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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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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哲  张丽霞 《行政与法》2009,(3):103-105
假释是世界范围内被普遍规定在各国刑事立法中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是刑罚个别化原则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刑法假释制度存在着适用数量少、暗箱操作、执行机构和法院缺乏对犯罪人假释的积极性及对假释犯的监督考察不力等问题,使假释的执行流于形式.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主张设立假释委员会,实行假释前听证制度,建立假释再犯预测机制等,以完善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   

2.
作为美国重要的社区矫正制度之一的假释制度,由18世纪的司法惯例发展而来,并以两种方式运行。在体制上,联邦与州的假释管理机构各不隶属,并且州与州之间相互区别。做出假释的决定,不仅要举行假释许可的听证会,而且应当遵循假释指导规则的要求,同时还应保障罪犯的正当程序权利。假释决定的执行,一般按照罪犯的矫治需要和所犯罪名的性质进行大致分组归类。不过,美国的假释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引发了诸如假释犯的公民权利、假释官员的法律责任、假释资源紧张、假释犯难以适应社会以及假释犯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假释撤销条件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忠卫 《现代法学》2006,28(1):143-152
撤销假释是对假释犯不遵守假释条件的惩罚方式之一。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当不分犯罪性质、罪过形式和刑罚轻重,一律撤销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罪犯尚有漏罪,不应撤销假释,而是应根据漏罪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对于假释期间违反应当遵守的假释条件一律撤销假释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只有对情节严重的违反假释条件的行为,才应当撤销假释。  相似文献   

4.
假释是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假释撤销是对假释犯不遵守假释条件的惩罚方式之一,笔者拟从假释撤销制度着手,重新梳理立法上的粗疏与缺陷,以求见益于刑法理论。一、假释制度的理论内核:价值观念之革新考察假释制度的立法理念,刑法史上存在由假释恩  相似文献   

5.
假释制度是我国行刑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罪犯改造和罪犯权利保护有着积极作用。假释作为一种对法院裁判确定行刑期限的改变方式,是罪犯享有的权利而非对其奖励。该权利介入了对罪犯主观改造评判的因素,因而其完善对于罪犯改造及其重新回归社会保障措施之建构有重大意义。但是,现存假释制度某些不合理的规定制约了其效用的最大发挥,有必要以改革的思路,完善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6.
假释撤销是指假释犯因违反假释条件而导致有关机关终止假释状态并将其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罚的活动。不遵守假释条件,就意味着假释犯可能面临被收监执行刑罚的后果,撤销假释是对假释犯不遵守假释条件的惩罚方式之一,这也是假释与刑满释放的本质区别。由于假释撤销事关行为人人身自由的予夺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7.
作为国家公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保护监禁制度下的罪犯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现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本文拟从我国对罪犯权利保护的立法现状出发,试从不同角度对完善我国罪犯权利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我国罪犯权利发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正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案件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前门进、后门出"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影响了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刑罚执行监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但现有立法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监督方式单一,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监督实效。  相似文献   

9.
假释是我国行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罪犯改造和权利保护以及实现刑罚目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我国现行假释制度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均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其效用的最大发挥,因此有必要以改革的思路,完善假释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本文针对目前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和做法,提出了以转变假释观念为前提,从假释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假释前罪犯人格调查制度、假释监督等方面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若干建设性构想。  相似文献   

10.
保护观察制度与缓刑、假释的考察监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外国刑法上的保护观察制度与我国刑法中缓刑、假释之考察监督具有一些相似之处。本文介绍了保护观察制度 ,对其与我国刑法上缓刑、假释中的考察监督进行了比较探讨 ,指出我国缓刑、假释之考察监督的缺陷 ,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汪庆红 《北方法学》2010,4(6):103-109
地方立法监督是完善地方立法制度,维护和实现地方立法所要实现的民主、科学、法治等多重价值目标的重要制度设置;其中又以立法监督体制设置和程序设计为关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地方立法监督制度在体制和程序上都存在着较多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妨碍了这一制度应有效能的发挥,因而有必要在宪政体制范围内,从整合地方立法监督体系、明晰监督主体权限、提高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可操作性和民主参与等方面,对相关制度予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1978年以来,中国的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环境参与和环境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97年国家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後,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正式走向法治化的轨道。目前,无论是从环节上,还是从整体的判断指标上分析,或者从实效上评估,都说明中国的环境法制架构已经基本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要求的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法治工作正在完善之中。完善的措施既包括立法完善工作,还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参与和监督环节的体制、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工作。  相似文献   

