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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在我国老、少、边、穷地区十分突出,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一大隐患。笔者就镇雄县拐卖人口犯罪的现状,分析了导致拐卖人口犯罪的根本、直接、主、客观原因,指出了拐卖人口犯罪造成的男女比例失调,诱发许多犯罪活动等四种危害;提出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打拐”工作,持之以恒开展“打拐”斗争等四条对策。  相似文献   

2.
拐卖人口尤其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国际上广泛存在 ,并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 ,甚至有可能取代贩毒而成为犯罪组织的主要财源。尽管这种犯罪现象在我国现阶段还没有达到如此程度 ,但拐卖人口犯罪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普遍关注的一大公害 ,成为关系到民心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以新型人口管理模式和拐卖人口犯罪市场消除为核心 ,构建我国拐卖人口犯罪防控的模式 ,是打拐斗争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3.
论拐卖人口犯罪的成因及其应对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拐卖人口是一种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拐卖人口犯罪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但我们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一定缺陷,没有很好地应对拐卖人口所表现出的新特点,使惩治这种犯罪行为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应当尽快完善立法,加强国际间刑事司法合作并加大普法力度,以期实现对拐卖人口犯罪的防控,求得社会的良性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4.
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是我国政府长期坚持不懈的政策,但是拐卖人口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屡打不绝。其发生的根源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需求旺盛的买方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缺乏"打拐"长效联动机制等原因,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发展经济、建立"打拐"长效联动机制、利用新技术"打拐"、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善后工作等,以有效预防、打击此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5.
贩卖人口在解放前的旧中国盛行。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严厉打击,到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贩卖人口犯罪在我国已基本绝迹。70年代初,拐卖人口犯罪又死灰复燃,开始发生在少数几个省,以后逐步蔓延到十几个省区,最后涉及到全国的许多县市,到80年代初,拐卖人口的犯罪发案率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率,据统计,1983年全国逮捕的人贩子比  相似文献   

6.
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问题已成为严重影响"新疆形象"和民族感情的社会问题,自治区开展的"接流浪儿童回家"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救助工作还面临很多困境和挑战。要想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驾护航: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尤其要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强有关流浪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立法,制定对违法流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要严厉惩治拐卖人口犯罪,完善《刑法》关于拐卖人口犯罪的规定:取消拐卖妇女、儿童罪,恢复拐卖人口罪,取消拐卖人口犯罪中"以出卖为目的"的规定;加强内地与新疆公安机关的协同合作,做好关于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的幕后犯罪团伙的情报分析工作,使打拐惩处机制制度化、常态化。  相似文献   

7.
对拐卖人口犯罪侦查模式的研究主要是解决操作层面的问题。按照国际上的通用标准。拐卖人口犯罪侦查的模式分为回应型、主动型、扰乱型三种。平行财务调查模式是拐卖犯罪侦查的一种有效模式。由案到人与由人到案是我国侦查模式的传统分类,由人到案模式是拐卖犯罪侦查的发展方向。各种拐卖犯罪侦查中模式分别有不同的针对性,采取什么模式应注意对具体侦查情势进行考察。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拐卖人口犯罪和毒品犯罪日趋猖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身心健康,为严厉打击和制止这些犯罪活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先后拟定《关于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和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以完善刑法的有关规定。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在有关领导的重视下,为配合立法、司法的需要,邀请我省有关部门的部份刑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司法实际人员,律师工作者,先后于1991年5月16日、6月6日分别在省司法厅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召开了“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理论研讨会”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理论研讨会”。现将两次专题研讨会的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9.
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主要包括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以及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儿童罪等。当前 ,拐卖人口犯罪屡禁不止且异常猖獗 ,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新《刑法》所规定的这些犯罪仍存在着立法缺陷。文章阐述了拐卖妇女、儿童罪及相关犯罪的立法缺陷 ,并提出了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以贩卖婴儿为主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大有猖獗之势,是当前拐卖人口犯罪的又一新动向,其特点是势头大,涉及范围广,成员结构复杂,参与人数多,作案手段诡秘多变,跨县省区域,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等诸方面都十分有害,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以更好地制定打击防范措施。现就审理一起20人拐卖儿童团伙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等刑事法律中有关拐卖人口犯罪的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并增设了一些新罪名。本文试对《决定》中增设的绑架勒索罪的有关问题作些论述。一、绑架勒索罪的构成特征绑架勒索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相似文献   

12.
山东省泰山劳改支队女犯大队在押女犯191人,均是刑事罪犯,没有反革命犯,主要来自泰安、济南、枣庄三个地级市所辖区域。从她们犯罪的性质来看:流氓犯76人,占39.8%;杀人犯42人,占21.9%;盗窃犯28人,占14.6%;重婚犯17人,占8.9%;其他拐卖人口、伤害、贪污、容留妇女卖淫等22人,占11.5%。从她们所判的刑期来看:15年刑期以上的重刑犯41人,占21.5%;6—14年徒刑的64人,占33.5%;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86人,占45%。  相似文献   

