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5.
6.
7.
8.
9.
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免除处罚的被告人作出的不将其提交审判机关审判的处理决定。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宣布免诉决定的具体形式,所以检察机关宣布免诉决定的地点多种多样,对于免诉后被告人的悔改情况,更是一无所知。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被免诉人员认罪服法,接受改造,重新做人,而且往往使一些于部群众感到茫然,从而对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为此,笔者建议检察机关除了严格掌握免诉的法定条件外,还应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公开宣布。根据实践,一般应到案发地或被免诉人员所在单位,召开一定规模的免诉会。有被 相似文献
10.
《法学杂志》1989,(1)
免诉与劳教虽然法律性质并不相同,在适用上也不相互排斥,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免诉以后不宜再对被告人作劳教处理。理由是: 一、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被告人适用的,属于对被告人的从宽处理,体现了党的“区别对待,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能起到教育被告人,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的作用。如果对已由检察机关免予起诉的被告人再作严厉的行政处罚,则极易使免予起诉这一特殊的社会效果消失,不仅不利于体现免予起诉的从宽性质,相反还会使被告人心存疑惧,不利于被告人戴罪立功或投案自首,不利于对其它同案犯的教育和挽救。二、劳动教养虽然是行政处罚,但它却具有劳教时间长,劳动强度高的特点,往往一被劳教就是一至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16.
重新故意犯罪应从重处罚被免诉人员董森林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被免予起诉的人员又故意重新犯罪的案件。笔者认为,对被免予起诉后又重新故意犯罪的人员应予以从重处罚。理由如下:1.对被免诉后又重新犯罪的人员从重处罚,符合我国的刑事立法精神。根据刑法第六十一... 相似文献
17.
免诉,也要乡党委同意吗?方广明某县检察机关决定对一名贪污罪行较轻的乡干部给予免诉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凡免诉均需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公开宣布免诉决定,开展法制宣传,从而起到教育当事人和宣传法制的作用。可出乎意料的是,当办案人员前去与该乡党委分管政法的副...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8,(3)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渐法研字(87)57号《关于如何处理在法院审理期间刑事案件被告人畏罪潜逃的问题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期间潜逃,人民法院应决定中止审理,挨被告人追捕归案后,再恢复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