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浅述“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程月陆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也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甚至无法...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民事执行的新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我国民事执行的新问题及对策黄双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各级法院在贯彻实施“执行程序”法律规定的过程中,根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当事人一方的申请,依法完成了大批民事、经济案件的执行任务,维护了法人、公...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执行乱”的情况与对策黄双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在贯彻实施"执行程序"中,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当事人一方的申请,依法完成了大批民事、经济案件的执行任务,维护了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 相似文献
5.
6.
南于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不高、社会诚信制度缺失、财产监管制度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自行履行率低。约一半以上的生效法律文书要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工作承受的压力因此成倍加大.“执行难”问题客观上依然存在。基层法院如何破解“执行难”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相似文献
7.
8.
9.
“执行难”是一个历史的话题.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历届法院领导都高度蘑视的工作。执行难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生效的法律文书有相当一部分得不到执行,不仅妨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而且使司法的公正性受到了损害。 相似文献
10.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后作出终审判决前,依当事人的申请,先行裁定被申请人履行一定的义务,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财物,以解决当事人生产或生活急需的一种制度。它对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措施,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12.
这几年,各地法院都在想方设法解决“执行难”。于是,有的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也进行了“调解”。笔者认为: ——在执行案件中不适用调解 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依法强制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人履行确认的义务的行为。审判与执行是民事诉讼的两个阶段,凡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12):7-10
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8,(3)
为了保证在执行程序中正确适用法律,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现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 相似文献
15.
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和解制度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诉讼中和解,二是执行中和解。所谓执行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自愿自主协商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它既是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的一种行为,也是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一种方式。在当事人主义影响不 相似文献
16.
在执行阶段,律师接受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委托,参与法院的执行活动,在所受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正确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的实体权益(以下称执行程序代理),是律师民事诉讼代理业务的组成部分,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有效方式,具有不可取代的优越性和较大的发展潜力,但是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代理形成了“执行不代理”的惯例。律师只能代理当事人参与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程序(以下称审判程序代理),包括参加诉前、诉中的 相似文献
17.
18.
今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法发[2004]5号文件,即《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涉及房地产案件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及协助执行程序进行了具体规范。《通知》的出台,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顺畅执行,规范执行和协助执行房地产案件的工作秩序,保护执行当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通知》出台的背景房地产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表现在一是适用法律难。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 相似文献
19.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07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在执行实践中,判决生效却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执行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而且损害了司法公正以及司法的公信力。《民事诉讼法》修改后, 相似文献
20.
多年来,民商事案件中“执行难”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成为法院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给法院造成很大的压力。现实工作中,相当数量的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实际执行,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得不偿失,这种“执行难”情况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动摇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如何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已是摆在法院和法官面前的重大课题,身为执法为民的法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本文是笔者从实践工作中遇到民商事案件“执行难”的二个案例,对“执行难”问题发生的原因,傲粗浅的分析,以求执行理念之提高。执行制度之完善,执行措施之改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