13.
Parolee deviance has emerged as a central issue in policy debates about 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merican society as well as in scholarship on “mass incarceration.” Although the prevailing approach to studying parolees conceives of parole violations as outcomes of individual propensities toward criminal behavior (i.e., criminogenic risk), we consider how indicators of individual risk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ormal social control systems combine to account for reported parole violations. Using data on California parolees, we examine the effects of parolees’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their criminal histories, and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supervision on parole violations. We advance the notion of a “supervision regime”—a legal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that shapes the detection and reporting of parolee deviance. Three components of a supervision regime are explored: 1) the intensity of supervision, 2) the capacity of the regime to detect parolee deviance, and 3) the tolerance of parole officials for parolee deviance. We find that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offense histories are predictive of parole violations. However, we also find that introducing supervision factors reduces the effects of offense history variables on violation risk, suggesting that the violation risks of serious, violent, and sexual offenders are partially explainable through the heightened supervision to which they are subject. In addition, we find that supervision intensity and tolerance are generally predictive of violation risk. Capacity effects are present but weak. We conclude with a discussion of how the supervision regimes concept illuminates the gap between macro‐ and micro‐analyses of social control.  相似文献   

14.
卢倩 《行政与法》2008,(2):73-76
行政复议作为一项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行政权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面临着诸多的困境,使行政复议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2007年8月1日生效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追求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性为目的,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5.
唐宋监察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青 《现代法学》2004,26(3):188-192
中国封建时代的监察制度在世界法制史上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唐宋两代的监察制度尤其具有代表性。唐代是封建盛世,唐代的监察制度基本上达到完型,是反映中华法系成就的一个重要方面。宋代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强化的朝代,随着皇权的加强,监察制度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与唐朝相比,宋朝的监察范围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于地方监察活动日趋法律化,对于监察官的资格与任职要求更加严格。唐宋两代的监察制度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具有可咨借鉴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宋超 《行政与法》2006,(2):72-74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践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举措,已经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但目前囿于立法层次较低,且各地规范不一,极大地阻碍了这一新生事物的进一步成长。因此我们应在统一立法和系统全面立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系统规范该制度。同时加强诸如表明身份制度、说明理由制度、阅卷制度、时效制度、格式化制度、职能分离制度、案卷排他性制度等研究,以丰富和完善该处罚权的实践。  相似文献   

17.
侦查监督制度的考察与反思——一种基于实证的研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左卫民  赵开年 《现代法学》2006,28(6):146-157
侦查监督相关实证研究反映,侦查监督权并没有充分控制侦查权。在侦查监督运行中,侦查监督权威与手段较弱,实务中侦查监督基本依赖卷宗。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进行了有所成效但值得商榷的探索。侦查监督权运行不力的原因在于侦查监督的理念突出犯罪控制而弱化人权保障,侦查监督主体对违法侦查行为与违法侦查人员缺乏制约,侦查监督职能行使的司法考核指标不合理。侦查监督制度的改革应以强化人权保障为目标,按照控权模式改造侦查监督权,提升侦查监督权威。  相似文献   

18.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行政与法》2006,(2):90-93
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案件的实体审判中,法官应当独立地、公正地、不受监督地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判表达社会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的。法律在赋予司法机关权力的同时,亦对他们进行了约束,即使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局限于产生它的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司法程序、法官职业道德、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司法裁判文书等方面来规制与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法官自由裁量权价值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9.
李德恩 《北方法学》2017,11(3):30-37
与行政监察不同,法院监察应该确立三个独特的目标,包括保障诉权实现、促进司法独立以及落实司法责任制等。中国关于法院监察的立法层次偏低,全国人大应在合适时机制定统一的《监察法》,并对法院监察作出相应规定。在此之前,法院监察可以通过适当植入异体监督因素的方式来抑制同体监督的不利影响,提高监察行为的实效性。法院行政管理者集监察与法官惩戒权限于一身的制度安排有害于司法独立。省级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为实现法院监察与法官惩戒权限的彻底分离提供了契机。法官惩戒权可以统一由国家和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行使,由此必须在制度上重塑法院监察与法官惩戒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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