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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随着我国新闻事业的快速发展,新闻媒体报道社会生活的范围不断扩展,深度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新闻侵权事件屡见不鲜.近年来,司法机关在在审理新闻侵权案件过程中,总结出一些新闻侵权抗辩的诉讼理由,本文称之为新闻侵权抗辩关键词 ,这些抗辩词是平衡新闻自由与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的重要载体.如何运用这些抗辩关键词 ,是新闻媒体和司法机关面临的一项难题.本文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闻侵权案件以及当前社会发展实际,对如何定位和运用这些抗辩词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相似文献   

2.
杜鹏 《法学杂志》2016,(2):61-69
社会发展的急剧变化以及新兴媒体的蓬勃涌现,致使新闻侵权现象愈来愈多,对新闻侵权的研究也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媒体报道中新闻侵权问题的规制首先需要界定新闻侵权的责任类型与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相应的抗辩事由.新闻侵权主要包括:名誉侵权、肖像侵权和隐私侵权,不同的侵权类型需要承担不同的侵权责任,也具有不同的抗辩事由,需要具体分析分别对待.  相似文献   

3.
马俊 《法制与经济》2010,(15):89-90
新闻侵权是民事侵权的一种类型。由于新闻侵权对新闻事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新闻侵权正逐渐成为新闻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新闻媒体如何采取措施尽量预防、应对新闻侵权诉讼等问题,摆在了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面前。在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论文从法学角度对新闻侵权的概念、成因及预防的现实意义等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述。  相似文献   

4.
陈倩 《中国司法》2012,(8):107-109
新闻侵权的产生是新闻事业发展的结果。随着经济、科技的快速发展,政府面对日益壮大的新闻媒体愈加“力不从心”,媒体自主性获得“新生”;而在市场经济中,无形的市场力量使媒体重心倾向以“星、性、腥”等“猎奇”内容来获得“注意力经济”。加之新闻时效性、客观性与新闻工作者主观意识的“不自主带入”性,新闻侵权案件日趋增多,媒体败诉率更是高达60%。2003年1月28日,《辽西晚报》在锦州“麻将案”中以“侵害杨某名誉权”为由败诉;2009年12月31日,李庄诉《中国青年报》及其记者名誉侵权一案也以媒体败诉告终。怎样规避新闻侵权?又怎样解除侵权对新闻媒体的困扰?鉴于不同类型新闻有其特殊的报道对象、特殊用语等,本文将从社会新闻和娱乐新闻出发对新闻侵权的潜在性表现作出具体分析、归纳。  相似文献   

5.
新闻侵技纠纷一量发生,依法通过司法诉讼及裁判来又讨加以解决,固然是一种重要手段和必要途径,而建立新闻调解委员会和新闻仲裁委员会制度,运用相应的机制处理此类纠纷,则有利于减少诉累和司法耗损.制的滥用新闻权利,从另一种途径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新闻法制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新闻侵权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概说笔者认为.新闻侵权纠纷,狭义上是指新闻行为主体通过新闻媒体传播了被认为侵犯他人人格权的新闻信息,因而与控告主体间就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责任辨识等问题所发生的争执。这里的人格权就是通常所说的“六权”即;名誉…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是否规定"新闻侵权"或"媒体侵权",是侵权责任法立法工作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肯定说将"新闻侵权"与"媒体侵权"当作一个侵权责任法立法中的特别问题看待,认为其在责任构成甚至归责原则方面具有特殊性,至少是在抗辩事由方面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7.
顾然 《法制与社会》2010,(25):248-249,251
近年来,随着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的扩大,新闻媒体由于种种原因引起的侵权纠纷逐渐增多,新闻侵权问题已成为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对此,本文从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责任的承担主体、责任承担形式以及抗辩事由等方面探讨了新闻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8.
"新闻侵权"概念产生于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为代表的传统媒体时代,侵权行为的研究也主要围绕上述四种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兴起后,随着传播活动的不断丰富,侵权主体界定和侵权构成要件认定的困难使这一概念从外延和内涵上很难完整解释新媒体时代出现的新的侵权行为.本文提出"信息侵权"的概念,将其与'新闻侵权"进行比较,并从必要性和可能性入手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我国《侵权责任法》没有将新闻侵权的有关问题规定其中。现实中的新闻侵权案件很是普遍,法律不予规定并不是否定其重要性,而是可以根据解释论的视角从侵权法中得到救济。新闻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要为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但是还包括新闻信息提供者和转载者,客体主要是公民的人格权益,归责原则的适用应当区分普通人和公众人物,一般情况下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对公众人物适用过错原则。  相似文献   

