的独特性可从司法权力组织的类型、司法目的与诉讼构造角度予以解释。中国刑事案卷制度的大部分特点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保留,但在形成和使用上将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16.
论直接言词原则与公诉案卷的移送及庭前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直接言词原则对法庭审理过程中证据调查和辩论及法院判决时证据的运用都有严格而系统的法律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的规定在许多方面都违反了直接言词的要求及各国立法的通例。直接言词原则的彻底贯彻要求我国立法对公诉案卷移送及庭前审查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7.
陈令春  席刚 《山东审判》2006,22(3):58-61
一、律师阅卷权之立法与司法现状在刑事诉讼立法及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应当赋予并保障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以利于审前证据信息的交流,是与设立刑事辩护制度特别是律师辩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息息相关的,没有阅卷权,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辩护权。1996年刑诉法修正之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采取的是“案卷移送主义”,"!辩护律师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到人民法院查阅检察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虽然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较晚,但能够全面、系统的了解、掌握全部案情。修正后的刑诉法使得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能够在侦查阶段会见犯…  相似文献   

18.
梁海龙 《法制与社会》2013,(34):56-56,61
本文分析了案卷移送制度的价值,并对案卷移送制度的历史进行了考察,分析案卷移送制度从全部移送到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变化.  相似文献   

19.
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相似文献   

20.
所谓证据展示是指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情况,即控辩双方的信息交换。证据展示制度,是控辩式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是审判公正兼顾效率的基本保证。在旧的庭审方式中实行案卷移送制度,使辩护律师能够在庭审前到法院阅览控诉方的证据材料。在新的庭审方式起诉时不移送卷宗的情况下,就产生了一个庭前了解双方掌握的信息以便准备诉讼的问题。目前世界上普遍的做法是实行庭审前的证据展示,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实行证据展示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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