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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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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裁判的既判力就是"刑事既决事项",即具有实体内容的生效刑事裁判所确定的事项,并在客观上产生禁止刑事追诉程序重复启动的效力。既判力的价值在于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协调统一,维护法院裁判的确定性和终局性以及限制国家专门机关恣意行使刑罚权。我国没有明确承认刑事裁判的既判力,不利于加强对被追诉人的人权保障和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安定性,最终将危害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立法应当采用折衷主义模式,承认刑事裁判的既判力,将既判力的客观范围界定为起诉的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2.
柴艳茹 《政法学刊》2006,23(5):42-45
审判监督程序作为一种特殊救济程序,是一把双刃剑,有积极和消极两面。经过调研发现,我国的再审制度存在种种弊端:申诉多,申诉难,缠诉缠访,反复申诉,导致诉讼秩序混乱;再审理由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导致无限再审,造成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终审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受到影响,被判决人权利得不到很好保障,等等。改革应着重把握好如下问题:引入有限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确保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区分有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判决人的再审,并分别设计相对应的再审理由;限定申诉主体和申诉期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缠诉缠访、反复申诉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3.
刑事既判力理论及其中国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施鹏鹏 《法学研究》2014,36(1):150-170
欧陆的刑事既判力理论源于罗马法,指刑事既决事由所创设的稳定诉讼状态,包括既决事项的实质确定力和程序结果的自缚力。刑事既判力旨在解决刑事判决生效后既决事由的效力范围及程序安定性等问题。程序安定、诉讼经济及权利保障是其理论基础。在效力类型上,终局判决的既判力可分为肯定效力与否定效力、相对效力与绝对效力以及主观效力与客观效力。免诉裁决虽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刑事终局判决,但亦经过较严格的证明程序,具有"类"既判力。刑事既判力阻却制度奉行"禁止不利于被告的变更"原则,严格限制非常上诉与再审程序的启动。中国刑事诉讼长期缺乏程序安定的理念,再审程序的启动具有极大的随机性和任意性,应引入既判力理论,以维护判决的权威性及程序的安定性。  相似文献   

4.
赵荔 《法制与社会》2016,(4):119-120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方面的关心越来越重视。加之近年来我国在刑事再审司法实践结果等方面的表现,都十分突出的显示了我国在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制度等方面的设计与程序之间存在着非常多的不合理与有缺陷的问题。例如再审程序启动主体的设计不够完善、提起再审程序的事由和程序的要求存在不详细、提起再审程序的时效存在漏洞以及时效和次数方面无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形式审判监督程序制度方面就存在着非常多不合理的因素。本文认为对于刑事诉讼的一般原理和利益均衡等原则,并且与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对于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来对缺陷进行弥补,并且在刑事审判改善方面制度设计时必须要明确社会主义价值观,即努力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能够实现合理的平衡,进一步凸显程序公正的原则,还要兼顾实体公正,进一步满足诉讼公正的同时要做到不能偏废诉讼效率,并且坚持以法律事实为基础来支持司法裁判。进一步在形式审判程序不断成熟与完善的过程中,必须充分的保障当事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诉权,还需要依法取消法宣形式再审提起权。进一步明确并且界定刑事再审提起事由。严格控制再审提起所在期间以及提起的次数,并且一定要严格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再审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无不与其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对刑事再审启动程序尚缺乏深入研究 ,因而难以全面认识和合理构建我国的刑事再审程序。本文在考察各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模式和刑事再审启动原则的基础上 ,分析了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所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重构我国刑事再审启动程序的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6.
禁止重复追诉研究——以大陆法系既判力理论为切入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泽涛 《法律科学》2007,25(4):141-151
目前大多数学者将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与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予以等同的研究,这有待于进一步推敲.一事不再理原则以既判力为理论基础,英美法系的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以人权保障为理论基础,理论基础上的差异导致了二者在制度设计上呈现出巨大反差.我们应该选择大陆法系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立法模式,重新设计刑事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江伟  徐继军 《现代法学》2004,26(2):28-35
为了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判监督制度 ,作者提出了重构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两条主线 :一是既判力下的平衡 ;二是诉权与监督权的平衡。在两条主线的基础上 ,作者提出了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的两步走方针 :一是在现有民事诉讼法框架内对制度进行改良 ;二是在重新制定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建立以再审之诉为核心的三层次的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不仅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还存在着深层次的理论缺陷。在新的《民事诉讼法》将民事再审程序修改之后,刑事审监制度的改革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对此问题加以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9.
The amendment of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has attracted the eyes of both the academic and judicial practice circles. In this research, the authors focus on a particular aspect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called the criminal procedure for trial supervision (also called as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to conduct a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discussion from three aspects—the necessity of its existence and reform, the concept of its reconstruction and the detailed concepts of reform. The authors consider that the existence of the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is in line with the law of litigation, and necessary for the realization of judicial justice; there are obvious defects in China’s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in view of the realization of judicial justice and the improvement of efficiency, which calls for reform based on updated concepts. 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the modern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must combine the concepts of the pursuit of justice, correction of erroneous judgments and res judicata and the rule of prohibition against double jeopardy. The authors also give several suggestions on the reform of China’s criminal retrial procedure.  相似文献   

