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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商标共存”是司法实践发展而来的原则,它解决的是两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获得商誉后能否同时存在于各自市场的问题.本文在考虑商标的混淆性理论和探讨商标符号使用、商标性使用后,认为“商标共存”是个伪概念,没有独立的价值,而“符号共存”才是其更恰当的称谓.  相似文献   

2.
陈明涛 《法商研究》2013,(1):144-151
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消除了商标注册制度导致的"副作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中"商标使用"的内涵,往往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对此,我们理应反思过去注重商标使用形式的弊端,树立使用意图的核心地位;理解商标使用形式与使用意图之间的关系,深入探究使用意图,考量使用的程度、有效使用意图、不停止使用意图、使用意图的证明等因素;重新限定商标使用形式要件的有效性,评估标示来源功能、标识改变、使用范围、合法性等因素的影响;让商标连续不使用撤销制度真正起到激励善意市场经营者、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由于存在注册和使用两种商标取得制度,以及我国商标申请公开的延迟,实践中会产生像“微信案”这样的商标在先申请人与善意在后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要解决这种问题,不仅需要商标申请公开等行政配套制度的完善和高效,也有赖于法官根据不同情形加以平衡:1.商标在先申请人未实际使用商标的情形下,应当维护善意在后使用人的投资利益和通过勤勉经营而累积的商誉;2.商标在先申请人和善意在后使用人都对商标进行了实质性的使用,且达到一定影响的,法院应当遵循利益平衡原则作出判决,必要时可适用商标共存制度;3.商标在先申请人恶意延迟起诉的情形下,可以参考美国商标侵权诉讼中的懈怠抗辩制度以保证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商标侵权的法律构造研究——以混淆可能性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法》第5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直接侵权的司法解释将我国商标直接侵权的认定塑造成二元结构,由于该种结构之建立在法理上和法适用上均存有疑点,导致了诸如定牌加工案件的司法审理困境。商标混淆可能性理论是商标侵权法律构成的核心,对其研究应以解释论和立法论为线索,结合《商标法》修正和现有商标侵权认定的审判实务,在一个比较法的视野下,提出第52条的修正建议。  相似文献   

5.
【裁判要旨】位置商标是指在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在提供指定服务的场所的特定位置使用,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注册,只能按照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商标类型申请,不  相似文献   

6.
注册和使用是两种取得商标权的方式,TRIPS第15条第3款提供了一种使商标注册依赖商标使用的可能,这种可能的价值在于在坚持使用取得商标权的同时,尽量吸收注册制度的有益元素。英国和德国承认使用和注册都能取得商标权,但商标注册并不依赖商标使用,法国商标权只能通过注册取得,而商标使用却并不是注册的条件。美国联邦商标注册制度是TRIPS第15条第3款所提出的可能性的典型代表,它坚持商标使用产生商标权,发挥商标注册所具有的宣示商标权的作用,而且通过将注册申请视为"建设性使用"而使注册对商标权的归属有所影响。美国联邦商标注册所依赖的商标使用,通过成文法和司法案例来进行解读,成文法在司法审判中得以解释和细化,司法审判中形成的新规则又及时为成文法规所吸收,从而使成文法规得以不断发展,这对于我国如何完善立法是很好的榜样。  相似文献   

7.
李昊 《行政与法》2022,(9):69-81
在有关商标俗称的案件中,“主动使用标准”与“客观联系规则”既存在固有缺陷,也未能明确“公众使用”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为此,首要问题是明确“公众使用”与“商标使用”不具有同一性,“公众使用”不能类推适用“商标使用”的法律规则。如何处理商标俗称则是有关“公众使用”法律效果的问题,具体可以采用类型化分析的途径。在权利创设层面,“公众使用+原商标权人(延伸)注册/主动使用=创设权利”;在权利维持层面,“公众使用”不能作为原商标权人“连续三年不使用”原商标的抗辩理由;在权利保护层面,商标俗称是原商标的近似商标,其他经营者不能注册或使用商标俗称。  相似文献   

8.
朋友圈、摇一摇、红包,让“微信”成为8亿多名手机用户的必备软件。然而,在不少人“不微信,不成活”的日常生活中,一场有关“微信”商标的抢夺战已经上演了4年。2014年11月,创博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博公司)因“微信”商标归属的争议,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簿公堂。创博公司要求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微信”商标归属的裁定,并核准自己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  相似文献   

9.
10.
以他人商标作为楼盘名称是否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理论界和司法界均存有争议,在全国遍地开花的“星河湾”诉讼,安徽省高院和江苏省高院就作出了相反的判决.对于楼盘名称能否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应立足于商标侵权理论,并结合个案的具体情况,从商标近似性的认定、商品或服务类似性的认定、“商标性使用”的理解,以及“混淆可能性”的判断这四个方面予以考虑.  相似文献   

