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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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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股份制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试行。试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我们。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工交部门、总公司、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综合评价和反映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状况,财政部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财政部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5年起试行。请结合建立全国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工作,选择一批企业进行经济效益综合评价。并将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函告我们,以便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财政部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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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 0 0 0〕 64号 (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 (试行 )》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参照试行。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 (试行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 ,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 ,制定本基本规范。一、政企分开与法人治理结构(一 )政企分开。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兴办和拥有股份的企业行使所有…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十月一日起,在全国普遍推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今后各地区、各部门不要再批准企业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一律搞利改税。对于过去已经实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的企业,应区别情况,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国务院或国家经委、财政部批准试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的企业,凡是已经到期的,应改按利改税办法执行;尚未到期的,继续执行原办法,但到期后必须改过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试行利润递增包干等办法的企业,要进行一次清理,已经到期的应改按利改税办法执行。尚未到期的,如搞得比较好,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比较合理,到期后再改过来,但要补报国家经委、财政部批准;如分配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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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座谈会情况报告的通知》(国发[1992]23号)的要求,经与人事部、劳动部、经贸部、物资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部门商定,现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发给你们,请即依照本《办法》及将要陆续下达的配套文件,认真细致。积极稳妥地进行试点工作,并将试行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向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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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行,再根据试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行的以上税收条例草案,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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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东府[2015]5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7月6日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群注册登记管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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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呼政办字[2015]58号2015年6月17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和浩特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企业"一照一码"登记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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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专利管理机关、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专利管理机关: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推进我国企业专利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现将《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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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依法登记制过渡是我国外贸经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国务院批准,从1997年开始,对五个经济特区内的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已试行登记制,效果良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大中型生产企业实行自营出口"的指示精神,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对国家确定的1000家重点企业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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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保证产品成本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现予印发,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险业以外的大中型企业范围内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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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高技[2001]135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软件企业及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奠定我国软件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经研究,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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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企业兼并破产工作已逐步展开,工作是有成绩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城市和地区违反国发[1994]59号文件适用范围实施企业破产的问题。国务院强调:国发[1994]59号文件中有关破产方面的政策,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范围内的国有工业企业。非试点城市和地区的国有企业破产,只能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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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1999〕16号(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省经贸委《关于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的报告》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河南省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的报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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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下达《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度的试行办法》的通知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根据国务院(81)10号文件《关于正确实行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几项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十号文件的补充规定的精神,经征得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同意,现将《国营饮食服务企业实行固定工资加提成工资制度的试行办法》发给你们,请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试行,并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一、必须认真做好测算工作,使提成率能够正确地体现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要保证在扩大经营、增加盈利的基础上,首先是国家增加积累,企业增加收入, 并使职工所得也有所增加,防止偏顾一头的倾向。二、按照《国营饮食服务企业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整顿基层企业,大力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增收节支,但决不容许以违反政策,抬高物价,变相涨价和降低服务质量的错误做法来追求利润,扩大提成工资。三、各级商业、服务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从有利于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大局出发,艰苦奋斗,努力工作。要深入基层,及时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加以完善,使这一项工作健康地推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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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国营工交企业利改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实现利润是指:企业产品销售利润,加其它销售利润,加(减)营业外收入(支出)。企业按《办法》实行利改税后,不再交纳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实行利改税以前企业向国家交纳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应包括在实现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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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是企业年金进行市场化运做的开端,我国巨大的企业年金市场从此可以名正言顺的进入金融市场。本文着重阐述了企业年金与金融市场的对接会对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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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地、市县(区)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民政部分别下发的《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和《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精神,制定了《青海省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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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国资监督[2021]2号省出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在借鉴中央企业工作经验、总结省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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