10.
本文主要阐释了我国新闻名誉侵权案中对公众人物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人格权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公众人物的概念进行了法律界定,其次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公众知情权、体现社会公正、协调舆论监督权和人格权保护四个方面对公众人物人格权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做了具体分析,最后基于上述分析,归纳出处理公众人物人格侵权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的归责原则、侵权构成要件以及免责事由。  相似文献   

11.
新闻机构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及其豁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新闻机构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由于过错而使报道不实或评论不客观以致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新闻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在构成条件和责任承担方式上相比较均有其特殊性。新闻机构由于承担传播新闻的宪法使命,即使发生新闻侵权,也享有责任豁免的一些特权。  相似文献   

12.
新闻侵权及其归责原则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新闻侵权直接侵害的客体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责任主体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因此,新闻侵权的归责原则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为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转载媒体的地位不同于发表媒体,且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虚假新闻经媒体发表后,作者应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3.
新闻侵权、舆论监督与隐私权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新闻侵权、舆论监督与隐私权保护●西南政法大学张诗蒂一、新闻侵权近年来,国内新闻官司热不断升温,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可以肯定,新闻官司增多,完全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一方面体现了新闻舆论的强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社会生活的逐步民主...  相似文献   

14.
邹桦 《法制与社会》2012,(13):265-267
新闻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历经了严格责任,一般过错原则到重大过失原则的发展过程,严格责任造成了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的失衡,严重限制了媒体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在摈弃了对严格责任的适用之后,新闻侵权案件的归责总体倾向于过错原则,而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又对适用标准进一步做出了细化.对普通私人的人格保护适用一般过失原则,而对于公众人物的人格保护则适用重大过失原则,这种区分为平衡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提供了更为合理的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15.
随着新闻事业的发达,新闻报道的触角正在从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进入到社会各个领域。由此而产生的新闻侵权案件更是屡见不鲜。新闻侵犯公民隐私是新闻侵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本文试以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为视角对这一问题作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民法通则颁布实施以来,新闻侵权诉讼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注意。一些报刊杂志就舆论监督与新闻侵权问题进行了讨论,这对于划清正确的舆论监督与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界限无疑是必要的,有积极意义的。但在讨论中也反映出一些新闻单位和记者对充当被告似乎怀有愤懑和涉讼必败的心态。 究应如何看待新闻侵权诉讼的发生?有人认为“告记者热”把新闻单位和记者推到被告席上,不仅有损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的需要永远是法律发展的动力.在商标保护实践中出现了商品改动行为,但其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则无法律依据.从商标侵权的实质看,任何侵权行为均是对商标与商品联系的破坏.无论是混淆理论,还是淡化理论,均是对这一联系的维护,反映了商标侵权的共性.从商品改动的原因以及对商品声誉的影响来判断,为销售目的影响产品声誉的改动侵犯了这一特定联系,构成商标侵权.反之,则应当允许商品改动.遵照这一判断因素规制商品改动,既有利于维护商标权益,又有利于保障商品自由流通,也是完善我国商标侵权分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侵权死亡赔偿制度是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是法院公正裁判的重要标尺。只有不断完善侵权死亡赔偿制度,明确赔偿项目,明确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相互关系、统一赔偿标准,才能有效避免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冲突,维护法治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9.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志刚 《现代法学》2007,29(1):177-183
专利侵权中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起算以及诉讼时效的效力等问题,是法学界及司法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国《专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其合理性及可行性,但尚需借鉴“权利失效”等规定加以完善。“迟延告诉”原则和“权利失效”制度所体现的诚信原则和衡平价值,对于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值得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20.
张建波 《山东审判》2003,19(3):79-85
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构成是指新闻名誉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条件,它是解决新闻名誉侵权行为人在什么情况下,具备何种条件才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其合理运用,不仅有利于确定名誉侵权行为人民事责任的有无、大小,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助于新闻媒体发挥其监督、宣传作用,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我国学者大多认为一般侵权行为应从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的违法性四个方面来认定,但鉴于新闻名誉侵权固有的特点,譬如侵权主体的多重性、侵权客体认定的复杂性以及侵权行为形态的多样性,笔者试图从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出发,以期详细探讨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构成与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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