11.
《北方法学》2019,(4):56-66
法律人格的取得包含法律对对象的价值判断。现代法上自然人法律人格的赋予可追溯至康德的人是目的的价值判断理论,而团体法律人格的取得不在于其具有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而在于其社会价值。当前的人工智能未发展出理性,不可取得类似于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为其拟制一个法律人格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并无重大意义,赋予其法律人格理由不足。但是人工智能不同于一般的物,鉴于其智能上的类人属性,应将其界定为法律客体中的特殊物。在法律规制上应以人的行为为中心,确定以人为本的最高技术发展原则,以产品责任和相关具体侵权责任为责任认定的基础,辅之以责任认定的科技手段和责任分担的保险制度和赔偿基金制度,以满足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和法律规制的需求。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9,(4):53-64
法律人格概念的发生学机制,涉及到法律位格的古今学说史。古典罗马法中,法律位格从未被规定于普遍意义上的"个体—主体—实体"之"人",而是依据"身份地位"的不同层次,从上往下分配位格的各种减等形态,形成多层次、差序化的法律位格体系。现代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主体概念摒弃了古典罗马法根据实践需要而设置法律位格,并灵活分配不同行为能力的传统。现代法律主体的诞生,是法律位格的简化和一元化的收缩过程,原本差序结构的法律位格被收窄到世俗化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主体位格。人工智能革命也可尝试在法理学上纳入这一法律位格的拟制传统。根据物种位阶的规范主义立场,现代法人制度通过"位格加等"把人为设置的团体组织提升到具有一定法律位格的地位;"智能机器人"概念是对"智人"概念的模仿和拟制,人工智能概念是通过"位格加等"把机器人提升到自然人的法律位格。法律主体学说之现代性立场有其限度,从法律主体概念回归法律位格概念,是人工智能时代法理思想变革的重要契机。  相似文献   

13.
非法占有目的在财产犯罪的判定上具有重要的作用。从事实内涵角度,非法占有目的是独立与故意之外的特定目的;从规范构造出发,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超过客观的违法构成要素;从价值评价角度,确立非法占有目的在构成体系中的必要地位。从刑事政策、立法构造、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的各个角度阐明了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法定代表人制度根植于利益一致性假设,缘起于对国有企业改革现实需要的回应.在《民法通则》的框架下,法定代表人的担纲者垄断了法人的意思决定与意思表达,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独任代表制”,并由此导致了“僭主现象”频发等弊端.《民法总则》立基于意思决定与意思表达分离的法人意思表示逻辑,以代理机制重新厘定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确立了法定代表人的特别代理人地位.法人可以通过章程或权力机关的决议等方式限制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但法律须为善意相对人提供最强的信赖保护,法人只有举证证明相对人就此种限制为恶意,才能对抗该相对人.  相似文献   

15.
跨国公司作为主体参与国内国际社会活动的能力与事实并存.依法律主体资格的唯一衡量标准——法是否直接赋予其权利义务,跨国公司享有国内法主体地位,但不享有国际法主体地位.对法赋予跨国公司主体地位的可能性分析须从法的根本目的出发,并结合现实社会实践综合考量.作为国内国际社会的重要参加者,跨国公司对现有法律体系下各法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及法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均有重大影响,这决定了其享有相应国内国际法主体地位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商标评估中的法律问题之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梅宏 《知识产权》2002,12(1):28-33
商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专用标记。 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增强商品的可识别性,表示商品的质量,从这个角度看,商标本身并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但是,一旦它所标明的商品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21,(6):32-43
参与分配是通过使多个债权人共同利用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债权,从而提高执行效率的制度。以确保执行效率为出发点,一方面应当使执行机关能够迅速判断参与分配的适格主体,因而原则上将参与分配主体资格限定为有执行依据的普通债权人;另一方面应当使处于轮候查封顺位的终局执行法院无需等待处于首先查封顺位的保全执行法院的案件审理终结,即可迅速主持进行参与分配,因而例外地将参与分配主体资格扩大到无执行依据但首先申请查封的保全债权人。另外,我国强制执行程序采用剩余主义来弥补涂销主义的缺陷,防止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因其优先权或担保物权在执行标的的强制变价中消灭而受损,其必然结果就是允许有优先权或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直接申请参与分配。  相似文献   

18.
动物"权利主体论"质疑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许健  沈展昌 《河北法学》2004,22(1):136-140
动物的权利主体地位论使传统的法学理论面临严峻的挑战。对动物的道德关怀并不能必然导致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从立法目的、法律关系、法律逻辑的角度分析,这一论断不能成立。  相似文献   

19.
从"白蒲黄酒"案看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平  绍云  刘瑜 《知识产权》2002,12(3):31-33
【基本案情】原告:如皋某酒厂(以下简称如皋酒厂)被告:如皋市白蒲镇某黄酒厂(以下简称白蒲镇黄酒厂)原告如皋酒厂地处如皋市如城镇,于早年公私合营时成立,成立时不生产黄酒。20世纪60年代初,如皋酒厂接管如皋白蒲油米厂(地处如皋白蒲镇,当时生产黄酒)成为其黄酒加工场。1981年10月如皋酒厂申请注册了“水明楼”文字加图形商标,核准使用于黄酒等商品上。如皋酒厂生产的“水明楼牌白蒲黄酒”被国家轻工业部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1995年4月荣获95国际食品及加工  相似文献   

20.
刘平 《知识产权》2010,20(2):58-62
<商标法>不加区别地规定一切侵权行为均需承担行政责任,这既不利于执法机关集中力量打击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同时也易使部分执法机关不适当地强化注册商标的行政保护.国家行政处罚权介入私权领域的实质根据是维护公共利益.国家没有必要对一切商标侵权行为都给予行政处罚.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应将承担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局限于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同时应将严重误导相关公众作为侵权人承担行政责任的要件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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