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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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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12日第四十次会議根据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議關于第一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第二項的規定,討論了1956年直轄市和縣以下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時間的問題,决定:直轄市、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1956年的选举,在七月至十二月间進行,基层选举一律在十一月底以前完成。  相似文献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12日第40次会議通过了关于縣、市、市轄区、鄉、民族鄉、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問題的决定,现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5月12日  相似文献   

3.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12日第四十次会議通过了關于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額等問題的决定,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5月19日  相似文献   

4.
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8次会議决定,直轄市,縣、市、市轄区、鄉、民族鄉和鎮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在1956年办理。目前正是我國社会主义革命進入高潮的时期。在这一新形势下進行选举工作,应該使人民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民主教育,更加激發起参加國家建設和国家管理的積极  相似文献   

5.
根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39次会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协商会議第22次会議的决定,全國八月代表大会代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协商会議全國委員会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委員会委員,要在1956年5月12日至6月10日期間共同進行視察。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和政协山西省委员会经过研究以后,对此次視察工作的有關事項,作如下联合通知:  相似文献   

6.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关于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延期在一九六三年下半年举行的决定,現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时間通知于下: 一、省、自治区、直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至迟在一九六三年八月底以前完成。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至迟在一九六三  相似文献   

7.
新疆維吾尔自治区各級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7月9日第43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7月9日  相似文献   

8.
三月二十日江西日报登載了毛主席命令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关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額問題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精神,特对我省各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問题作如下通知: 1.南昌市、景德鎮市、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已在全省选举工作会議上作了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适当增加名额时,由南昌市、景德鎮市、各县、市人民委員会进行研究,提出意見,报省人民委員会审核批准。庐山鎮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因在上次全省选举工作会議上未作安排,由庐山管理局研究提出意見,报省人民委員会审核  相似文献   

9.
你省3月15日来电收悉。关于乡鎮(即公社)应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問題,可以根据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关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六会代表名額問題的决定办理。即:"由于行政区域的扩大或者建制的合并,县、市、市轄区、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 由于全國農業合作化的發展,全國鄉的行政区划已經普遜擴大,各省行政区划調整以后,平原地区每鄉平均人口約10,000左右,丘陵地区每鄉平均人口約5,000左右,山地和少数民族地区每鄉平均人口約2,000左右。由于工商業的發展,市轄区的行政区划也在擴大,市轄区的人口逐渐增加。因此,对于1956年直轄市、縣、市、市轄区、鄉、  相似文献   

11.
湖南省江華瑶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7月9日第43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7月9日  相似文献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7月9日第43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东 1956年7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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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7月9日第43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澤东1956年7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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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1955年11月10日,國务院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24次会議的决議,將「农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發布到全國,供各地農業生產合作社采納試用,并且責成縣以上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討論,征求人民的意見,准备修改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議討論通过。  相似文献   

15.
山西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議同意裴丽生辞去省長職务,補选王世英为省長、衛恒为副省長,并增选刘開基、张天乙、王中青为副省长,已经經由山西日报向全省公布。1956年4月27日,山西省第一屆人民委员会第16次会議(即補选、增选以后的第一次会議)鑒于王世英省長正在养病,鄧初民副省长为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委員,經常要在北京和山西兩处办公,因此特根据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1955年11月8日第23次会議的决定:"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閉幕期間,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因故不能担任職务的時候,应該由本級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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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則第一条臨夏囘族自治州(以下簡称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級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五節制定。自治州內东鄉族自治縣的自治机关的組織条例由东鄉族自治縣制定。第二条自治州的行政区域划分为:縣、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自治州、縣、市、鄉、民族鄉、镇設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員会。  相似文献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湘西苗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議制定的湘西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組織条例和湘西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員会組織条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4日第36次会議批准,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1956年5月4日  相似文献   

18.
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于1956年5月8门第39次会議討論了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員会每届任期的问題,决定: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規定为2年。自治州人民委員会每届任期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相似文献   

19.
1955年11月10日國务院發交縣以上各級人民委員会討論并征求人民意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業經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33次会議决議成为正式章程,并且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于3月17日公布。各地在討論上述示范章程草案中所提出的意見絕大部分是屬于由初級社轉高級社的  相似文献   

20.
毛主席在最高國务会議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报告后,我們为了摸索一些处理合作社內部矛盾的經驗,选擇了湖南攸縣上云桥鄉作为整社試点鄉。这个鄉位于攸縣城北,是个一类鄉,是縣委的重点鄉。全鄉共有十三个高級合作社,总人口三千九百一十三戶(一万六千七百五十七人),党員一百二十九人,团員五百四十三八。該鄉合作化的歷史較短,1955年冬成立五个高級社和十九个初級社,1956年秋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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