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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民法以公平观念为基础建构了不当得利制度.但不能用公平观念支配不当得利制度的适用.不当得利制度的内在功能为取除受益人无法律上原因而获得的利益,其出发点为受益人是否受有利益,而受益人是否有故意或过失对不当得利的构成没有影响;该制度的外在功能为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体现矫正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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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方当事人在缔约接触阶段从另一方受领利益,却并未明示同意另一方的交易条件的情形,民法体系中看似分散的各种解决途径在利益衡量层面实际上具有相通的功能。对中国和德国相关法律状况的分析显示,在可能的情况下,法院对规则适用的检索应遵循可推测行为(默示意思表示)———不当得利———缔约过失或侵权行为的顺序,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次寻求实现利益共同增进、权属清晰化和固有损失最小化这三个目标。事实合同理论作为行政管制色彩浓厚的另类解决途径,在此类案件中具有替代上述一个或更多制度而发挥相同功能的潜在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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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不当得利要件事实,尤其是受益人获益是否存在法律上原因的证明责任的分配,在司法实务中多有争议。一般而言,该证明责任应当由不当得利返还请求人承担;在权益侵犯型不当得利中由受益人承担;而在一方主张为非给付、一方主张为给付的特殊不当得利案件中,仍应当由请求人提出初步证据,但可以适当降低其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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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unjustenrichment)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问题。民法中的不当得利,系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取得利益,使他人受到损失,要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受损失之人。民法主要研究:不当得利的法律性质和基本要件;不当得利请求权和所有物返还、债务履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关系;不当得利的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履行(得利返还)等。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是国际私法研究的基础,而后者又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由于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含有涉外因素,各国的法律规定互不相同,往往会发生法律上的冲突,因此不当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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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原因,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不当得利由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损、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上原因四个要件构成;四个构成要件均为案件证明对象,前三个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没有争议。第四个要件事实即无法律上原因的举证责任分配争议较大,本文主张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司法解释加以明确,也可由审判机关公布典型案例进行引导。而目前,仍应以证明责任分配的通说理论作为裁判规则,即由主张权利发生的原告负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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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请求权是指受害人请求受益人返还其不当利益的权利.对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及类型,学界存有不同的观点.同时,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少之又少,导致相关案件当中,当事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本文旨在分析研究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观点,从而说明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立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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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前,我国相关立法对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只承认明示意思自治,而该规定却承认了默示意思自治,突破了司法解释应有界限.通过考察其他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法例和国际条约的背景,揭示出我国不具备接受默示意思自治的条件.我国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如果接受默示意思自治,既可能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其利益,又可能会导致法院地法的大量适用,引致一系列弊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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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INAPPROPRIATEOBTAININGOFBENIFITININTERNATIONALPRIVATELAW一、引论国际私法上的不当得利(unjustenrich-mept)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问题。不当得利主要规定在民法中,系指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取得不当利益,使他人受到损失,要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受损_失之六。“不当得利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创设的不当得利诉权(condictio),是一种对人诉讼的形式(actioinpersona。)①凡是一方在履行无原因之债以后,便可以提起诉讼,通过强制性的措施要求对方返还或赔偿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转移特定的动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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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甘风险制度明确为独立的免责事由,对完善侵权免责事由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界依据受害人接受风险方式的不同将自甘风险划分为明示自甘风险和默示自甘风险.而明示自甘风险性面临着免责协议的挑战,默示自甘风险也与侵权规定中的与有过失存在争议.本文通过从制度的法律原理和性质上界定其适用范围,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从而正确适用自甘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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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充分发挥不当得利制度功能出发,分析了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相关请求权的竞合与选择问题,指出,由于我国不当得利制度适用不以给付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为条件,而以利益的得失有无法律上原因为条件,所以存在与其他请求权竞合的可能性。由此根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和各自的构成要件,研究了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费用偿还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以及在存在竞合的情况下,当事人选择不同基础请求权的不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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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制度源于罗马法,旨在调整无法律上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文章对德国不当得利制度的历史沿革、类型以及法律效果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与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的不当得利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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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政体制下,物权立法应以宪法为最高评价标准。根据宪法委托理论与法律保留原理,作为关涉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权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法律后果应由法律尽快明确规定,既不能等待几十年后,也不能在此间默示或明示行政立法,以防部门利益合法化。就此而言,《物权法》的立法安排失之妥当,而目前相关立法思路也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