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003年以来,中国官员问责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作为官员问责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官员复出制度和机制不健全,使官员问责制的实施打了折扣,也损害了官员问责制的公信力。应从规范体制以及增强透明度等方面完善问责官员复出制度,保证问责官员复出的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2.
3.
4.
现有体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没有理清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结果常常是实际决策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具体实施者,甚至临时接手者成为问责对象 相似文献
5.
8.
2008年进入9月以来,我国相续发生了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重大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发生了造成271人遇难的特别重大尾矿溃坝事故。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临汾市委副书记刘志杰被免职。9月11日,石家庄三鹿毒奶 相似文献
9.
10.
近段时间,被问责官员复出的新闻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快速复出、悄然复出、曲线复出不断翻新,方兴未艾的问责制正经受信用危机。被问责官员该不该复出?该如何复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1.
邓小平理论中所包含的有关“官员问责”的内容,可以对中国“官员问责”制度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发。邓小平强调的对执政党和领导干部要进行监督的思想,为“官员问责”制度的建设提供了必要性解释;邓小平对领导干部工作责任观和工作责任制的深刻认识,涉及了“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内涵;邓小平从中国政治实情出发,提出了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具体措施及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2.
问责方兴未艾,而问题官员屡屡闪电复出,让公众非常不满。为了更好地解决问责与复出相平衡问题,需要对问责官员的复出程序进行必要且合理的规范,同时,还应配以相关的制度变革,才能起到一定的功效。 相似文献
13.
14.
中国官员问责发展实证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根据我国官员问责实践过程中所发生的问责事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以2003—2006年四年间《人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中所报道的73个官员问责事件和212个问责对象为样本,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我国官员问责的一般特点,即问责属性主要是行政问责、问责一直保持较强的力度、处理措施总体上保持较严厉的状态,官员问责事件中81%的发起者和99%的启动者是上级党政部门。认为我国官员问责中存在内容单一、原因单一、处理形式起伏较大、问责的时间周期较长等问题,并提出了我国官员问责制度构建中的若干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5.
近段时间,一批官员因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而被问责。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辞职,到三鹿奶粉事件导致石家庄市委书记、市长等一批官员相继被免职;从河南登封煤矿事故后第二天市长被建议免职,到阳宗海污染事件中玉溪副市长被令引咎辞职,让我们看到失职问责已经成为监督百官的利器。 相似文献
16.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当前问责制度的最大问题是官员问责后复出缺乏严密的程序规定。问责复出机制的合法性源自于程序正义,而实现程序正义的路径,既包括扩大党代会、人代会和社会权力三者在复出监控中的深度和广度,也包括通过程序再造,优化问责复出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一个在工作上没有明显失误的领导是不是好领导?我们很难回答。一个在工作上没有明显失误,但又确实没有创造过任何政绩的领导是不是好领导?我们的回答是:不是。一个在工作上虽有过失误,但一方面又确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过不少政绩的领导是不是好领导?我们的回答是:是。可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很多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便处于这样一个中间状态:你虽然指不出他存在什么问题,但你也找不出他有什么政绩。“太平官”思想诱惑着他们,使之成为“中间状态”官员,他们占到了我们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一半以上。他们不想创新,不敢创新,或者说根本没有能力创新;他们怕创新会带来风险,会乌纱难保,所以“不求有所为,但求不出错”。这样一来,作为生产力推动者的这一部分领导干部,就没能起到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于国家、于人民的利益都极其有害。 2004年10月1日,《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矛头直指“中间状态”官员。《办法》也许不是很成熟,但其传递的信号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太平官”的思想根基已经开始摇摇欲坠。 相似文献
18.
<正> 显然,"对上负责"、组织安排的问责制度设计是"跛腿"的,能否真正起到问责的效果值得怀疑。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是中国因环境污染事件被解职的最高级官员。对此问责事件,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蒋承菘认为,"这充分说明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和建设法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因各种失职行为被问责的官员越来越多,也出现一些被问责官员违规复出的现象,如多次复出、复出时间过短、复出理由不透明、复出过程不规范等。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建立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因此,我们必须从加强官员问责立法、加大监督力度、扩大信息公开、实现问责主体多元化、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并完善被问责官员复出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