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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根据第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是法律问题还是事实问题,可以将刑事第二审构造划分为事实复审和法律复审两种模式。在英关法系,在对抗制和陪审团审判的影响下,初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通常具有终局的性质,第二审法院非常尊重初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因此刑事第二审构造一般采用法律复审模式。在大陆法系,在职权主义和参审制的影响下,初审法院所作判决具有暂时性或者阶段性的特征,因此刑事第二审构造基本上采用事实复审模式。  相似文献   

2.
郑光照 《中国监察》2010,(21):27-27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实施信访案件复查复审机制,确保了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质量,有效化解了重复访、越级访。  相似文献   

3.
在2001年我国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 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  相似文献   

4.
法国工业产权授权、无效的诉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在2001年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定作为审理中心,只是审查两个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合法性,法官应避免对专利的创造性和商标的显著性直接作出  相似文献   

5.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理下述两类案件:一是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复审的案件;二是专利权被授予后,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从1985年年初组建到现在已经三年。在这三年里,不仅从机构的设置、人员的调配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上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而且已经受理审结了一批案件。下面就案件的审理情况作一简单介绍和分析。  相似文献   

6.
监察顾问     
编辑同志:我是监察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办理复核案件时,遇到有些申诉人在复审、复核终结后仍坚持申诉,应如何处理?河南李论李论同志:对于您询问的问题,监察部在监法复字〔1993〕1号文中规定:“对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规定的程序复审、复核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仍坚持申诉的,监察机关不再作为申诉案件受理,可由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理。”编辑同志: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请问,党政机关的工会能否办公司?辽宁董力董力同志: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  相似文献   

7.
李丰  曹兰  马綪 《法学》2007,(1):132-141
中期复审是欧共体反倾销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在制度设计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因此实践中运用十分广泛。虽然近年来欧共体对我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案件日益增多,但是对中期复审制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缺乏足够的重视。我国企业、行业团体和有关政府部门在处理欧共体反倾销案件时,应特别注意四个问题主动发起中期复审,攻守并重;积极配合欧共体委员会的调查;充分利用欧共体公共利益条款,获得下游生产商和消费者的支持;加强与欧共体生产商的沟通,争取达成和解。  相似文献   

8.
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 件时,被告以原告的专利 权丧失专利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此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一套规则,可以说这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形决定专利侵权案件是否中止审理。但是,无论  相似文献   

9.
专利侵权诉讼不应中止审理付金联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中,遇有被告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情况,通常的作法是中止审理。待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有效或无效作出决定后,再恢复对案件的审理。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中止审理的适用,在审判实践中有其积极的一面,即可以通...  相似文献   

10.
监察机关在复查、复审、复核违反政纪申诉案件实践中,有时会发现原案当事人除了原决定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外,还有其他的错误行为或者发现当事人没有原决定中认定的违纪违法行为,而是犯有另一未予认定的错误。由于现有行政法规中对如何具体量纪、执纪,包括申诉是否可以加重处分等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那么碰到这类问题时,究竟该怎样作出复查、复审和复核决定,这是办案人员在处理此类申诉案件时普遍感到棘手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已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  相似文献   

11.
1986年11月22日,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一件关于一种糖果的外观设计的复审请求案件,申请人提出复审的原因是该申请经形式审查,被专利局以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食品不授于专利权为理由驳回了。申请人请求复审的理由主要是:①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是一种糖果的造型和色彩,不是糖果的成份,构造。以食品不授予专利权为理由驳  相似文献   

1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2001)317号《关于专利、商标相关案件分工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取消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终局决定制度,规定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  相似文献   

13.
张冬梅 《知识产权》2012,(10):31-34
公知常识可以界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本领域技术知识以及“众所周知的事实”, 《审查指南》规定之外的其他能够证明公知常识的证据形式也应当予以考虑.在专利授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其认定的公知常识负举证责任,而在专利确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无效请求人主张的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认定的公知常识的正确认定负举证责任.如果对未在行政程序中提交的公知常识补充证据不予采信,将会导致当事人彻底丧失救济途径,则可以有条件地采纳新的公知常识的证据.  相似文献   

14.
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及诉讼管辖是当事人及代理人十分关注的问题。《专利法》修改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专门的规定 ,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及规定对此问题作一阐述。   一、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专利行政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一类新型案件。由于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不同、决定的内容不同 ,专利行政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 )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1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的案件。根据《专利法》第 4 1条的规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 ,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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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安徽省濉溪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乡(镇)、村干部违纪案件215件,处分违纪人员151人。全县24个乡(镇)乡乡都有结案案件。通过狠抓乡(镇)案件检查工作,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濉溪县纪委监察局在抓乡镇案件审理工作中,针对一些乡(镇)案件管理混乱、定性不准、量纪不严的现象,制定了三项制度,严把办案质量关,促进了乡(镇)案件检查整体水平的提高。这三项制度是:“三审定案”制度在审理工作中,坚持对乡镇审理小组审理后报送的案件实行“初审、复审、会审”的“三审连环制度”,做到“三审定案”。初审,即对乡…  相似文献   

16.
《电子知识产权》2005,(11):62-62
问:作为专利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我想了解专利行政案件具体由哪级法院来管辖?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和知识产权庭在受理该类案件上有何分工?答:专利行政案件分为三种情况:1、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3、以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不同的案件,由不同审判庭来审理,具体如下:1、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的诉  相似文献   

17.
李永红 《知识产权》2003,13(2):44-47
目前,在涉及专利复审、无效案件的诉讼程序中,法院借助技术鉴定判案的趋势有所增加。鉴定制度,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帮助法官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辅助手段。但是,在专利诉讼中的技术鉴定具有一些特殊  相似文献   

18.
于素妍 《中国监察》2011,(21):51-51
“申诉案件再申诉”是指纪检监察对象对其所受到的纪律处分不服提出申诉,经复议(查)复审(核)后仍然不服,继续提出申诉的情形。如何减少再申诉、降低再申诉率是新时期申诉复查实践对我们提出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9.
正专利复审的案件逐年增加,复审程序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下面就实践中几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予以简要讨论。一、专利复审中的客体问题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请求的客体仅限于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具体包括两大类:一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二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  相似文献   

20.
尽管辉瑞不是第一家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跨国公司,但是,由于中美高层的介入,“洋伟哥”和“国产伟哥”的这场专利争夺战的意义超越案件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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