10.
白彦 《法学杂志》2007,28(2):94-96
刑事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是刑事再审程序中内含的一个司法程序,或者说是再审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该程序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未作规定,这一立法空白也正是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制度设计上的缺憾.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但是关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们始终缺乏一种方法论上的指引。“底限正义”理论是一种指导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和策略,它一方面认可人类社会存在着最低限度的正义要求,从而为以法律移植为主要内容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又承认正义的相对性和多元性,承认法律制度移植的可选择性,从而为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供了微观操作步骤。同时,“底限正义”理论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拓展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一、引言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中,刑事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基于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并将其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阶段划分,刑事诉讼可以分为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相应的,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可以分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前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刑事审判程序的设计存在不少疏漏 ,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非理性状态。本文从审判权的归属、简易程序的改造、庭审调查程序的改革、死刑核准权的再配置、审判救济程序的正当化、法官弹劾制度的建构等方面对实现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科学化、理性化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4.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与我国刑事法律改革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包雯  李玉华 《河北法学》2001,19(6):42-46
1998年10月5日,我国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该公约最为明确、集中、具体地规定了联合国刑班司法准则.我们有必要将我国的刑事立法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相对照.寻找差距.并提出改革、完善的具体措施。从而推动我国刑事法律向前发展。试就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方面的问题作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5.
美国著名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说:“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①。在我国行政法学者探讨中国行政法法典化时,江平教授也曾指出,“中国法制建设发展从民法、刑法法典化的进程看,以诉讼法先行促实体法典的完善是一个规律。②”可令诉讼法学者不好意思的是,  相似文献   

16.
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为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所进行的活动为广义的“司法”。近来,我国(狭义)司法实践中兴起了“能动司法”的潮流。梳理古今中外包含“能动司法”因素的实践与学说后,在我国当今司法语境下从程序、证据与实体,法院审级,不同类型的诉讼等角度分层解读。审判阶段能动司法指法官拥有的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的自由裁量职权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限。从认识论、系统论、诉讼法学原理分析其理论基础。并为刑事诉讼中合理地“能动司法”寻找界限。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诉讼中,制约与监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互取代和混淆。制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法定的诉讼权力而相互影响、限制和控制,以及当事人通过行使诉讼权利对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的影响、约束和限制。监督则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以及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行为。制约具有主体的平等性、双向性、经常性等特点;监督则具有主体的不平等性、单向性、选择性、事后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18.
论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若干正义要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毫无疑问,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追求快速实现正义。但是,效率和正义之间的冲突却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探求一条既能保证效率同时又能保证正义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甄贞  孙瑜 《法学杂志》2007,28(3):82-86
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过于单一,不能适应保障诉讼公正和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必须创设多种简易速决程序,对于其中最轻微、简单的刑事案件可以适用更为简易的书面审理程序--处罚令程序.  相似文献   

20.
郭志媛 《中国司法》2006,(12):32-36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颁布并于1996年进行过一次较大幅度的修改之后,目前《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经提上立法日程。学者们借鉴他国经验,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形形色色的改革方案,但是,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法改革的进程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应当是诉讼模式的定位,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具有全局意义的问题。只有明确了刑事诉讼模式的走向,其他原则、规则和制度的修改才可能协调一致,刑事司法改革的整体效应才能发挥出来,而不至于因同一体系内的各种制度、规则相互矛盾而削弱甚至抵消改革的效果。本文拟从域外经验与本国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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