13.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对该类犯罪始终实施高压态势的打击。新时代拐卖人口犯罪具有低发、隐蔽,利益链、技术链、方法链复杂等基本特征,常规方法难以从源头上杜绝,警务合成作战模式应用于打拐行动中,拓展了情报数据库,提供了丰富的指挥信息,健全了指挥机制,提升了打击合力,打通了部门壁垒,实现精准指挥处置,加强了快反能力,增强指挥执行效果,为高效打拐,维护人民利益,构建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14.
侦查机制,系指侦查组织机构各部分的构成、功能特性及其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原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侦查中应着力建立和不断完善专业化建设机制、侦查协作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多部门合作机制、信息导侦机制、风险评估机制。  相似文献   

15.
有组织犯罪是当前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看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问题。各国政府和警方都十分重视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和研究,近10多年来,我省有组织犯罪随着拐卖人口犯罪、毒品犯罪、车匪路霸和地方恶势力犯罪活动的猖獗也日益突出起来。 对什么是有组织犯罪,在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和司法实际工作者中,都有不同的说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笔者认为,有组织犯罪可从动态  相似文献   

16.
目前,流窜犯罪十分猖獗,从我处打击处理的犯罪分子的成份来看,不仅有流窜惯窃犯罪,而且还囊括了流窜诈骗、拐卖人口、走私、抢劫、强奸等犯罪,在流窜犯罪的各种形态中,以流窜盗窃犯罪最为突出,具有典型的代表性,这些犯罪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而且破坏了我们铁路的行车安全和声誉。及时研究流窜犯罪方面的有关问题,对我们现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就以这种犯罪为线索,探讨一下流窜犯罪的特点,证据认定中的困难和对策以及审讯策略。  相似文献   

17.
试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社会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最为典型的形态 ,其危害性处于有组织犯罪之首。我国《刑法》第 2 94条所规定的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界于一般团伙犯罪与典型黑社会犯罪之间 ,在一定程度上具备黑社会性质与特征 ,现阶段我国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在 1 996年严打中 ,全国共破获近 70 0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抓获其成员 50 0 0余人。绝大多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从事黄、赌、毒及绑架、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活动 ,甚至还有自己的武装 ,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成因任何一个社会都要将自己的价…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现阶段人口拐卖的行为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它严重威胁着整个社会的治安秩序,造成一种广泛的心理安全恐慌。以强迫体力劳动和色情服务为目的的人口拐卖正在取代传统型的拐卖行为。也因此对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对我国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做了分析,建议从罪到刑在立法上都应该予以变更,以适应拐卖人口犯罪发展的现状,同时也有利于刑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施行后,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形态,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分歧意见来源于对《决定》第1条第2款“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规定的不同理解.具体表现为三种主张(1)行为犯说;(2)结果犯说;(3)折衷说,即共同犯罪的是行为犯,单独犯罪的是结果犯.由于认识上各执一端,已经给处理未发生或未查明出卖结果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在认定犯罪形态,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刑罚,加快办案速度等方面带来相应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就这个问题作一探讨.笔者赞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行为犯的主张.理由是:一、以行为犯统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形态,符合《决定》立法本意我国刑法第141条规定的拐卖人口罪,实际上是一种主要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理论界和司法界,以往一直是以发生出卖的结果为犯罪的既遂形态的.但是,当《决定)对刑法条文作出重大修改补充,将拐卖对象为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从拐卖人口罪中分离出来,单独确定为一种新罪,并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之后,仍以出卖的结果作为犯罪的既遂形态,有悻于《决定》本意.  相似文献   

20.
我国政府一贯坚持严禁卖淫嫖娼的立场 ,在新刑法中有关禁娼的规定已经体系化。但社会上“繁荣娼盛”、“嫖娼无害”等错误观念干扰了禁娼行动的进程。而我国台湾地区长期沿袭公娼制度 ,虽然一度带来畸形的经济“繁荣” ,却又引起社会风气败坏 ,艾滋病流行、拐卖人口等刑事犯罪猖獗 ,其政治、经济的负面影响深远 ,对“繁荣娼盛”论者实为前车之鉴。目前 ,我国台湾政府一方面迫于舆论采取逐步取消公娼制的步骤 ,其防制未成年人性交易的措施值得称道 ;另一方面其禁娼政策流于形式化 ,使地下色情活动日趋严重。本文反思海峡两岸禁娼立法及其实践所得结论为 :关键应从严治官治警 ;其次应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 ,包括适应现代化生产的能力等 ;在禁止嫖宿雏妓即防范对儿童的性侵害方面 ,应与国际社会建立一致的严惩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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